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去那种地方。。。。。要是大哥知道了。。。。。。”朱高燧才十六岁,出生的时候就在北平,还没去过这种香艳之地。
“放心吧,当年我在京城读书的时候。。。。。。”朱高煦本来想炫耀一下当年在京城读书的时候和朱有燻他们没少到秦淮河上“吟诗作对”,后来想想这话给朱高燧说不太合适,有损他的“光辉形象”,便硬生生地拗了回去。转而轻轻拍了一下朱高燧的后脑勺,“走,跟哥吃饭去!”
不多时,朱高煦带着朱高燧来到了自己原来经常吃饭喝酒的聚贤楼。这聚贤楼据说是武定侯郭英的产业,汇聚了大明全国南北各地的名厨,在这里吃饭有很多都是达官贵人之后,一是好吃,二是安全,谁有那个胆子敢在武定侯的场子闹事儿呢?
聚贤楼的堂倌隔着老远就朝着朱高煦打招呼,熟练地把他和朱高燧引到了楼上雅间之中一个靠窗的座位前,接着就站在一旁等着朱高煦点菜。
“就你们这最有名的几样菜,一样来一盘,再来上两斤竹馨玉露,要冰过的,都快点,爷赶时间。”朱高煦熟练地点完了菜,拿起桌上的盖碗喝起了茶。
酒菜很快上齐,朱高煦熟练地撕下一只八宝酿鸭的鸭腿,递给朱高燧,自己也撕下另一只鸭腿,迫不及待地大嚼起来。
“二哥,这的菜真好吃啊!比家里的老宋做的饭好吃多了。咱们以后可得常来啊。"朱高燧嘴里塞得满满当当都是食物,一边嚼一边对朱高煦说。
“臭小子,看你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吃到这几个菜就觉得美的不行了?二哥以后还带你到更好的地儿去享福呢。”朱高煦宠爱地摸摸朱高燧的头,自己的这个弟弟从出生就一直待在北平,虽然和父母在一起的时间比较长,但是也被管的比较严,一直在王府里深居简出,不如他和大哥朱高炽见识多。
“二哥,以后你干什么可得都带上我啊,以后我就跟着你了,跟着你又有好吃的,又有好玩的,可比跟着大哥出来有意思多了。”朱高燧急忙向朱高煦示好,毕竟在京城他人生地不熟,没人带着肯定啥都干不了。
“好好好,二哥以后都带着你。。。。。。”朱高煦还正在得意地回应朱高燧的话的时候,一阵嘈杂的争吵声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他急忙从二楼的窗户看了出去,只见几个地痞把一个官家小姐打扮的姑娘和她的丫鬟围在了街上。
“小娘子,你踩了咱的脚了,就这么走了不好吧?不如陪哥哥们喝几杯,回头再给哥哥我揉一揉脚,服侍服侍,就当你赔礼了怎么样?”为首的地痞不怀好意得笑着,对着小姐打扮的姑娘轻佻得说着。
“大胆,竟敢调戏我家小姐,瞎了你们的狗眼!”小姐身边的丫鬟显然也是见过世面的,勇敢的护在了小姐身前,对着几个地痞大声呵斥道。
“嘿呀,你这丫鬟还挺有味儿啊,别着急,等我和你们家小姐成了好事儿,就让你和我这几个兄弟好好乐呵乐呵啊。”听到这话,几个跟班也满脸猥琐地笑了起来,有几个还胆大地去故意掀丫鬟的裙子。
“二哥,这几个地痞真不是东西,几个大老爷们欺负几个弱女子,这要是在咱们北平,早就揍他丫的了。不过这不是咱们那,还是让应天府”朱高燧也注意到了街面上发生的一切,但是他并没有停止吃饭,而是一边夹着一片水晶肘子往嘴里塞,一边对着朱高煦说。
满街的老百姓对着几个地痞指指点点,但是他们也知道这几个地头蛇常年横行街头,并不好惹,所以虽然都谴责地痞的做法,但是却没人敢出来阻止。
这几个地痞眼见得无人阻止,更加地嚣张,地痞头子已经抓住了小姐的衣袖,小姐满面羞涩,拼命想要挣脱。丫鬟见状想要阻止,却被两个狗腿子一人抓住了一只手,动弹不得,只能大喊救命。
“二哥,你不会是想管闲事儿吧,大哥说过。。。。。。”朱高燧看朱高煦的表情不对,连忙劝阻道。
只是他还是慢了一拍,只听到朱高煦咬牙说了一声“妈的!”就从酒楼的二层飞了出去。
靠近酒楼这边站着的一个混混还没发现异常,刚准备去拉小姐的裙子就被从天而降的朱高煦一脚踹飞了出去,直挺挺的撞在一家肉店的桌子上,登时就爬不起来了。
“天子脚下,首善之区,你们几个兔崽子,光天化日之下干出这么龌龊的事情,眼里还他妈的有王法吗?”朱高煦愤怒的喊道。
“呀嗬,你是从哪个茅坑里面爬出来的,又臭又硬,还敢来管你三爷我的事儿,弟兄们,教教他这街面上谁说了算!”地痞头子眼见有人居然敢出来坏他的好事儿,连忙让自己的狗腿子上去围攻朱高煦。
朱高煦却一点都没有慌张,他可是跟着自己的爹上过战场的,死在他手里的鞑子骑兵没有五十也有一百了,刀头舔过血的人哪会怕这几个地痞混混。
只见他稍微一侧身,就躲过了冲在最前面的混混的一拳,紧接着一伸脚就踹在这个混混小腹上,直接把这个混混踹飞撞在墙上。然后一个转身一掌劈在后面冲过来的混混脖子上,直接把这个混混打晕了过去。紧接着又是一肘,顶在第三个混混胸口,登时就让这个混混失去了战斗力。
朱高煦三拳两脚就解决了地痞头子的手下,他轻松地掸了掸衣服上的尘土,对着地痞头子比了个放马过来的手势。
这下地痞头子骑虎难下了。上吧,自己肯定不是这年轻人的对手;不上吧,自己可就没法在这条街上混了。他一咬牙,从怀中掏出一把匕首,冲着朱高煦直挺挺的冲了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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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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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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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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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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