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一书一剑定乾坤许仙李牧>第3章 天黑,莫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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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密集而下。

  除了雨砸在屋檐和烂泥里的声音,再无其他。

  那一声惨叫,也随之被湮没。

  许仙就站在门口等着,没有踏出门槛,只是神情略显担忧。

  看着门前屋檐逐渐绵延成了一条雨帘,那些泛着淡淡金色的雨滴,在落地的刹那,并不会立刻交融在一起,如同荷叶上的水珠一般,最后凝聚成一个水团,四下逸散出去。

  镇子夜晚的雨,很奇怪。

  但凡被雨浇透,回来之后就会大病一场,要是身子骨不够硬,不久之后就会痛苦死去。

  换做镇上人的说法就是,八字不够硬,遇灾扛不住,被老天爷给收了。

  即便侥幸活下来,也很容易沾染上不干净的东西,看到不该看的事情,最后变得疯疯癫癫,死状凄惨。

  久而久之,

  天黑莫出门,就成了镇子上为数不多的默认规矩。

  总之,

  镇子上的气氛一如既往的古怪。

  同样古怪的,还有镇子上的街坊邻居。

  隔壁,就住着一位邋里邋遢的老秀才,神志不清,时常疯疯癫癫,嗜酒如命。

  听闻老秀才年轻的时候,是读过不少圣贤书的,也被人敬仰过,在镇子那头的大户人家里当教书先生。

  可惜的是,年轻时候走夜路,被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雨浇了个措手不及,万幸没死,却沦落到了现在这幅样子。

  许仙回神,“老苟他这次不会真出什么意外吧?”

  刚才的惨叫声,许仙无比确定,就是老苟的声音。

  外面下这么大的雨,老苟还有闲心思出门淋雨,当真不怕发生什么诡异的事情?

  毕竟老苟是自己店里打杂的伙计,从许仙养父母经营酒馆的时候就已经是伙计了,有快十个年头了。

  虽说喊他‘老苟’,实际上对方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儿,平日里磨洋工偷奸耍滑的事情不少做,许仙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权当没看见。

  老苟的身世和许仙有几分相似,算是个苦命人,把他养大的爷爷死在早年前的洪水。

  之所以叫老苟,多半还是因为对方的名字实在是太奇怪,叫‘苟小圣’。

  平日里,他习惯私下里让许仙喊他‘苟大圣’或者‘大圣’,不乏埋怨他那死去的爹娘没啥文化,取名太随意,一点儿都不大气,要当就当大的,小的有什么意思?

  许仙觉得喊他本名有些奇怪,就称呼他老苟。

  至于沈鲤,更直截了当,直接叫他‘狗剩’。

  许仙犹豫着要不要撑伞出门去看看情况。琇書網

  这么大的雨,他心里也犯愁起来。

  沈鲤有着一张精致粉嫩的瓷娃娃脸,此刻的脸上,罕见浮现几分嫌弃神情。

  “狗剩命大,想死都死不了。”

  小丫头叉着腰,鼓着圆嘟嘟的腮帮子,“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少爷,这几年他又不是一次两次这样了,别人淋雨会大病一场,他狗剩反倒是什么事都没有,镇上老人都说他天生命硬,老天爷都收不走,所以呀少爷,你就别管他了,省的出去淋雨又大病一场。”

  一想起苟小圣那德行,沈鲤就气不打一处来。

  “也是。”许仙点头。

  “少爷,太晚了,赶紧关门打烊吧。”

  沈鲤催促起来。

  “再等等?”许仙想了想,“还是算了吧……”

  就在这个时候,

  又是一声凄厉的惨叫划破夜空。

  沈鲤面色瞬间变得煞白起来,这叫声未免太渗人。

  “老苟,你要是再不回来,我就关门了!”

  许仙对着门外喊了一嗓子。

  “嗷!”

  “呜!有妖怪啊……有怪物……!”

  漆黑的夜幕之中,一道低矮身形猛地窜了出来。

  速度十分快!

  在雨幕之中划出一道残影。

  等他靠近之后,许仙才暗中松了一口气,同时眼神变得古怪起来。

  怪就怪在,苟小圣趴在地上,手脚并用在地上狂奔,一边连滚带爬,一边回头张望,眼神惊恐,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一样!

  “少爷啊少爷,可千万给我留个门!”

  苟小圣带着颤音喊着。

  片刻后,

  苟小圣连滚带爬的来到了酒馆门口,一只手死死抓着门框,舌头耷拉在外,翻着白眼,大口喘息。

  他的背后,早已经被蔓延的黑夜吞噬。

  苟小圣的脖子细长,骨瘦如柴,显然一副营养不良的状态。

  才踏进门口,就狂甩自己乱糟糟的头发,抬起头来,质问许仙,

  “小掌柜,我在外面喊你这么久了,你咋个就不出门搭把手救我一下?”

  他有着异于常人的面相,瞳孔淡色,鼻子又尖又长,尖牙利嘴,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常常嘴巴会咧到耳后根那里,有些毛骨悚然。

  许仙没有搭腔。

  苟小圣龇牙咧嘴,“你是不知道,刚才可吓人了,我差一点儿就见不到你们了。”

  他坐到此前李牧坐过的位置,灌了口水,心情稍许平复一些。

  他眉飞色舞的说着刚才的经历,说是见到一只比山岳还大的老蛤蟆,背部驮着一座仙家宫阙,在雨夜之中穿梭自如,最终朝着大山深处去了。

  “那仙家宫阙,闲云缭绕,歌舞升平,大小比咱们镇子上的仙坊废墟还要大很多,大概有七八层,每一层上面都有美娇娘在凭栏而望,还有歌姬弹琴作曲,上面娘们儿的一个眼神,差点把我魂儿给勾了去,啧啧啧,那白花花的……”

  苟小圣唾沫飞溅,神采奕奕,偷偷抹了一把口水,他才蓦然发现许仙和沈鲤根本没在听他说话。

  “小掌柜,真可没骗你,那癞蛤蟆想一口吞了我,幸亏我跑得够快,没让它得逞!”

  “所以,你是四条腿一路爬回来的?”

  许仙淡淡道。

  沈鲤噗嗤一声,没忍住笑了出来。

  苟小圣臊红了脸,讪讪一笑,“我可真没骗你们啊。”

  许仙没有在意,这些年他听到关于镇子上的奇闻异事又何尝少了?

  什么妖魔鬼怪,魑魅魍魉的传闻没有?

  有些光怪陆离的事情,反而被传得神乎其神,细节一应俱全,消息源头的人一个个都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保证,绝对是亲眼所见!

  许仙寻思,这些怪事之所以流传出来,大概是为了吓唬年轻人,防止他们晚上冒险出门。

  就好比许仙小时候,他的养父母会告诉他,镇子晚上会有吃小孩的熊罴出没一样。

  有些传闻,是经不起考验的,但出发点是好的。

  对好账目,许仙摘下门前的写有价格木板,擦去上面的‘十文’,琢磨了许久,又画了通俗易懂的‘七’,重新挂在门外。

  镇子上认字的人寥寥无几,也没有私塾学堂,大户人家的孩子,都自家请私塾先生,亦或者几家的孩子凑在一起,成为一个小学塾,共同花钱请一位先生。

  簪花巷的老爷们可没那么菩萨心肠,教书的地方都设置在宅子深处,生怕被别人偷学占了便宜。

  久而久之,不识字的下层百姓,自然形成了属于自己的简易文字。

  说白了,就画几条横线,就代表了几文钱,通俗易懂。

  酿酒这门营生,苦虽苦,但许仙都娴熟掌握,这几年独自经营,也琢磨出了不少门道。

  有时候,他心里也会庆幸,好在自己学会了这么一门手艺,不至于在父母走后,连生计都难以维系,饿死,或是沦落街头乞讨。

  和许仙年纪差不多的孩子,不算富贵街大户人家的孩子,有一半沦落街头。

  许仙曾亲眼见到过不少同龄人,在商湖发大水父母死后都成为孤儿,饿疯了的野小子,有的进山采集野果莫名暴毙,有的偷盗抢掠,被富贵人家的杂役打得半死……

  少数听话的丫头,有幸能去大户人家当个丫鬟杂役,免于一死。

  再说,东边的老爷们又不是开仓赈灾的善人,能有幸被带着跨过那道富贵门槛的孩子,终究是少之又少。

  更多的,还是生死有命。

  偷盗抢掠的孩子一多,镇子上东西两边的气氛也变得明显不同起来,东边防贼一样防着西边,连带着对西边所有人的印象都刻板起来。

  镇子东西两边的孩子亦是如此,彼此之间泾渭分明。

  西边孩子偷桃盗李,拉帮结派,下河摸鱼爬树抓鸟,东边孩子则是春风纸鸢,读书练字,彼此之间见面也绝不说话,各不打扰……

  爹娘还在时候的许仙俨然和镇子西边的孩子打成一片,慢慢的,他反而变得不那么合群了,大概也是生活所迫。

  当年,临街的徐娘酒馆的徐夫人,就生出过收养许仙的打算。

  徐夫人一家严格意义上来说,不算簪花巷的人,但夫妻二人经营这么多年酒摊,也攒下了殷实家底。

  为此,徐家夫妇二人还亲自来见了许仙一面。

  许仙犹记得,徐掌柜脾气不太好,又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说起话来,更是趾高气昂,叉着腰醉醺醺的告诉许仙,说自家儿子缺少个伴读书童,可以考虑让他去,奉劝许仙别犹犹豫豫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反倒是徐夫人,人也温柔,说话细声软语,给许仙种下了深刻的印象。

  她先是骂了男人两句,而后弯腰蹲在许仙面前,拉着他的手,哀叹许仙是个命苦的孩子,然后告诉许仙,并不是让他去当伴读书童,是真心实意想把他当自己孩子养。

  还说让许仙回去仔细考虑考虑,看许仙有眼缘,不管答不答应,她以后都会照拂许仙一二。

  那时候的许仙,才没了父母的依靠,徐夫人的体己话,让他眼眶泛红,差一点就冲动答应了下来。

  那一夜,许仙辗转反侧,思考了许久,最终还是在第二天亲自去徐夫人家门外,告诉她自己的想法。

  徐夫人笑着摸着他的肩膀,直夸许仙长大了,是个以后能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能自己谋生很好。

  回去的路上,许仙红着眼眶瘪着嘴,又想起了自己的娘亲,他许多次想转身回去,告诉徐夫人,自己想爹娘了……

  温柔时候的徐夫人,那和颜悦色的样子真的和自己娘亲太像了。

  但后来也不知怎么的,从那天起,徐家一家人再看他,就像是有仇一样,哪怕是徐夫人也不例外,有一次,许仙路过镇水街徐家门前的时候,分明听到徐夫人背后说他是个‘泥腿子小杂种’之类的恶毒言语,蹲在门口喝酒的光棍汉们有的哄堂大笑,有的唉声叹气,沉默不语。

  其实,这些都还好,许仙这些年,早已经听习惯了,只是有些不理解,徐夫人为何要这样对自己。

  直到近些年,他才后知后觉开始明白了一些。

  ……

  “店里的酒,数目刚才都清点过了,心里有数,你别再动什么歪心思,明天起来要是发现少了,就从你的薪水里扣!”

  许仙绷着脸。

  不能给苟小圣一点好脸色,后者的脾气秉性,但凡给点好脸色就能借机蹬鼻子上脸。

  苟小圣和照妖街的孩子一样,爱贪小便宜倒算是其次,有时候手脚不干净,喜欢小偷小摸。

  老苟连连点头应承下来,拍得胸口咣咣响,“你放心,要是少一坛子酒,我保证跟你姓!”

  沈鲤接话,“少爷他可没你这么个儿子!”

  老苟瞪了一眼沈鲤,故作凶残,“小丫头片子,伶牙利嘴的,信不信我把你眼珠子抠出来,一口吃掉!”

  沈鲤俏脸瞬间一片惨白,小手抓住许仙的衣角,半张脸缩到他身后。

  “别吓唬沈鲤!”

  老苟这才收敛起来,嘀咕起来,“当不成你儿子,也可以勉为其难当你老子……”

  许仙黑着脸,装作没听见。

  这些年,苟小圣偷偷摸摸拿了不少酒,一部分和隔壁的老秀才偷偷喝了,更多的,则是换了钱,都输在了赌坊里。

  起初,

  许仙还念及旧情,含蓄的提两嘴,可知道两年前开始的那件事,让他态度转变了。

  要不是因为苟小圣在酒馆里干了多年,他早就一怒之下让对方卷铺盖滚蛋。

  两年前的一个夜晚。

  苟小圣便和今晚如出一辙,在外面放声惨叫哀嚎。

  那时候的许仙心还是软的,就冒雨冲出去搭救过他一次,结果在茫茫雨夜之中,除了苟小圣之外,他什么都没看到。

  回去之后,许仙大病一场,在床上熬了小半年,才勉强撑过鬼门关。

  养病期间,他把酒馆交给苟小圣代为打理,谁曾想,几个月时间,且不谈自己私卖一事,光是兑水抬价,就差点砸了许仙父母数十年积攒的口碑,亏得血本无归!

  这倒还是好的,关键是事情过去之后,苟小圣根本不领情,也从不提这茬事。

  本性难移!

  许仙的心,也就是在那个时冷了下来,直到如今,苟小圣说的任何话,他都得仔细琢磨一下几分真几分假。

  他也想过辞退老苟的事情,可相比于老苟来说,镇子上的其他人更难对付,一个个都是人精,花花肠子更多。

  许仙指了指之前中年人吃完的桌子,说道,“其他桌子我都打扫过了,你把这张桌子收拾一下,晚上就睡在这里。”

  老苟嘴巴都快咧到了耳后根,点头哈腰,分明是看到桌子上还留下的小菜,以及那壶里剩下的福根。

  “得嘞。”

  苟小圣慢慢悠悠坐在桌子前,一拍桌子,大爷腔调,“小沈鲤,给小爷拿点干粮!”

  “没了!”

  沈鲤翻白眼,没好气。

  许仙补充道,“你要是真饿了,我去厨房给你拿点野菜汤。”

  “算了。”

  老苟顿时无精打采,弯腰将掉在地上的花生米捡起来,扔进嘴里,小声嘀咕一句‘抠门鬼’。

  他双手环抱在后脑勺,双只脚各自搭在一只凳子上,仰头靠在墙上,眯眼满是惬意。

  “小掌柜,商湖要发大水了,不出意外,明后两天开始,镇子上大户人家又要开始张罗着去凑银子祭品的事情了。”

  许仙停下脚步,嗯了一声。

  “我说小掌柜,要不这次你拿出来几坛子酒,也算是出了一份力。”

  “再说。”

  苟小圣砸吧嘴,哀叹一声。

  自己这个小掌柜当真如外界评价一样,‘事不关己,一毛不拔’。

  小小年纪就这样,也不知道再过几年长大了会不会变得和东边簪花巷的陈家老爷一样吝啬,成天想着变着法压榨仆从下人,落个人人谈之色变的名声。

  苟小圣觉得,许仙距离那一步不远了。

  许仙倒也没有解释,挪开对方垫在脚下的凳子,把抹布扔在桌子上,“赶紧干活。”

  “小掌柜,这事就是你做的不地道了,商湖大水泛滥,镇子都得跟着遭殃,没谁能躲得过去,镇子东边的富贵老爷们愿意牵头做善事,于情于理都得跟着出一把力,哪怕是隔壁的疯疯癫癫的老乞丐,也得象征性的出个一文两文……”

  许仙面无表情。

  苟小圣也不去继续说那吃力不讨好的话来,总之他对于自己这个小掌柜的评价,还远不如以前那一对夫妻。

  忒没劲!

  自从他接受酒馆,就只在乎两件事。

  酿酒和守财。

  别的同龄孩子,不是在街上撒野,就是在念书,好像也就许仙例外一些,这种例外,放在孩子堆里反而显得格格不入。

  苟小圣也同样是个遗孤,可他恪守的是‘混一天算一天’,只要老天爷不收了自己,不是自己八字够硬,那就是命不该绝。

  商湖祭祀风波之后,小掌柜许仙也算是出了名,在几个大户人家和镇子婆娘不遗余力的添油加醋下,许仙顺理成章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小貔貅。

  酒馆的生意也跟着冷清了不少,但好像许仙从不在乎这些。

  于是,外边就有人说他许仙掉钱眼里了,宁可少赚银子也不愿意拱手捐出来做善事。

  许仙关上店门,在门槛缝隙之间堵上几个装满沙子的布袋,防止大水漫进来,然后转身回到后院。

  商湖发大水,免不了淹半个镇子,至于低洼地的穷苦百姓能活多少,全看天意。

  后院不大,盛放着十几个等人高的水缸,酒味酸味充斥着,总之味道不是特别好闻。

  许仙检查了盖子泥封是否严丝合缝,会不会渗进雨水,无误后就回了自己房间。

  许仙和沈鲤分别住在东西厢房,许仙的房间陈设也简单,一张床,一套桌椅,外加一个盛放衣服的大木匣。

  值得注意的是,在许仙的床头放着一口不大的陶土老龙缸,上面绘了两条没点睛的螭龙。

  缸里盛放的也是陈年酒,许仙出生那年,父母按照镇子老一辈的习俗,特意准备的‘状元红’,古法酿制再窖藏十数年而成,由于日后从地窖拿起之时,酒量往往只余最初的三分之一,所以传统上也会混合新酒一起喝。

  这老龙缸本应埋藏在地下,等到许仙成年礼以及成亲的时候分做两次取来喝,但也不知因何缘故,许仙父母离开前几日,从院子的角落里挖了出来,日后也就没窖在地下,一直都摆在屋里。

  许仙坐在床边,面色有些忧郁。

  商湖大水,早些年他不是没有捐过银子,那时候许仙只提了一个条件,祭祀的时候,能不能把我爹娘的姓名也写上去。

  挨家挨户敲门征集善款的于管家拍着胸脯点头应承了下来,许仙也就爽快给了十两银子。

  爹娘失踪了那么多年,许仙心里也觉得生机渺茫,心里图个安心罢了……

  到祭祀那天,许仙大清早就等在商湖边上。

  来商湖的都是些身强力壮的汉子,一群人清晨抬着祭祀物品,浩浩荡荡敲锣打鼓进山。

  随行监督的,是簪花巷于家的中年老爷,许仙壮着胆子上前询问是否写了自己爹娘的名字。

  于老爷先是愣了一下,推诿说是太忙给忘了。

  许仙道忘了倒也无妨,取出笔墨加上去就是,哪知道于老爷闻言,瞬间翻脸。

  语气理直气壮,忘了就是忘了,现场又没笔墨,有没有写名字都一样,心意到了就行。

  于是许仙摊开手,索要自己的十两银子。

  然后就被于家的下人仆从给赶走了,于老爷在背后骂骂咧咧戳许仙的脊梁骨,祭祀善款都是自愿上缴的,没了爹娘也没人教的小泥腿子连好歹都不知了?离了手的钱哪有再要回去的道理!

  好在许仙跑的飞快,免于被打,他失落的蹲在不远处青石上,全程看着祭祀的过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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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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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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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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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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