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希烈醒来的时候,人在医院,睁开眼,对面冯易简还在拿药膏往自己被砸伤的脸上涂抹。
他很爱惜自己的脸,药膏都抹了好多遍。
“醒了?感觉怎么样?”
他询问后,把药膏拧上盖子,装进兜里,走向他。
沈希烈愣了一会,像是电脑的宕机,过了一会,启动了,摇摇头,没说话,摸到手机,给姜沅沅打电话。
姜沅沅没有接。
也许她还在飞机上?
他这么想着,没再打,放下手机,闭上了眼。
冯易简瞧着,劝道:“你也不用那么悲观,是你的,终是你的。缘分这事儿,不好说的。”
沈希烈还是没说话。
他一天都没说话。
直到晚上。
他收到了姜沅沅的信息。
信息简短而疏离:【少爷,好好照顾自己,不要让自己受伤了。】
他看到了,立刻给她打电话。
她没有接,挂断了,又发来一条信息:【少爷,我们都好好的,别联系了。】
他看到了,心里一痛,还想给她打电话,哪怕是听听她的声音,可到底如了她的意,没再联系了。
这一天,他没有跟任何人说话。
第二天,亦然。
第三天,他再次办理了出院。
医生叮嘱着:“切忌喝酒。你这几次,把胃糟蹋狠了。要是落下胃病,以后哭都没地方哭。”
沈希烈像是没听到,行书走肉一般走出去了。
沈夫人步步紧跟,生怕他摔下去。
这两天他总躺在床上,醒醒睡睡,多数时间都是在睡,饮食上也总没什么胃口,人瘦得厉害。
回到家后。
沈夫人安排人去准备饭菜,又给丈夫沈如琢打电话。
她催他回来:“是你儿子重要还是你娘重要?”
沈如琢还是很在乎儿子的,就跟妻子说:“兰兰,你把手机给希烈。”
他这几天有跟儿子打电话、开视频,但对方不接。
沈夫人也知道儿子不接,没办法,只能拿手机,去敲儿子的门:“希烈,开下门,你爸爸想跟你通个电话。”
门没开。
也没有回音。
她等了一会,越等越不安,就示意旁边的保镖段璋打开门。
段璋是用备用钥匙打开门的。
而门里
沈希烈正在床上睡觉。
他怀里抱着一把古琴,似乎想从古琴里寻求安慰。
对一个嗜琴如命的人,不能弹琴的人生太痛苦了。
沈夫人见他这样,也没叫醒他,低声回着丈夫:“希烈睡着了。我晚点给你打回去吧。”
沈如琢应下了:“好。晚点打。”
随后又安慰妻子:“惠兰,你不要那么大压力,希烈是我们的孩子,没那么脆弱的。他从小弹琴,还是真的喜欢弹琴,一个人但凡有真的喜欢的东西,都不会放任自己坠下去。我们应该相信他,多给他点时间。他会好的。这是他骨子里的东西。”
沈夫人听丈夫这么说,心里多少轻松点了。
“好。我知道了。”
她回应着,伸手轻轻抚摸儿子的脸,又忍不住低喃:“如琢,我只是心疼他。这孩子从小没吃过苦,一上来,就是感情的苦,我是真心疼。”
她其实也后悔了,只是不想承认——她可是周惠兰,海市周家的大小姐,祖上几代从政,还曾为皇庭服务过的周家啊!
可她确实后悔了。
她应该对姜沅沅好点儿,兴许她今日不会那么绝情地丢下有病在身的儿子,跟着裴家人走。
早知今日,早知今日啊!
沈希烈一睡就睡到了晚上。
他醒来的时候,听保镖段璋说:“林小姐来了。”
他愣了一会,才想起来林小姐是林风致。
林风致那晚跟老爷子沈澜青去河边夜钓了,压根不知道他们离开,也就没赶上飞机,就那么被沈希烈、沈夫人丢在了桃福村。
丢便丢了。
她跟沈澜青成了忘年交,得了他很多琴技上的指点。
这两天才回来。
一回来,就听家里人说了沈家的事——沈希烈的伴读被人绑架了。沈希烈为救人,给绑架犯下跪了。沈希烈喜欢上了自己的伴读,但伴读跟裴家的少爷跑了。沈希烈伤心地吐了好几次血。
她一听了之,不觉得沈希烈会情深至此。
但她还是来看他了。
沈夫人看到她,没之前那么热情,只寒暄了几句,让她随意,就当在自己家里。
林风致听了,便真当在自己家了——她抱着琴,在沈希烈房门口,弹了一曲。Χiυmъ.cοΜ
曲子温柔、舒缓、如同淙淙流水,洗去人心里的尘埃。
可惜,很快一曲终了。
沈希烈还没听够,就开了门,让她再弹一遍。
林风致便又弹了一遍。
期间,她抬头看他,确实见他一脸病恹恹的憔悴,眼里不复往日的风采,变得暗淡灰败。
这还是那个光芒万丈的古琴天才沈希烈?
她太震惊了,以致于很熟稔的曲子都弹错了几个音符。
沈希烈像是没听出来,席地而坐,依着门墙,闭上眼听着。
一曲又终了。
他说:“继续。”
林风致便继续弹。
一直弹。
第七遍、第八遍……第十二遍、第十三遍……
无限的重复。
她快要弹吐了。
当弹到第二十遍的时候,她累得手指都发颤了。
“沈希烈,你——”
林风致又累又气,心里还发苦——她好心来看他,想着弹琴给他听,结果他这是拿她当古时候的琴伎了啊!
“沈希烈,你别过分啊!”
她气咻咻埋怨着。
过分的沈希烈没有说话,头一歪,不知何时睡了过去。
“少爷!”
段璋及时扶住了他倒下的身体,随后交给徐势,由徐势抱起来,放到床上睡去了。
林风致跟进来,看到沈希烈在床上睡着,那张憔悴的容颜没有一点血色。
白,惨白,置身在深蓝色的大床上,更白了,简直白得像一具美丽的尸体。
尸体?
这个词语攥紧林风致的脑袋里。
她忽然就生出了一种恐惧——这真的是她想要的男人吗?或者说,这还是她想要的男人吗?
他依然美丽,依然出众,可他变了,不再是从前的沈希烈了。
所有的光环在这一刻骤然消散。
她冷冷地想:原来,那么光鲜亮丽、光芒万丈的沈希烈,也是一个爱而不得的失败者。
人的心太多变了。
爱与不爱,就是一念之间的事。
她对他的爱,就像是一场头脑发热,这一刻,热退情消,只剩下一句慨叹:哦,沈希烈,我只能爱你到这里了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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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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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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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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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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