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深色的呢子大衣,花了她100多块钱,当时付文磊收到的时候激动得手都在抖。
他一把拉过她的手说:“彩云,我以后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以后百货大楼的衣服随便买。”
她还记得她听了这话后满心欢喜,感动得哭了,她也一咬牙给自己买了一件红色的。
两人穿着呢子大衣坐在照相馆照了相,接着去领证结婚了。
结婚后付文磊也确实听她的话,就连他亲爸妈稍稍为难了她,付文磊也总是第一个出声维护她。
她看着付文磊一个人在车间干着苦力活,回到家累得倒床就睡,于是求了夏老爹又哭又闹把付文磊安排去了公会。
她还是看不了她爱的男人吃苦,为了不伤男人的自尊心,她一句话都没提。
只是看着付文磊回家高兴告诉他他升职了,她心里知道是夏老爹出的力。
不然一个没得背景的乡下穷小子怎么会无缘无故被调去工会这个是事少钱多又体面的办公室。
听着付家老两口在饭桌上面高兴地合不拢嘴,她轻笑了一声。
要不是有她,这辈子付文磊都会在车间干到退休,哪会有这样子的好日子。
付文磊第二天就带着她去百货大楼买了新皮鞋,她看着付文磊满眼里都是她,心里想着自己的眼光一定不会错,也不能错。
她放弃夏老爹精挑细选的对象,转头跟了付文磊这个乡下穷小子,昔日的姐妹都瞪大了眼,盼着她跌个大跟头。
她夏彩云向来只有看别人笑话的时候,绝不允许有任何一个人看她的笑话!
过往的种种钻进脑海里,对比现在的生活夏彩云都觉得是种讽刺。
付文磊看着一副老实人的样子,谁曾想背地里养着女人。
夏彩云的手死死捏着这件暗色的大衣,付文磊的衣服她时不时会拿出来熨晒,挂在衣柜里就怕他皱了。
因为爱惜所以付文磊的这件衣服到现在都是新的,一点也看不出来是二十来年的衣服。
反观她自己的这件红色大衣只是叠好放在一边,只是结婚的时候穿过一次,后来就再也没穿过,一直放在柜子里。
结婚以后付文磊时不时给她买衣服,衣服多了,她自己买的就没穿了。
夏彩云每次花枝招展地穿着付付文磊给买的衣服出门炫耀的时候,她的内心就像一个膨胀的气球。
付文磊也喜欢她这样子,觉得夏彩云的反应给足了他面子。
像他这样的男人,面子大过天。
有一次付文磊还问她这些衣服为什么不穿,她还记得她当时是这么回的:“你买的衣服我都穿不过来,这些就先搁着吧。”
所以她的这件红色呢子大衣一直堆放在角落里,以前买的衣服都没动过。
夏彩云使劲捏着大衣,捏出了褶皱,狠狠摔在地上,用手踩了几脚。
还不觉得解恨,抄起桌上的剪刀,开始乱剪。
“你这骚娘们到处勾男人,看我不弄死你!”
夏彩云似乎是把衣服当成了付文磊的姘头,眼神凶狠,又快又恨。
地上很快出现了一堆碎片,这件呢子大衣料子有点厚实,不好剪断。
“啊啊——连衣服都和我作对。”
夏彩云的手被剪刀磨红了一圈,气的扔掉了剪刀,用牙齿咬。
这架势好像是要生生从狗男女的身上撕下来一块肉。
突然间夏彩云咬到了一块硬板,这口感不对劲。
这件大衣样式有些许时髦,有两个四四方方的大口袋,这个口袋因为用料扎实,所以看起来厚重的很,不好放东西。
夏彩云用手摸着口袋里布夹层处,硬硬的,里面保准有东西。
夏彩云激动了摸索着捡起被扔掉的剪刀,小心把这层布剪开。
费力剪开之后才发现里面有一个薄薄的小方本子,尺寸刚好和大衣口袋严丝合缝。琇書蛧
她记得当时有一年清理衣柜的时候拿出来,用手摸着口袋。
还和付文磊抱怨了一句:“这口袋这么挺括,不会是里面塞着纸板吧。”
付文磊当时笑了笑,“这件估计做的糙了点,下次我去沪市那边看看给你买件好的大衣。”
敢情他是知道这里面有东西啊,这狗男人!
夏彩云迫不及待翻开方本子,外壳有点旧,一翻开掉出来好几张泛黄的信纸,外面用一块手绢包着。
信拿起来一看,夏彩云恨不得自己瞎了。
竟然是付文磊和贾雨荷以前写的情书,腻腻歪歪的。
“文哥,我们以后有了孩子你起个名字呗。”
“雨荷,我希望是一个像你一样温柔的女孩,就叫珍珍吧,是我们捧在手里的珍宝。”
夏彩云看完之后心都碎了,外面的女人叫雨荷,估计是付文磊的初恋。
展开手绢,角落里绣着雨荷和文哥两个人的名字。
“付文磊,你去死去死去死。”
夏彩云看不下去了,疯了似的把信全部撕烂了,一地的碎片。
夏彩云眼睛红红的,浑浑噩噩出门准备上个卫生间,手里攥着手绢。
准备用来擦屁股,意识恍惚中忘记了。
刚上完公厕出门就听见两个邻居在讨论八卦。
“哎,你知道不杏花里大院出了个女流氓?”
“真的啊?快说快说,别卖关子了。”
“听讲是机械厂里新来的一个女娃,长的高高壮壮,用鼻孔看人,有事没事就去堵年轻小伙子!”
“哈呀呀,这丫头这么猛的啊,这脸皮是有点厚哈。”
“真的,我还听金巧凤讲那女娃是住她们大院的,叫什么贾珍珍。”
“呦,那她们大院是真热闹。”
“她们大院确实不一般,这个胆大的贾珍珍还有个妈和人没讲三句话就眼泪汪汪的。”
“金巧凤讲这个人当妈的屁事不干把她女儿当丫鬟使。”
“这种人真是不常见啊?真是什么人都有。”
“那个妈叫什么花来这,对,想起来了叫贾雨荷,和她女儿贾珍珍就是个搅屎棍,搬去的第一天就把金巧凤洗菜盆偷…”
“什么贾雨荷,贾珍珍的?她们是谁啊?住在哪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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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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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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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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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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