沈希烈根本没把去看奶奶当主要任务。
他的主要任务是带姜沅沅出来玩。
但姜沅沅有兴趣,便也配合了:“我没说不去。”
姜沅沅见他松口,便一锤定音了:“那现在就去吧。听说奶奶住在王宫里,我还没去过王宫呢。”
沈夫人去过的,这些天就住在王宫里,感觉特别的好,立刻就给她介绍了。
同是女人,谁还没有公主梦呢?
“那王宫特别大。跟这个岛屿差不多大吧。反正我逛了这么多天,还没逛完呢。里面中西建筑都有,也都很华丽,百米一站岗,单保镖就有好几百人。主宫殿是洛可可风的建筑,处处镶金嵌玉的,是真的壕无人性。”
想她官宦人家出身,也是见多了世面,但进了王宫,也得慨叹一句:王室果真尊贵!
姜沅沅听着她的介绍,更加期待王宫之行了。
一行人乘私人飞机去了王宫。
从飞机上俯视,庞大的王宫建筑群排列有序,从中心往外扩散,形成众星捧月的格局。
“希烈!你看!到了!”
姜沅沅捂着嘴,极力压抑住自己的惊奇,以免像进大观园的刘姥姥。
沈希烈坐在她身边,神色如常,没一点兴趣。
不,他的兴趣在她的表情上。
他还是乐于看到她吃惊模样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偶尔嘴唇都微微张开了,特别的可爱有趣。
他看她这么开心,都在想了:如果那女人留他住下来,那就住几天吧。
飞机开始降落。
下飞机的时候,迎接的人已经到了。
浩浩荡荡一大堆,像是接见什么大人物。
姜沅沅正想着,就听到了鸣礼炮的声音——得,这阵仗!这排面!
“这位就是希烈吧?”
一个金发碧眼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
他看起来四十多岁,穿着电视上才见过的国王服饰,皮肤保养的很好,脸部线条依然棱角分明,岁月似乎偏爱这种尊贵的人,他的身材依然高大健硕,颇有些型男的气质。
配合着国王的身份,那就是一种王者之气了。
沈希烈是自己的国王。
自恋如他,哪怕见了真国王,也没多说几个字。
“嗯。是我。沈希烈。”
他神色冷淡,不卑不亢。
倒是国王很热络:“我叫herman(赫尔曼),我对你慕名很久了。你琴弹得好,我跟你奶奶经常听。”
他本人就是个古琴迷,当年就是因为谭玉窈是古琴大家,弹古琴时特别美,才迷住了他。
哪怕她现在容貌不再,只要她弹琴,依然能让他无比心动。
他太喜欢古琴了,也太喜欢中华文化了,琴艺、茶道、书法,在娶了谭玉窈之后,都提高显著。
越了解越喜欢。
“希烈,你可终于来了。希望我能亲耳听到你弹琴。”
他的华语说的很好,一说话,就笑,特别的平易近人。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
沈希烈在他的热情之下,态度热络了些:“看我心情吧。我心情好了,会弹的。我听母亲说,你也弹琴?”
“弹的。不过,我弹的不好,你奶奶教我多年,每次教,都要生气,说我是朽木不可雕。”
赫尔曼比谭玉窈小了近二十岁,对她是先敬后爱的。
这种由敬生出的爱,更为深沉刻骨,还带着点卑微之态。
他爱她,像是在追逐一种信仰。
人是不会轻易背叛自己信仰的。
“你这么说,我倒是想听听了。”
沈希烈想看看朽木是什么样的。
当然,他也知道,人家说朽木,多半是自谦。
而如果是自谦,那他就更想看了。
琴者之间,天生有亲近感。
“你想听,我给你弹。不过,先看看你奶奶。希烈,你奶奶真的很想你。”
赫尔曼句句不离沈希烈的奶奶,这般热情多半也是为了她。
爱屋及乌。
他对他们那么礼遇,也都是为让他们对她好一些。
沈希烈瞧着、听着,心道:他对那女人倒是十几年如一日的真心。
那女人没嫁错人。
因为没嫁错人,反显得爷爷可怜了。
她很幸福,但那幸福不是他爷爷给的。
“你还记得你有次随乐团到米国演出吗?那次我跟你奶奶就去了,我们还送你花,等去后台,很可惜,没见到你。”
“……”
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他没一点印象了。
“不记得了。”
他实话实说。
赫尔曼也不觉得尴尬,笑道:“要不是你奶奶总是提起,我也不记得了。哎,希烈,你奶奶是真的想你啊。”
他还在为妻子说好话。
沈希烈面色寡淡,兴致不高。
赫尔曼见他兴致不高,也点到为止,换了话题:“这位美丽的小姐是?”
他看向沈夫人身边的年轻女孩,其实,他知道她叫姜沅沅,是沈希烈的未婚妻,但闲聊么,明知故问也是很正常的。
沈希烈见他询问,便郑重介绍了:“这是我的未婚妻姜沅沅。”
赫尔曼点着头,跟姜沅沅打招呼:“美丽的小姐,你好,欢迎你来玉宫。”
姜沅沅自下了飞机,就很紧张,见赫尔曼直奔沈希烈,就知道待在沈希烈身边会很瞩目,立刻就躲到沈夫人身边去了,奈何,躲也没躲掉。
这会被点名,只得赔笑,干巴巴说:“您好。谢谢。能来这里,是我的荣幸。”
她该多说几句的,可这大场面见的少,确实容易怂。
原谅她吧。
她还是个孩子啊。
还好没一会就到了主殿。
主殿金碧辉煌,地板光可鉴影。
高悬着的水晶大吊灯设计独特,四角都有栩栩如生的敦煌飞天人像,中西混搭出的效果很惊艳,人像的裙摆在阳光照耀下,泛着五彩的光泽,更加梦幻而有仙气。
其他装饰也都极尽奢靡华美。
姜沅沅看的眼花缭乱。
沈希烈知道她喜欢,故意走的很慢。
但不久,还是走到了电梯处。
一行人走进电梯,直达谭玉窈的居所。m.χIùmЬ.CǒM
她住在九楼,门口站着很多服侍的佣人。
佣人肤色不同,但黄皮肤居多,是赫尔曼为解谭玉窈思乡之情而特别雇佣的。
“陛下——”
他们在见到赫尔曼后,纷纷躬身见礼。
赫尔曼挥挥手,示意免礼,同时,问道:“王后如何了?还在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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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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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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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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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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