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小侄女儿来了,顾倾城还是按照她的规矩,先给小姑娘取名字。
“静仪?赵静仪?”
小姑娘小脸微黑,脸上还有农村红。
她轻声咀嚼着,眼睛里开始闪现小星星,“好听!多谢伯母!”
太好了!
她也有名字了。
而不是臭丫,明明她不臭的,可还是被亲娘随便取了这么一个贱名。
她和赵元仪一样,也不懂静仪是什么意思。
但,赵静仪,听着就好听呢,好像有钱人家的小姐一样。
赵静仪很是欢喜,对弱弱的、美美的三伯母,更是有种天然的孺慕。
她干起活来也就非常卖力。
烧水、做饭,小小人儿,在院子里忙得团团转。
赵静仪却丝毫都不觉得苦。
苦什么?
她在家里也是这么干活。
而且干了活,还要忍受阿婆、阿娘的打骂。
吃饭的时候,也不能吃饱。
家里难得吃一次荤腥,她更是只能一边看着,一边啯啯咽口水。
还是三伯母这儿好,每顿饭都能吃饱,每隔一天能吃到鸡蛋。
就这,伯母还有些不好意思:“静仪啊,咱们家还在守孝,不能沾荤腥。”
“等出了孝,咱们就卖肉,每隔三五日都吃上一顿!”
赵静仪:……
口水分泌的厉害,赵静仪都说不出话来。
顾倾城画的这张大饼,让赵静仪愈发勤快、能干。
若不是顾倾城还要“照顾”季三娘子,花大价钱请她洗衣服,小小的赵静仪都想连家里的衣服都全包了!
赵静仪自己欢欢喜喜,干活干得风风火火,可落在别人眼中,她就是可怜!
“顾娘子也真是的,静仪才七岁呢,怎么能让她干这么多活儿?”
同样七岁的郑晚君,某次跟着母亲来赵家做客,看到忙进忙出的赵静仪,很是同情。
七岁啊!
都不能算童工,而是在虐待儿童。
搁在后世,这样的年纪,能够独立穿衣吃饭上学,父母长辈们都要夸一句“懂事”。
而在这个万恶的架空古代,却要脚不沾地的做家务。
顾氏呢,快三十的人了,还是长辈,居然就能眼睁睁的看着,还毫无心理负担的享受!
她、她也太过分了!
这一次,万娘子倒没有附和女儿。
她看着郑晚君的眼睛,轻声说道,“不说在乡下,就是在城里,七岁的女孩也该学着做家务了。”
自家女儿会被娇养,一来是他们家有这个条件,二来也是他们夫妻宠溺。
事实上,就算不做些家务,万娘子也在计划,该给女儿开设一些课程了。
琴棋书画,这些是郑先生的特长。
早在女儿三四岁的时候,郑先生就已经开始启蒙。
只是女儿似乎不太擅长,这些技艺,她只是学会,却无法专精。
也无所谓,郑家是官宦人家,琴棋书画略懂一下,能够应付场面就足够,不必强求。
但女红厨艺管家等,还是要系统的学一学。
他们不能在京城,而是在偏僻的小县城,种种资源本就不如京城。
若是父母再不上心,女儿可就真被耽误了。
万娘子思虑周到,统管全家,早就开始准备。
上个月,她写信去京城,请京中的亲友帮忙。
京中不会拒绝。
想必过些日子,就会有教养嬷嬷和女先生过来。
原本万娘子想告诉女儿,但看女儿到底年纪小,索性就让她再松快些日子。
等教养嬷嬷、女先生等到了,再严格管束女儿吧。
郑晚君还不知道,她无忧无虑的日子即将结束,很快就会进入到“古代贵女养成课程”的苦逼状态。
初一这天,郑晚君更是成功说服母亲,带她出城转转。
在古代,女子们极少数能够出门的正经借口,就是烧香拜佛。
郑晚君原本是不信佛的,但有了穿越的经历,她不得不对鬼神生出了敬畏。
初一去城外的清风观,既能拜拜神,谋求一下心灵的安定,还能出去爬山郊游。
妥妥的一举两得啊。
“听说清风观有一棵银杏树,已经活了上百年?”
坐在马车里,郑晚君亲昵的依偎着万娘子,好奇的问道。
“对!不过现下季节不对,到了秋天,银杏叶全都变黄了,远远望着,十分壮观!”
万娘子见过那副极美的场景,描绘起来,眼睛都闪着亮光。
“真的?那等秋天来了,咱们还去清风观。”
郑晚君兴奋不已。
话说在后世,资讯发达,通过短视频,她见过无数的美景。
然而,现在是古代啊。
她的活动范围,只有书院后街。
稍远一点的地方,她都无法涉足,就更不用说外出欣赏美景了。
唉,这苦逼的古代啊!
而她还要忍受好些年。
等等,也不一定!
如果她展现出足够的能力,在家中赢得一定的地位,就能获得话语权。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郑家倒是不穷,可也不是什么高门大户啊。
古代商贾的地位不高,自家阿爹又是读书人,郑晚君贸然做生意,万娘子第一个就不答应。
造玻璃、提纯酒精,似乎可以。
尤其是酒精,在古代,可是能救命的。
还有活字印刷!
季家的季小四就在书铺当印书学徒,万娘子跟郑晚君说起季家八卦的时候,多少就提到了印书的一些事。
郑晚君这才知道,这个时代还是雕版印刷,而不是更先进、更方便的活字印刷。
如果她能把活字印刷弄出来,不但利国利民,还能给老爹在士林刷一波名声。
靠在母亲的怀里,身下的马车摇摇晃晃,郑晚君的思维却愈发发散。
忽然,马车猛地停了一下!
坐在马车里的万娘子和郑晚君,都在惯性的作用下,身子猛地向前冲去。
万娘子反应快,赶忙一手撑着车厢,一手搂紧女儿,母女俩这才稳住了身形。
“出什么事了?”
万娘子语气有些生硬。
这马车,可不是雇来的,而是他们郑家的。
赶车的马夫也是郑家的家生子。
自家奴才,做事却这么不尽心,万娘子本能的不悦。
“娘子,前头的马车似乎撞了人,吵闹起来,围了许多人,路被堵住了!”
车夫紧紧拉着缰绳,急切的对万娘子解释。
“撞人了?”
万娘子微微蹙眉,难道是那家的权贵太过霸道,城内纵马,伤了无辜百姓?
“对!要不要小的去前头看看?”
车夫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
不是要凑热闹,而是看看前方的麻烦能否解决。
如果一直闹着,路就会被一直堵着。
而娘子和小姐还要出门,他们不好总等着。
实在不行,就要考虑换条路线。
“不用,你只需看顾好马车。孙妈妈,你下去看看!”
万娘子对着车外喊了一句。
“是!”
在外面跟车的婆子,听到吩咐,赶忙应了一声。
她不是郑家的家生子,而是万娘子的陪房。
她的丈夫、儿子在外面,帮着万娘子打理嫁妆。
她的女儿则是郑晚君的小丫鬟。
一家人的身契都在万娘子手里捏着,孙妈妈最是忠心不过。
得了主子的命令,孙妈妈小跑着去了前头,用力挤进人群,看清了“车祸”现场。
以及车祸的当事人。
咦?
孙妈妈眼睛都瞪大了,脸上更是带着些许兴奋。
站了一会儿,听周围的路人七嘴八舌的还原了车祸的整个过程,孙妈妈便有些了然。xǐυmь.℃òm
挤出人群,孙妈妈又一溜小跑的回到了马车前。
“娘子,是一辆马车撞了路过的老乞丐。”
“马车里的人,是赵家的顾娘子!”
万娘子听了前一句话,脸色便有些不好看——还真有纵马撞伤百姓的狂徒啊。
听完后头的话,万娘子的眉头皱得愈发紧了。
顾氏?
她最是病弱,没主见,根本不是狂悖的人啊。
难道是有人讹诈?
最近几年,万娘子陪着丈夫,低调的生活在市井。
所以,对于市井间无赖、泼皮的那些下三滥招数,她还是比较熟悉的。
更不用说,他们书院后街就有一窝子的泼皮无赖!
顾氏呢,又是出了名的好哄骗。
若不是她的娘家、婆家轮番来县里探望,季家早就找上顾氏母子了。
即便如此,随着顾氏的入住,有关她的一些“奇闻”也在邻里间流传。
什么被婆家骗走了上百两银子,却不索要,反而继续跟婆家做一家人。
什么轻信亲戚的话,险些被骗光家底儿。若不是县尊大人英明,顾氏母子都要喝西北风了。
什么加价购买骗子的祖传宝刀,给了银子,却不要刀!
还有她烂好心的帮助季三郎一家,更是让邻居们对于顾氏的荒唐有了最直观、最深刻的认知。
“难道,顾氏的名声已经传到市井了?”
出个门,都会被老乞丐碰瓷儿?
万娘子心里嘀咕着。
她确实看不上顾氏的软弱、无用,但到底是邻居,自家夫君对赵青云还十分看重。
既然遇到了,就不能不管啊!
习惯了照顾旁人的万娘子,无奈的叹了口气,对女儿说道,“你在车里等着,我下去看看!”
若真是讹诈的无赖,就直接送官。
县城的知县虽然算不得什么好官,却也不是太昏聩!
而万娘子更是家世做底气,丝毫都不惧怕所谓的县尊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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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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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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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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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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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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