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李小牙王佳人>第440章 刘光消失的第三天
  刘光消失三天了。

  花娘很是鄙夷,这孙子估计是溜了,所以千万不要相信男人的话,说好的偷鸡摸狗养你,转眼就因为害怕被官府缉拿开溜了。

  呸!狗都不如!

  李小牙也很怀疑,刘光不会真跑了吧?身为一名盗贼,连续三天不作案,还有没有职业操守?人家打三天的鱼,都只敢晒两天的网,连续三天晒网,生产队的驴都不敢这么歇吧?

  王二等缇骑已连续在秦淮河畔盯梢数日,衣不解带,裤衩子都馊了。

  琪琪格,瞎子等狙击手也守株待兔很多天了,大家都很疲乏了,李小牙便下令让所有人都撤了。

  午时刚过,李小牙早早下衙回到家。

  今天是十五,仙姑领着三个老仙女出门上香去了。

  李小牙先前不是很理解,古人为何那么喜欢上香,如今明白了,古代人很有自知之明,也很有先见之明,知道很多事靠自己根本没用,只能靠神明了,而很多现代人,却天真的以为只要自己够努力,就一定能创造辉煌。

  太天真了。

  一个人想要出人头地,单靠自己努力是没用的,全都要靠父母,靠亲戚,靠朋友,靠关系,靠人脉……

  如果父母没能力,又没权贵亲戚,富豪朋友,人脉薄弱,那就只能靠神明靠运气了。

  李小牙躺在内院的藤椅上,叼着一根草,他一直都挺咸鱼的,从没努力钻研过升官之首,不也升到千户了?也没有刻意敛财,不也家财万贯了?更没有刻意去泡妞,不也妻妾成群了?

  选择永远大于努力。

  如果选择对了,再付出努力,那就更容易成功了。

  每个人身处的环境不同,职业不同,因此成功的定义也不同。

  作为匠人,打造了一把神兵,那就算成功了。

  作为文人,写了本名著,那就算成功了。

  作为商人,等你哪天能昂首挺胸的说一句:【我不喜欢银子,我对银子没兴趣】,那你就算成功了。

  作为锦衣卫指挥使,等到皇帝大行之后,不被文武百官清算,那就算成功了。

  李小牙自知没有当指挥使的命,所以一点都不操指挥使的心,只要皇帝不换,他这辈子都当上锦衣卫指挥使,皇帝若有心栽培他当未来的锦衣卫指挥使,他早就不在南京了。

  四个女人上完香回来,月紫衣又买了一只金蝎。

  月紫衣将装蝎子的木盒打开,李小牙领着三个女人,各自拿着一根小木棍,一起撩盒中的蝎子:“这就是三十两一只的金蝎?”

  琪琪格不以为然道:“物以稀为贵。”眼看蝎子想爬出木盒,急忙道:“小心一点,别让它爬出来,它能蜇死人的。”

  李小牙手一抖:“不会吧?那么毒吗?”

  琪琪格说道:“听卖蝎子的胡人说有人被这种蝎子蜇死过。”

  月紫衣照本宣科的道:“蝎子毒量小,应该蜇不死人,不过被它蜇到会很痛苦。”

  “有多痛苦?”

  “不知道。”琪琪格斜眼道:“要不你试试?”

  李小牙白眼道:“试你大爷!”

  “……”

  月紫衣兴致勃勃的道:“我明天带去太医院,试试就知道了。”

  “拿啥试?”

  “自然是拿兔子试。”

  李小牙提醒月紫衣别再让蝎子跑掉了,蜇到人就麻烦了。

  不过,蝎子不容易蜇到人,能被蝎子蜇的人,那得是什么样的倒霉鬼啊?

  ……

  ……

  南京城郊,济安堂。

  后院的一间病房内,头上缠着绷带,只露出眼睛嘴巴的金庆生下床,走到房外面,没想到一只小小的毒蝎,差点要了他的命。

  小时候生活在山村,曾被毒蜂蜇过,被毒蚁咬过,被毒蜘蛛咬过,被刺蛾扎过等等,自然不会把一只小蝎子放在眼里,没想到毒发后,异常疼痛,特别被蜇的地方又是裆部,简直让他痛不欲生。

  即便吃了随身携带的解毒丸,又捣碎敷到患处都无济于事。

  迫不得已,他只能稍加乔装忍痛来到医馆,两次痛昏过去,几乎是爬到医馆的,郎中知道他是被毒蝎蜇了,当即让他泡进尿缸里,这才稍稍缓解他的疼痛。ωωω.χΙυΜЬ.Cǒm

  郎中走进后院,看着出门的金庆生,问道:“今天还痉挛,抽搐吗?”

  “没有了。”

  “那说明毒解得差不多了。”

  金庆生点着头:“谢谢大夫。”

  “不客气。”

  “我能离开了吗?”

  “可以。”郎中招呼道:“我给你开一个方子,你拿药回去再吃两天。”

  金庆生捂着仍有一丝疼的患处,闷声道:“世上怎会有如此毒的蝎子?”

  郎中耸肩道:“也许是异变了。”说着戏谑一笑:“我倒是很好奇,你为何被蜇到那里?”

  “……”

  金庆生一脸尴尬,解释道:“我当时坐在路边喝酒,天色已经黑了,这玩意儿应该是顺着裤管爬进来了,我可能动了身子,惊到它了,然后就被它蜇了。”

  两人来到前堂,郎中写了一张方子,伙计抓了药,金庆生大方的留下一锭银子,拿着药离开了。

  伙计看着衣衫褴褛的金庆生,小声道:“为何乞丐那么有钱?”

  郎中猜测道:“此人会武功,并非寻常乞丐,多半是丐帮中人。”

  伙计恍然大悟,丐帮弟子大都只是伪装成乞丐,而不是真以乞讨为生,他们以贩卖消息,传递消息,传送密信,传送密件等为生,南京城内至少有上万的乞丐,但只有一成乞丐是丐帮中人。

  丐帮弟子遍天下,每个州府都有丐帮,但却是一盘散沙,各自为政。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金庆生不敢再住废宅了,于是包下一条小船。

  夜晚的河畔,附近的花船无比喧嚣,金庆生躺在小船舱内,思绪万千,先前被蝎子蜇伤,忍痛寻医的路上,两次痛昏过去,却没有一个人出手相助,让他倍感凄凉。

  没有朋友,没有家人,人生确实一点乐趣都没有。

  金庆生脑中浮现出花娘的音容笑貌,但摸着自己脸上的疤痕,近乎光秃的头顶,心中很自卑,如今的他已配不上迎雪,即便能凑出赎银,迎雪也断然不会跟自己走吧?何况她还攀上了一名锦衣卫的小白脸千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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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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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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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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