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摇光走了没几步,就止步了。
心湖之中,有少女心声警告他别多管闲事。
董摇光一笑置之,而是转身对着陆家小姐解释道,“今日就先到这里,等我下午抽出时间再来给你讲解剩下的。”
陆姓少女满脸疑惑,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董摇光突然问道,“对了,明天你有时间吗?”
少女愣了一下,面颊斜飞出一抹红霞,“有的有的。”
董摇光点头,“那就好,明日早晨,你随我去一趟商湖。”
少女犹豫。
董摇光问道,“有问题吗?”
少女抿着嘴唇,摇头,“没问题。”
事实上,陆家的家训有一条规矩就是不许去商湖,少女不知道因何而起,但陆家的人都始终遵守祖上定下的规矩从不逾矩,陆家也是簪花巷唯一一个不参与祭祀事宜的家族,所以这些年来和其他几个家族的关系一直很微妙。
祖上虽立有规矩,但陆姓少女心中怀春,如今反而觉得这个规矩十分不合理。
董摇光微微笑道,“等去了你就知道了。”
陆姓少女点了点头,看着董摇光缓缓而行的背影,突然心口一阵乱跳,她猛地捂着心口的位置,一抹笑意逐渐绽放起来。
昨夜,两人去了一趟西边山上的文庙,这也是少女生平第一次出远门。
长这么大,她还没走出过镇子,太平街算是她去过的最远的地方了。
少女跟着书院贤人董摇光,算是长了见识,那座破败的文庙,坐落路旁,野草丛生,少女甚至一度将其认为是某座淫祠,因为其中的石像和少女在书中读到的出入很大。
董摇光和她说,真正的文庙并非是这个样子,显然镇子上的这座文庙被鸠占鹊巢了。
少女似懂非懂,她只是盯着文庙外的某座石像怔怔看了许久,期间发生的一件事情她没有告诉董摇光,那就是少女在见到那座石像之后,心中会涌起一股难以言明的古怪感觉,整个人像是在接受蜕变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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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仙在给白马梳毛的时候小心翼翼,心中也感慨起来,这匹白马浑身上下的毛色很纯,通体不见一丝杂色,油光顺滑,从不打结凌乱,不像是孙老头家的驴。
脾气温顺的白马,在细嚼慢咽,温温吞吞的样子。琇書網
许仙又给它打了一桶温水,而后才恋恋不舍的转身离去。
之所以恋恋不舍,大概是少年在很小的时候听多了鲜衣怒马仗剑江湖的故事,早些年的仙坊经常会请来一些说书先生来给客人讲奇闻异事,即便不去仙坊喝酒也无妨,只需给一文钱的茶水钱,就能找个稍远一些的位置蹲着听故事,许仙的父亲时不时会带他去,很有趣。
后来,少年再也没去听过,鲜衣怒马的念头也随之被现实给拍散了,不切实际。不过闲暇之际,少年为孙老头看驴的时候也会幻想,纵然没有一匹马,骑着一头驴行走江湖,大概也差不离。
少年放下刷子,“曹姑娘,喂好了。”
红裙少女点了点头,内心不禁重新审视起来面前的少年。
“曹姑娘,我先去办一件事,大概得晌午时候才回来。”
少年换上平时进山时候才穿的鞋子,就要急匆匆出门。
红裙少女伸手拦住了他,皱眉问道,“要去很远的地方?”
少年点头,“应该会很远。”
少女指了指门外的白马,“要不带上它?听说这种良马需要每天都得遛一遍,要不然会跑不快,不过我今天没出门的打算……”
许仙摇头拒绝,“曹姑娘,实不相瞒,我还不会骑马,再者我要去的地方路不好走,不仅仅糟蹋了它,反而会影响我的时间。”
红裙少女哦了一声,没了下文。
许仙只能说声抱歉,他要去找苟小圣,对方兴许在镇子上兴许不在,况且这匹马带在身边,就像是带了个难伺候的祖宗一样,反而会耽误时间。
回到院子,重新取了一把柴刀别在腰间,许仙快跑出门外。
红裙少女看着转瞬之间就消失不见的背影,无奈轻拍额头。
许仙快步奔出镇水街,朝着太平街而去,在太平街的最北边才是整个镇子最热闹的地方,胭脂铺、赌坊、典当铺、红烛楼等等都扎堆在此处。
镇子上的大部分人,也都聚集在此地,大概就是书中说的,贩夫走卒,人间烟火气。
许仙推测,苟小圣最可能在的只有两个地方,赌坊和红烛楼。
几日之前的那个夜晚,他就当着许仙的面扔出一枚金子,不难猜出他发了横财。
以前苟小圣就和他侃过,说等以后自己有钱了,先去赌坊赌个天昏地暗,哪怕是输钱也得输得让赌坊的人恭敬把他喊他一声苟爷,除此之外,就是去仙坊和红烛楼买春,还一定要是花魁,得要身段有身段,嗓子好才行,胸脯上的肉一定得不多不少,单个儿只要四两肉才行,这才能称得上是‘乳鸽’,盈盈一握。哪怕是卖艺不卖身的青伶,那也无妨,砸钱砸到了她自己心甘情愿脱下衣裳才行!
至于为何要嗓子好的花魁?如此一来,床笫之事,叫声才好听,莺莺燕燕。这才是富贵老爷们的上流事。
虽说扯皮的话当不得真,但许仙思来想去,整个镇子上大概也只有这两个地方能找到苟小圣。
许仙一路快跑,虽说曹姑娘曾认真跟他说过,赵胄吃了上次的亏,只要许仙人在镇子上,赵胄就不敢太明目张胆的下手。
但许仙不敢完全相信,以赵胄的性格,保不齐会突然对他下手,一旦下手,就是死手。
太平街这里,算是镇子的中心处了,人并不多很多,但街两旁的店铺却多了起来,拢共有十余家,放在镇子上已经衬得上‘热闹’二字。
许仙来这边的次数并不多,最为重要的是没什么需要买的,胭脂水粉、绸缎布料等多半都是女人家经常光顾的,而许仙则大概每年过年前会为自己和沈鲤置办几件来年的衣服才会来此处。
那间赌坊,早年间传闻是簪花巷的某几家大户暗中掌控的,反正众说纷纭,至于背后的掌柜的到底是谁,一直也都没有明确的说法。
当然也有传闻说是以前的某位流放到此地的县尉生性好赌,赌坊也是他一手操办起来的,后来人被调到别处,继任的县尉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说不定从其中捞一笔肥厚的油水。
三年清知府,十万血花钱。
等到陈灵官来到此地的时候,他也不捞油水,但对于赌坊这个盘根错节的遗留问题,也觉得很棘手,索性也就放任不管,把问题留给下一个继任此地的倒霉鬼。
不可否认的是,每年都有不少辛辛苦苦地里刨食一年攒下一些小钱的赌鬼,在临近过年的时候,又在这里输了个底朝天。
许仙直扑赌坊而去,在乌烟瘴气之中找了一圈,也没有发现苟小圣的身形,反倒是期间一个没了赌资还想要赖着不走坐等翻盘的中年人,被赌坊的人一顿痛打,最终架着扔了出去。
被扔出来的中年人许仙见过但不熟悉,只依稀记得他是住在照妖街的,年迈的父母几年前给他活活气死了,父母下葬的时候他连面都没露过,后来清明上坟的时候,许仙还在五君山下见到四处晃荡的此人,大概是他连父母坟头在哪里都不记得了,在四下找坟头。
几方吵吵闹闹里,许仙大概得知了一些消息。
赌坊最近换了个新主人,是个外乡来的阔绰年轻人,姓沈。
姓沈的年轻人一口气买下了整座赌坊,然后立下规矩,赌资没有大可从他这里借,最低借五十两银子,但有个条件,得把自家宅子的地契抵押在他手中,若是赢了钱还了赌债,地契拿走,可若是输了,地契就得归他!
镇子上的宅子,尤其是照妖街镇水街里的,最不值钱。一张地契换五十两银子,对于许多人来说,就是稳赚不赔的买卖,他们一边心里嘲笑着这位外乡来的‘善财童子’是个傻子,一边将宅子抵押了出去。
仅仅一天时间,就陆陆续续有四五家的宅子落入姓沈的掌柜手中。
还没等许仙离开,一位身着雪白蟒龙纹袍子的年轻人从赌坊里缓缓走了出来,他随手甩出一张事先写好的契约,就等那位中年人按下手印画押。
期间,双方都没起什么争执。
等到年轻人将契约收进了袖口里,这才缓缓将视线转移到了许仙的身上。
身材高大的年轻人,自然是大晋王朝的三皇子沈重器,相比于来此地第一天他挨家挨户询问,如今这个点子堪称是神来之笔,他甚至不需要去吃闭门羹碰一鼻子灰,就有地契送上门来。
五十两银子……纵然是五千、五万两,对于沈重器来说,也可谓是九牛一毛,少得不能再少。
这个神来之笔,倒也并非是他想出来的,而是他母妃千里传书提醒他的,不过沈重器在行事之前还是循规蹈矩,特意去拜访了县尉陈灵官,征求了他的意见,在得到对方首肯之后,这才开始着手。
昨天一天,五份地契被他纳入囊中,今日只多不少。
不过手中所剩不多的书院誊写圣贤教诲的那种青色纸张,他暂时还没有用的打算,觉得不到时候,不过在见到眼前衣着朴素的少年那一刻,沈重器动了心思。
此前,他曾将整个镇子都丈量了一遍,不仅如此,私下里甚至将每家每户的姓氏都记在心中,尤为重要的是,那户人家的水井灵根还在,他尤为注意。
身着蟒龙袍的年轻人率先说道,“我记得你。”
许仙闻言,张了张嘴,没有说话。
对方提醒道,“上次在照妖街,那个姓李的小鼻涕虫家门口。”
许仙点了点头。
沈重器缓缓问道,“你也是来抵押宅子的?地契带来了吗?我敢在此地做生意,诚信二字自然毋庸置疑,这一点你大可放心。”
没等许仙摇头,沈重器率先笑了起来,“如果你抵押,我愿意出一百两,不为别的,只是因为我觉得你很有眼缘,理由就这么简单。”
他上前一步,轻轻拍了拍许仙的肩头,认真打量着许仙的神色变化。
许仙在听到‘一百两’这三个字之后,神情有些动容,他像是内心挣扎一样,然后说了个模棱两可的答复,咬牙道,“我回去再想想!”
沈重器笑了起来,“随时恭候。”
等对方离去之后,许仙快步离开,等走出很远之后,这才暗自松了一口气。
在得知赌坊的新主人是外乡人之后,许仙就心生警觉,况且他此前还在李六九家门口见到过沈重器,后者绝非是表面上那么好说话的人。
尤其是曹姑娘曾提醒过他,无论对方出价多少,千万不能卖,除非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
可许仙心里打定主意,即便是山穷水尽时也断然不会卖掉父母留下的宅子。
而此前的重重‘迟疑’‘挣扎’的表现,也是许仙刻意营造出来的,他生怕对方和玉宫赵胄是一路人,自己若是直接拒绝只会适得其反,遭到报复。
许仙小跑到了红烛楼外,遥遥望着那座红烛楼。
红烛楼的来历,说来也有意思,这个说法也是镇子上的老人们亲眼所见最笃定的说法。
说红烛楼的建立,本是大晋某位高官特意拿出自己的私房钱,为魏家昔年那位老祖宗魏醇特意建造的,旨在给魏醇一人晚年享乐之用。
这个说法,得到了许多人的确认,应该不算是谣言。
魏醇是簪花巷魏家第一个扎根在大晋京城的人,不仅如此,他本人更是大晋三朝元老,有扶龙之功,只不过听说他有一个不大不小的癖好,就是喜爱寻花问柳。
于是,那位大晋高官,就私下里出钱,在魏醇的家乡修建了这么一座红烛楼来溜须拍马,本打算等魏醇告老还乡之后慢慢享用。
没成想的是,魏醇活到告老,却没活到还乡那一天,死在了还乡路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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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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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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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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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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