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妞妞”两个字都冲到了嘴边,又被他生生咽了回去。
因为,洪援朝已经放开了叶昊和顾念慈,来到了顾倾城面前。
不知道他说了什么,顾倾城忽然粲然一笑。
仿佛被打开了某个封印,笑之前,顾倾城美则美矣,却非常低调,存在感很低。
甚至还带着一股“长辈”的气息。
仿佛真是个三四十岁的妇女。
但,这灿烂明媚的笑容之后,她仿佛瞬间被唤醒了全部的光彩。
明艳、高贵,宛若一朵傲视百花的牡丹。
三十五六岁的年纪,似乎进入到了“美人迟暮”。
顾倾城却不同,她瞬间“蜕变”,时光就此在她的脸上停滞,甚至有了倒退的痕迹。
她倾国倾城,她雍容华贵。
她俨然就是全场最瞩目、最耀眼的存在。
洪援朝直接看傻了眼。
相识几年,洪援朝一直都知道顾倾城很美,很有才华。
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更能关注到的,始终都是她的才能,以及她对儿女们的一颗慈母心。
美貌什么的,反倒被他忽略了。
祸水继续抠鼻屎:这有什么,当然是陛下收敛了自己的“光环”啊。
这一次,陛下只想当个好妈妈,又不想当女主。
她不需要美貌的加持。
自然也就不会展现出“真面目”。
顾倾城穿来近十年,一直保持着刚穿来时的状态——低调得近乎小透明。
大家知道她长得美,却又不会刻意关注,更不会留下深刻的印象。
只有看到小美人顾念慈,众人才会想到:小姑娘这是继承了亲妈的好容貌啊。
没有了顾念慈,世人便会忽略顾倾城的容貌。
这里面,自然也包括顾倾城的倾慕者。
洪援朝今年已经三十七岁,他不是个肤浅的人。
爱美是人之常情,可他也不会只看脸。
过去他被顾倾城吸引,就是因为她的超高医术,一颗慈母心。
此时此刻,洪援朝直接被顾倾城彻底放开的顶级神颜所击中。
美!
真的好美!
洪援朝忽然觉得,自己就像十七八岁的毛头小子,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
一颗心,更是不受控制的怦怦乱跳。
“洪援朝!天快黑了,咱们快走吧!”
顾倾城展露出了真容,对洪援朝的态度也多了几分亲切。
洪援朝的心,更慌了。
他下意识的点点头,“好!走!”
现在的洪援朝,基本上就是顾倾城说什么,他就答应什么,彻底被迷住了!
叶昊:……女王这是怎么了?
忽然就、就魅力四射,光芒万丈?
难道是……
叶昊的眼神有些冷,看来某个人还是太清闲了,这才有时间给妞妞添堵!
顾念慈也有些诧异。
但,小姑娘真的很聪明,关键是足够了解自己的亲妈。
她抿着嘴,仔细回想了一下,眼底便有了感动。
妈妈,您不用这样的!
真的,我、我刚才只是稍稍别扭了一下,并不是真的想要一个爸爸!
我有您、有大哥,就足够了!
不管众人都有怎样的反应,洪援朝还是把顾家三口人迎上了豪车,至于那几个接站的小年轻,则坐上了后面的雪佛兰。
嗯,也是今年最新款的进口车。
落地就要十多万,普通人想都不敢想。
而市面上最紧俏的两款豪车,齐齐在火车站出现,赚足了回头率。
秦奕琛只是单纯的感叹,并没有多想什么。
傅思敏却早已在柔嫩的掌心,掐出了一个个的小月牙。
顾念慈!
又是顾念慈!
接站让她抢了头筹,“座驾”她又如此风光。
傅思敏到底还是年纪小,且从未受过挫折。
被一个“小地方”的野丫头比了下去,傅思敏颇有些承受不了。
偏偏自己的养父,还一副木呆呆的模样。
“爸!!”
还不走?
一个破吉普,也不嫌丢人!
“……哦!”
常爱国终于反应过来,挤出一抹笑,“饿了吧,咱们回家吃饭!”
说罢,常爱国坐上驾驶座,一踩油门,离开了火车站。琇書網
……
常爱国的家,是单位分配的福利房。
位于市中繁华路段,周围有好几所极好的学校。
搁在后世,妥妥的学区房。
常爱国的工龄、职称等还算可以,分到了三室一厅。
这是单位建的房子,不是商品房,自然没有公摊。
三室一厅,一百二十平米,面积只大不小。
常爱国二婚的妻子是个干净利索的人,虽然有工作,却还是能够把家收拾得干干净净、妥妥帖帖。
客厅里摆放着时兴的组合沙发,一整墙的组合家具,中间摆放着一台21寸的彩电。
彩电用带着蕾丝花边的布罩罩着,一看就非常仔细。
傅思敏看了一圈,常家虽然算不得多么豪华,却也是中档水准。
还好!
不算太丢人。
“阿姨好,我是傅思敏,这是我的发小秦奕琛,他爷爷是秦老!”
傅思敏知道“养后母”不喜欢自己,但她还是一脸笑容,并先声夺人,重点介绍了一下秦奕琛的家庭背景。
果然,听到“秦老”两个字,原本还冷着脸的常妻,瞬间阴转晴。
常妻对傅思敏也瞬间亲热起来。
“你就是娇娇啊,这些年一直听你爸提起你。”
“秦奕琛?你是娇娇的好朋友,我叫你小秦,可以吗?”
常妻关注的重点,还是秦奕琛。
虽然京城的“秦老”距离自己有些远,但这些老前辈,可是有着许多老战友、老下属。
说不准在省城,就有人家认识的人呢。
常妻虽然总骂常爱国“傻子”、“冤大头”,可常妻也知道,常爱国在同龄人中,已经算是非常优秀的了。
常妻也享受到了常爱国的妙处。
自己的工作,儿女们的学籍问题等等,都是常爱国出手解决的。
以后儿女们大了,上大学、落实工作等,还需要靠着常爱国以及他的人脉网络。
唉,现在的大学生越来越不吃香,考上大学就等于捧上金饭碗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啊。
许是自己就是老师,常妻格外有危机感。
大女儿才八岁,刚上小学二年级,她就开始考虑女儿的未来了。
“……可以!”
秦奕琛原本还想客气的打招呼,没想到常妻这么热络,他咽下了那句“阿姨好”,只是回了个“可以”。
傅思敏眼底闪过一抹嘲讽:哼,小地方的人,就是这样,没见识,眼皮子浅。
常妻没有留意傅思敏,她继续抓着秦奕琛嘘寒问暖。
还不忘把自己的一双儿女推出来做介绍。
常妻太过功利的表现,常爱国都有些看不下去,赶忙低声提醒:“时间不早了,该吃晚饭了!”
常妻:……她不待见傅思敏,自然不会像常爱国那般积极招待。
她甚至都没有刻意准备食材。
但,傅思敏不是一个人来的,她还带着个小少爷。
常妻之前的毫无准备就有些不合适了。
常妻暗自懊悔,脑子转得却很快:“我定了饭店!咱们啊,出去吃!”
这年头,出去吃饭店,才是待客的最高规格。
常妻虽然肉疼一顿饭要花几十块钱,可一想到未来,她还是忍住了。
“……好!去饭店好!”
常爱国根本不信妻子“定了饭店”,但,出去吃,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妻子没有在娇娇面前摔摔打打,还愿意积极的招待,常爱国已经非常知足了。
常妻的“善意”不止于此。
她还暗中叮嘱两个孩子:“机灵些,好好表现。”
“那个常思敏虽然讨厌,可她有手腕,居然能够结识大院里的少爷。”
“你们啊,多学着点儿。如果可以,多跟秦少爷说说话。”
虽然差着年龄,但年纪小也有好处。
说错了话,也可以来个“童言无忌”。
若是表现得太过热情,也能用孩子不懂事来搪塞。
一双儿女虽然有些别扭,却还是乖乖答应,“妈,知道了!”
他们会好好巴结常思敏的!
来到家属院附近的一家饭店,常妻想办法弄到了一个包间。
大大的圆桌,丰富的菜色,常家表现出了十足的态度。
秦奕琛不在乎常家人,也就无所谓他们的态度,随意的应付着。
傅思敏却非常享受,趁着宴席还没有开始,她来到常爱国面前,不好意思的表示:“爸,对不起,有件事,我没和您商量就擅自去做了。”
“我、我爸找了来,让我认祖归宗。我、我现在叫傅思敏!”
常爱国愣住了。
常妻也有些意外,看向常爱国的目光都带着几分同情、快意!
啧啧!
这就是你放在心尖尖上的好闺女。
有了亲爹,人家就利索的改姓。
本就没有养在身边,这对“父女”间的联系只剩下了一个“常”字。
如今,竟是连唯一的联系都没有了呢。
“爸,对不起,我应该提前和您商量的。”
“不过,那是我亲爸,我妈也极力赞成我能够认祖归宗——”
见常爱国愣着不说话,傅思敏赶忙抬出了郑敏。
果然,一听这是小敏的意思,常爱国心底的难受都缓和了许多。
“既然小敏同意,那、那就这样吧。”
再说,就算他不高兴,养女也已经变成了傅思敏,难道他还能逼着改回来不成?
本来就没有血缘关系,他疼爱娇娇,也是因为某个人。
娇娇姓什么,其实还真不重要。
常爱国只能这般自我安慰。
“好了好了!时间不早了,赶紧吃饭吧。”
正巧这时候服务员开始上菜,常妻便赶忙招呼着。
尴尬的气氛,瞬间被缓和。
傅思敏还是一如既往的跟常爱国撒娇,常爱国呢,动作虽然有些僵硬,却还是给傅思敏夹菜。
父女的感情,似乎并没有受到影响。
秦奕琛:……总觉得哪里怪怪的,吃饭都别扭。
更不用说,身边还有两个小屁孩,明明只有几岁大,却装成小大人似的进行交际。
功利心太重,眼中的企图都要化作实质了。
秦奕琛不喜欢,吃了几口,肚子没有那么饿了,便找了个借口去了外面。
傅思敏见秦奕琛不高兴了,也赶忙起身,“爸、阿姨,我去看看!”
秦奕琛可是秦家的小少爷,是她带着来省城的。
若是有个闪失,她有责任!
“去吧!”
常爱国点点头,笑着让傅思敏自便。
秦奕琛、傅思敏一前一后的离开了包间,房间里只剩下了常家一家四口。
没有外人,常妻也就不装了。
“呵呵,呵呵呵!”
一连串的冷笑,常妻阴阳怪气的说,“常爱国,脸疼不疼?”
“你把人家当亲闺女,可人家呢,根本就没把你当回事儿。”
“一个星期通四个电话,几乎是隔天就打一个。”
“结果呢,改姓这么大的事儿,人家愣是一点儿风声都没有透给你。”
“偏偏你还上赶着的给人当冤大头,每年寄去这么多的好东西,还给她定期打钱。”
这些,本该是属于她的孩子们的,结果都便宜了常、哦不,是傅思敏。
哈哈,好一个傅思敏,连姓常都不稀罕啊。
常爱国:……
他捏着酒杯,手背上都是青筋。
常妻却故作看不到他隐忍的怒意,继续嘲笑着,“你说说你,到底图什么?”
就因为喜欢傅思敏的亲妈?
可,这都多少年了,那个郑敏也快四十岁了。
四十岁的女人,哪怕再漂亮,如今也成了老菜梆子。
偏偏常爱国还当成仙女儿。
惦记了十几年不说,居然还要继续偏心下一代。
常妻越想越气愤,说出来的话,也就愈发难听。
包厢门外,傅思敏找了一圈,没有找到秦奕琛,便想先回来。
手已经搭在了门板把手,正好听到常妻的这番话。
她禁不住顿住了,她想听听,养父会怎么回应。
就算养父对自己的爱,是爱屋及乌,那也是“爱”啊。
然而,傅思敏却听到了一个让她遍体生寒的答案——
“我图什么?当然是图霍家的助力,图傅家的钱。”
“你以为有现在的一切,是靠着什么?”
“靠你巴结一个孩子?还是靠你阴阳怪气?”
当然是靠着霍远征!
PS:嘿嘿,有点晚的二更,二合一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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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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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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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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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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