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妈妈敲开女儿的门,将一个三四层高的木制食盒递了过去。
姜沅沅正在看电影。
高考后,连续三天都在刷剧的她,整个一蓬头垢面,不修边幅。
姜妈妈看得嫌弃:“赶紧去洗脸,再换身衣服,邋里邋遢的,像什么样子?你跟在少爷身边六年了,怎么一点没学好?还是个女孩子呢。”
姜沅沅听多了类似的话,早麻木了:“知道了,知道了。”
她趿拉着拖鞋,去了浴室,十五分钟洗完澡,顺便还洗了个头,就裹着浴巾出来了。
姜妈妈已经给她挑好了衣服:“穿这个吧。是夫人送你的成人礼呢。”
那是一件红色的连衣裙。
私人定制,八十多万,收腰的地方一圈碎钻,亮闪闪的照人眼。
姜沅沅每次穿,都怕磕着碰着,反正特别不自在。
她不喜欢,推开了,从衣柜里挑了个深蓝色的t恤裙,就套上了。
姜妈妈见此,皱起了眉头:“夫人总说女儿要富养。你瞧瞧你这审美,我哪有富养的机会?”
她三句不离夫人。
姜沅沅并不喜欢,压着不悦道:“妈,你能不能不要总把夫人放在嘴边?你已经不是沈家的佣人了。”
她不想说母亲有奴性,但母亲显然以在沈家工作为荣。
她讨厌她这样。
每次看她对沈家这样卑微讨好,她心里就很难受,觉得自己很没用。
姜妈妈不知女儿的心理,也不高兴了:“沈家哪里不好了?我就没见过夫人那么好的主家。没有夫人,我们还在饭店端盘子呢。”
她对沈家感恩戴德,也要求女儿如此:“反正等你上了大学,我还是要回沈家工作的。你这期间,也去少爷身边多帮帮忙。听说他这个假期,行程很多的。”
“我走了。”
姜沅沅没耐心听下去,拎了食盒,挎上白色单肩包,就往外走。
姜妈妈追出来,细细交代着:“路上注意安全。跟夫人说话,嘴甜点。还有少爷——”
姜沅沅不想听,拎着食盒跑下了楼。
外面天黑了。
她拦了辆出租车,去了沈家。
沈家住在半月山的园林别墅。
从家里过去要一个小时。
路上很无聊。
她靠着车座,戴上耳机,闭上眼,不自觉地想到了沈家。
确实,母亲说的对,沈夫人对她们母女很好。
在她们被父亲抛弃时,是沈夫人给了妈妈工作,还资助她去了贵族学校上学。
平时各种节日,给红包也不手软。
可她就是对她喜欢不起来。
也许是她仇富,也许是她不想跟着妈妈一样叫沈希烈少爷。
初高中六年,因为“少爷”这个称呼,她多了“伴读”、“女仆”、“丫鬟”、“保姆”等一系列称呼。
每每想起,都觉得羞耻、窒息。
沈希烈,人人追捧、喜爱的沈氏太子爷,更是成了她的噩梦。
如果可以,她想跟沈家,包括沈希烈老死不相往来。
还好,离老死不相往来也不远了。
马上填了报考信息,再等大学开学,她就能离沈希烈远远的了。
一想到那画面,心情就好了。
这让她也能笑着走进别墅了。
“夫人晚上好——”
姜沅沅经过客厅,在女佣的带领下,走进餐厅,看着主位的美丽女主人,微微躬身问好。
“沅沅,你可终于来了。瞧瞧,他这饭菜一点没动。”
沈夫人见她来了,喜笑颜开,还亲自过来接食盒。
她今年四十,保养得宜,正是风韵犹存的年纪。
身上穿着暗红色的修身旗袍,白皙的脖颈上戴着珍珠项链,乌黑长发低挽着,斜插一根嵌着红玉的木簪,古典而雅致,又不失贵气。
姜沅沅每次看她,都觉得她们这些豪门贵妇人偶像包袱千斤重。
沈希烈经她教养,也是小小年纪,贵公子派头十足。
怎么想到他了?
姜沅沅收敛心神,含笑回应:“想是天气太热了。少爷才没胃口的。”
沈夫人摇头一笑:“也不尽然。想你妈妈在这里时,他哪次不是吃个精光?看来还是要请你妈妈过来了。今天辛苦你跑这一趟了。”
“没有。”
姜沅沅也跟着摇头笑:“不辛苦的。少爷喜欢,是我们的荣幸。”
听听。
她跟妈妈一样也很会逢迎讨好呢。
“乖孩子。来,给我吧。”
沈夫人接过食盒,打开来,一边取出里面的饭菜,一边说:“你帮我叫他来吃饭。应该在房间里。自高考结束,他就在房间里练琴。我真怕他练傻了。哎,真是一点不让人省心的。”
说是这么说,语气是骄傲的。
沈希烈怎么会练琴练傻呢?
他是全国出名的古琴天才,四岁学弹古琴,十二岁就达到专业级别,在各项古琴比赛中拿奖拿到手软。十六岁,还受邀去国外知名的交响乐团担任首席演奏家。
除了音乐上的杰出表现,他还是沈氏集团的门面担当。
沈氏集团涉及音乐、影视行业,但凡需要古琴表演,都是沈希烈出面,名下几家琴坊,也是靠着沈希烈,才坐稳了古琴界精品制作第一家的位子。
可以说,少年人不单单是个古琴天才,还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文化符号。
而有这样的孩子,哪个父母不骄傲呢?
姜沅沅也想做个让母亲骄傲的孩子。
但沈希烈这样的珠玉在前,她根本没有可比性。
“好。”
她挤出点笑,去了沈希烈的房间。
因为来过太多次,早熟知了位置。
“咚咚——”
敲两下门。
没人回应。
侧耳听,也没有听到弹奏古琴的声音。
他不在房间?
还是又嗜睡症发作,睡着了?
想到沈希烈的嗜睡症,她心里多少有点平衡:他再天才、再厉害又怎样?还不是有怪病。平日里不分时间、地点、场合,不可抗拒入睡,导致身边处处危险,根本离不开人。xǐυmь.℃òm
就是个要人照顾的巨婴!
哼!
她做了他六年伴读,或者说六年贴身保姆,可最有话语权了。
好几次走路都能睡着,如果不是她,他那张帅脸早摔毁容了!
想到这里,她又担心了——虽然他没出门,只是在房间练琴,但要是突然睡过去,那张俊脸砸到琴弦上,后果也很严重吧?
这么一想,她就推开了房门。
房间里
宽敞明亮,干净有致。
柔软的地毯上,一张低矮的琴桌上放着一张古琴。
在琴桌旁边,黑玉翔龙香炉飘着袅袅白烟。
沈希烈练琴的环境没得说,练琴前,是要焚香净手的。
不过,沈希烈没在房间里。
她环视一圈,也只看到他收藏的几张古琴放置在高矮不一的琴桌上。
“姜小姐,你是找少爷吧?他在泳池呢。”
女佣进来提醒。
姜沅沅听到了,道了个谢,就跑去泳池寻人了。
沈希烈有嗜睡症,游泳是必须有人看着的,不然溺死在里面,绝不是笑谈。
记得有一次,应是沈希烈初二时,练琴压力大,就偷偷一人去了泳池游泳。
他那怪病,剧烈运动很危险,也只能游泳,结果就在游泳时,突然睡去,差点溺死在里面。
如果不是姜沅沅来别墅找母亲,看到并救了他,估计他坟头草都有人高了。
也是从那以后,他只要不弹琴,无论做什么,都是有人跟前跟后的。
就像现在。
他游着泳,泳池边站着两个男佣,就防着他出事。
“姜小姐来了。”
两男佣笑着跟她打招呼。
姜沅沅回了个笑,目光落到泳池里的矫健身影上。
沈希烈的游泳技术很好。
像游鱼,迅敏流畅,天然属于水。
其实,只要他想,他可以把很多事都做好。
天之骄子,便是如此。
“哗啦——”
他忽然从水里探出头。
也不说话,就站在水里,遥遥望着她。
那张水洗过的神颜,肤色润白,眉眼干净清冷,乍一看,含光敛玉一般,高不可攀的惊艳。
心脏开始砰砰乱跳。
随着他上岸,越跳越剧烈。
十八岁的少年,一八六的身高,健硕挺拔,人鱼线性感,上半身蒙着一层水珠,灯光下,又有种冰肌玉骨般的明净感。
“少爷,夫人唤您去吃饭。”
她收回目光,屏住呼吸,控制着不争气的心脏。
虽然看多了沈希烈的美色,但偶尔还是为之失神。
不知这样的他未来什么美人才配得上?
“三天了。”
耳边骤然响起他的声音。
有点像他弹奏的古琴,澄净而幽远,很好听。
“嗯?”
她没反应过来,抬头看了他一眼。
这才看到他朝她伸开双臂,显然正等着她的伺候。
“姜小姐,给你——”
两男佣适时递来干净的毛巾、浴巾。
姜沅沅回过神,习惯地拿了浴巾披在他身上,又拿了毛巾去擦他身上的水,还有他头发上的水。
他太高了。
她不得不踮起脚,去给他擦头发。
“你就不能自己擦吗?”
她很想说出这句话。
可看着他的脸,又忍住了。
颜值即正义。
这矜贵的大少爷合该人伺候!
“我们三天没见面了。”
大少爷俯视着她的头顶说。
呼吸间的热气似乎直逼了她的天灵盖。
有点麻麻的晕眩。
姜沅沅忍不住后退一步,说话也不自觉带了刺:“怎么了?想我了?”
“嗯。想你了。”
沈希烈的语气很自然,面色更是沉静如水。
这一切都在说明一个事实——他说想她,并没其他意思,只是这六年来形影不离的后遗症。
他只是不习惯她不在身边而已。
毕竟他洁癖,又不喜欢陌生人靠近,除了她,很少有人能近他一米之内。
“你来得巧,等会我要出门,你跟我一起。”
他发号施令的语气。
也跟平时一样。
一切都没什么不同。
她得尽快断个干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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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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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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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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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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