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本就泼辣的顾母,更不必说,天天把我儿子怎样怎样,京城如何如何挂在嘴上。
其实,顾母自己也只是去过县城,连本市都没有出过,更不用说去京城了。
但,并没有人在意这些。
在众乡亲看来,顾母就是个有福气的。
搁在过去,都能当个诰命老太太。
哪怕是现在,等人家儿子毕了业,在城里当了大官,顾母照样能去享福。
“所以啊,这女人啊,要么嫁得好,要么生的好!”
“看看人家顾老二家的,男人虽然窝囊了些,也有个好儿子啊!”
“就是,唉,你们说说,就顾老实那一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憨样儿,咋就能生出青城那样有出息的好孩子?”
“对啊,我家老头子可比顾老实能耐多了,结果我那几个混小子,连高小都读不完!”
“估计是顾老二家的伶俐,儿子啊,随妈!”
“说的有道理,爹矬矬一个,娘矬矬一窝,老婆没选好,孩子都跟着没出息。”
“……哈哈,要是按你们的说法,村西头的那头母狼岂不是嫁不出去了?”
刘家庙,村口的大槐树下,几个中老年妇女凑在一起,手里干着活,嘴里东家长西家短的闲扯着。
因着顾倾城乘坐的牛车驶过村口,被她们看到了小状元,她们也就顺势讨论起来。
说着说着,话题就偏了,提到了村子里其他的“名人”。
“唉,要说这秀枝也是个苦命的。刚出生就被奶奶丢到了后山,亲妈跑去找,只看到了一个染了血的破布单子。”
“幸亏命大,虽然被狼叼走了,那头狼却是个刚下了崽儿的母狼。”
“许是看着孩子可怜吧,母狼没吃她,还用自己的奶水把她喂到了六岁。”
“要不是村子里的猎户在山洞里看到了她,那孩子估计一辈子都要待在山里当个野人了!”
“她确实命大,那一年,她奶刚死,她妈当家做了主,这才把她留了下来。”
“是啊,她奶要是不死,估计那孩子还要被扔出去。”
“没被丢掉,日子也没好到哪儿去。我记得秀枝刚回来那会儿,不会说话,动不动就对着人呲牙。”
“啧啧,那小模样啊,就跟狼崽子一样。”
“她妈也不是真疼她,估计就是跟她奶赌气,这才愿意养着。”
“饥一顿饱一顿的,也就是秀枝在山里长大,饿得受不了了,就再跑去山里。”
“……可怜啊。好好一个女孩子,硬是成了远近闻名的‘狼女’。”
“今年她都二十了吧,也没人给她说亲。”
“谁敢娶?那可是母狼养大的孩子,六岁就敢咬人,这些年更是常年去深山打猎,老虎、狼、野猪……就没有她不杀的!”
“确实厉害了些,不过,她有钱啊!”
“对!自己分了户,还盖了房,顿顿都有肉,听说还跟县里的屠宰场、饭店有关系呢。”
“那也不行啊,顾老二家的只是泼辣,顾秀枝却是凶狠。”
一群大婶大妈们,纳着鞋底、做着活儿,热情的八卦着。
“顾秀枝?狼女?”
大树的另一边,草丛里躺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
他皮肤有些晒伤,看起来略显狼狈。
但,他的五官很精致,颇有后世小鲜肉的模样。
这是不符合当下审美的长相。
却让穿来的宁泽城非常满意:穿越一回,虽然来到了缺食少穿的五零年代。
可,这副皮囊真心好啊。
美到了雌雄莫辨,堪比后世的wuli晗晗。
就是脑子有点问题,太容易冲动了。
看到报纸上刊登什么北大荒,刚刚高中毕业,连大学都不考,就瞒着父母自己报名。
从繁华的都市,来到了一两千里外的偏僻农村。
“马德,穿越就穿越,让我早来半年也好啊。”
叼着一根杂草,宁泽城一想到原主的所作所为就忍不住想要骂娘。
原主一时热血上头,跑来当了知青,干了几个月的农活,又白又嫩的皮肤被晒伤了,手心起了厚厚的茧子,人也因为一场高烧就嘎了。
宁泽城死后穿越,来到原主身体的那一刻,就感受到了冰火两重天。
额头烧得如同火炭,可又觉得浑身发冷。
幸亏还有个金手指,否则,他估计得再死一次。
折腾了三四天,终于退了烧,宁泽城也接受了穿越的事实,并开始为了以后而计划着。
回城,估计是回不去了。
现在是五六年,倒是可以再考大学。
但,在他穿越前,他就是个学渣。
在后世天天补课,最终也只是考了个职专。
宁泽城知道,自己根本不是学习的那块料。
穿越只是让他换了个躯壳,又不是给他换了个脑子。
他注定无法靠知识改变命运了。
再者,他的金手指非常奇葩——吃软饭,就变美。
而颜值提升了,就能产生魅力值。
有了魅力值,就能在系统商城兑换商品。
从粮食、药品,到技能、才艺……只有你想不到,没有系统商城做不到。
宁泽城:……这系统奇葩是奇葩了些,却仿佛为他量身定制的。
作为一个在后世当够了外卖小哥的社畜,宁泽城最大的心愿,就是找个富婆,直接躺平。
可惜,那时的他没有条件。
倒不是多丑,而只是个普通人。
唉,这软饭啊,还真不是想吃就能吃的。
必须有资本!
穿越一回,嘿,变美了。
宁泽城打定主意,他一定要吃上软饭,舒舒服服的在年代文里躺赢。
“顾秀枝?狼女?会打猎?有钱!”
听到了三姑六婆的八卦,宁泽城暗暗有了主意。
……
“爹!娘!我回来了!”
进了村,路过场院的时候,牛车就停了下来。
顾倾城下了车,斜挎着背包,提着一个网兜,步行往原主家走去。
原主的房子,就是当初分家时给的三间破屋。
不过,在原主考上县里的高中后,村里给了顾家一笔奖励,还有一些亲戚朋友送来了“贺礼”。
拿着这些钱,顾母翻新了屋子,盖了五间大瓦房。
虽然还是不如老宅那边气派,却也是刘家庙排名前几的好房子。
顾父顾母非常知足,更是无比的骄傲——看到了吗,这崭新的红砖黑瓦的新房,是我儿子挣来的!
Χiυmъ.cο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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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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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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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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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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