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位官声极好的老大人,爱国爱民,深受当地人拥护爱戴,何鳌也很崇拜这位老大人,宣读完圣旨,急忙将汪鋐扶起来,行了一个大礼。
“学生何鳌,拜见汪老大人。”
汪鋐也听过何鳌拦圣驾劝阻武宗南巡一事,拍着何鳌的肩,褒奖道:“后生可畏。”
何鳌为汪鋐一一引见李小牙等人。
汪鋐是一名文官,却很有武将风范,不是那种会在意繁文缛节的书生,爽郎的与后辈们攀谈起来……
明国重文轻武,五军都统府都是掌控在文官集团手中,许多武职都是文官出任的,许多领兵打仗的也都是文官。
前不久,领兵平宁王叛乱的王阳明,也是一名文官。
汪鋐谈起了佛郎机人,几年前,佛郎机人登陆广州,双方因误会发生交战,明军当时战败了,后来是时任广东按察司副使的汪鋐,认为佛朗机船在海为患,请求朝廷出兵挞之,汪鋐获旨后,率领大鹏、东莞两所城的舟师,上千民勇船只声援,硬生生击退了佛郎机的战船,从而名声大震。
汪鋐深知佛郎机大炮的厉害,并没有打炮战,而是下令舟师水兵,潜入海中将佛郎机人的战船凿穿,装载着重炮的佛郎机战船很快就沉了,这才将佛郎机人逼退……m.χIùmЬ.CǒM
如今的汪鋐已是广东按察使,提督海防,他不只一次上奏朝廷,想要彻底驱除佛朗机人。
奈何佛朗机人十分狡猾,暗中买通了许多官员,甚至买通了武宗的亲信江彬,于是打着朝贡的名义,派遣使者火者亚三进京,武宗没有见佛朗机使者,但心中欣喜若狂,答应了佛郎机人的通商请求,双方开始展开各方面合作。
没过多久,佛郎机人的狼子野心便显露出来了,他们并不是想进行友好往来,而是暗中打着殖民的目的,他们贿赂当地官员,驻扎在屯门岛,修建堡垒,掠夺往来商船,掠夺明国人口贩卖为奴,干着海盗的勾当,再将盗抢之物运回国,并大量走私香料回国……
汪鋐等得头发都白了,终于等来朝廷的圣旨,但却不是让他领兵驱逐佛郎机人,因此心里多少有点失望。
汪鋐安排李小牙等人在按察使司别院住下来了,独自召见何鳌,商谈会见佛郎机人一事。
夜晚的广州城,热闹非凡。
街边全是各种食摊,品类之多,不亚于南京,加上广州的天气没那么冷,夜市相比冬天的南京热闹十倍不止。
食在广州,真是一点没错。
这是一个很爱吃,也很乐意吃的城市,李小牙等人找了一个摊位坐下来,点了许多当地特色美食。
一辆豪华西洋四轮马车停下来了,一位金发碧眼的美女,穿着贵族盛装,走到摊位前,比手划脚起来……
郑点钱想上前帮忙翻译,却发现双方语言不通。
李小牙试着用英语打了一声招呼:“哈喽?”
金发碧眼的美女立即转头,欣喜的回应:“你会英格兰语?”
李小牙以散装英文问道:“你,英格兰人?”
金发碧眼美女大大方方走到李小牙面前,笑着自我介绍道:“我叫露丝,你叫什么名字?”
李小牙回道:“李小牙。”
“你好,李。”
“你好。”
露丝仿佛看到外星人一般:“没想到能在这里遇到一个会说我们英格兰语的明国人,我第一次遇到会说英格兰语的明国人。”
李小牙回以一笑:“我,好奇,可以这里遇到一个英格兰美女,你很漂亮!”
“谢谢。“露丝解释道:“我是跟未婚夫一起来的。”
未婚夫?李小牙的热情瞬间消退七分,名花虽有主,我来松松土?
算了,还是不松了,万一松土不成,变成松骨就麻烦了……
露丝难得遇到一个懂得听英语的人,叭叭不停:“我未婚夫是葡萄牙人,我是跟他一起来的。”
“葡萄牙人?”
“他父亲是葡萄牙人,母亲是英格兰人,我们从小就订婚了,这是我们的订婚旅行。”
李小牙看着豪华的西洋马车,问道:“你未婚夫是什么人?”
露丝一点防备之心都没有,回道:“我未婚夫叫西芒,他是葡萄牙舰队的一名提督,也是葡萄牙舰队总指挥官的安德拉德的弟弟。”
李小牙眉头一挑:“你从屯门过来的?”
“你怎么知道?”
李小牙继续问道:“你未婚夫西芒是屯门驻军的指挥官?”
“是的。”露丝更好奇了:“你认识西芒?”
李小牙微笑道:“我们正想拜访你的未婚夫西芒。”
“拜访西芒?”
李小牙点头道:“我是大明的官员。”说着站起身,并出示自己的腰牌:“你见过穿我这种衣服的人吧?”
露丝微笑道:“见过,见过。”
“你住在广州什么地方?方便告诉我吗?”
“我住在朋友家里。”露丝不疑有他:“他跟我未婚夫西芒是朋友,他也是大明的官员。”
“你未婚夫西芒的这个朋友,叫什么名字,你知道吗?”
“他叫廷举,吴。”
李小牙礼貌的道:“我知道了,我们明天可能会拜访他,你会在家吗?”
“明天什么时候?”露丝回道:“我明天下午就要回屯门了。”
“那我们早上去拜访。”
李小牙虽然不知道这个吴廷举是一个什么官,但只要是广州城的里官,没有汪鋐不知道的吧?必竟也是一省三位首官之一,即便他不知道,派人查一下,也很快就知道了。
随后,李小牙帮着翻译,帮露丝买了许多吃的,并礼貌地送她上了马车……
郑点钱等人,从头到尾都插不上话,只是呆呆看着两人用英语交谈。
李小牙的散装英语,跟露丝交流也不是十分顺畅,两人谈话往往要花很长时间,才能交流明白,可是看在不知情的郑点钱等人眼中,两人的对答如流,劈里啪啦说了半天,看起来犹如许久不见的朋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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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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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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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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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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