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岩洞虽然天生能遮风挡雨,防御性也好,但是也很容易像之前那样被其它部落抢夺。
在这个原始时代,大多数部落获得食物的方式都是以狩猎和采集为主,这种生活方式,注定了他们在一个地方是无法久居的。
他们必须通过不断的迁徙,才能保证食物来源的相对充足,养活人数众多的族人。
而这种不断迁徙的生活方式,也注定了他们不会花很大力气在建造房屋上,而是更青睐于天然能遮风挡雨的大岩洞。
所以,就算姜泽他们重新找一个适合居住的大岩洞,也很有可能被其它迁徙的部落所抢夺。
除非有一天,他们变得比其它部落更强大,那样才能保证自己自己所拥有的东西不会被抢走。
现在,他们只有九个人,除去两个身上有伤的,就只有七个人,而且实力都比较弱。
姜泽左思右想,最终决定放弃寻找其它大岩洞,转而去寻找一个比较宜居,而且其它部落都不太感兴趣的地方居住,以保障他们的生命和物资安全。
可是,不住岩洞,又该住哪里呢?
姜泽一边走一边思考,沿途的许多地方都被他一一否定了。
直到离开岩洞的第四天,当他们爬到一个山坡顶部的时候,姜泽站在一块大石头上,看到了前方一条奔腾的河流。
“哗啦啦……”
此时已是春末夏初,充沛的降水使河中水位大幅上涨,水流变得湍急,河水的奔涌声隔着很远都能听到。
姜泽看着那条河流,以及河边大片草木繁茂的平地,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既然山里住不了,为什么不直接住到河边去?
想到这,姜泽的眼睛渐渐亮了起来,他越想越觉得河边才是真正适合他们的居住地。
首先,河边有大量的鱼、鸟类、两栖动物,以及各种水生植物,可谓是食物丰富。
其次,大部分的部落,都习惯了住在山里,他们对深不见底的大河很畏惧,一般不会往河边迁徙。
最后,姜泽的灵魂来自后世,只要给他一些时间,竹筏、木筏、独木舟,乃至真正的船都有可能制造得出来。
有了这些水上交通工具,就算其他部落真的发动了攻击,他们也能乘坐竹筏、木筏或独木舟渡河逃命。
想到这,姜泽激动的对青纹等人道:“我想好了,我们住到河边去!”
“可是河边很危险啊。”
青纹看着前方奔涌的大河,本能的感到畏惧。
鱼牙等人也差不多,他们早已习惯了住在山里,从小到大也听了太多“不要靠近深水区”的告诫和可怕传说。
“对于我们这点人来说,住在山里,远比住在河边更危险,你忘了刚才我们是怎么被黑蛇部落堵在岩洞里了?”
姜泽指着那条大河,道:“但是河边不一样,目前很少有部落会住到河边去,大部分的部落人甚至不会主动靠近,在那里,我们只需要防备猛兽袭击,不用担心再被人从家里赶出去。”
听完姜泽的话,大家虽然觉得有道理,但恐惧不是那么容易克服的,一想到要住在危险的河边,他们还是很犹豫。
姜泽见状,只能使出杀手锏了。
他脸色严肃的看着众人,再次把花部落的巫搬了出来。
“离开部落的时候,巫曾经告诉过我,如果山里活不下去,那就逐水而居,你们可以不相信我,难道连巫的话也怀疑?”
果然,一听到这句话,青纹和鱼牙等人顿时不再反对了。
在他们心里,巫是整个部落最有智慧的人,既然巫都说可以逐水而居,那就一定没问题。
当下,众人跟随姜泽爬下了山坡,往那条河流直奔过去。
到了河边以后,经过实地考察,姜泽决定最终决定把住址定在距离河岸大约五百米处,一座矮山的山坡上。
之所以住在这里,一是因为矮山旁边有一条溪流经过,水源十分充足,而且靠山而居会让人更有安全感。
二是因为河流都有洪水泛滥的时候,一旦发大水,住在平地上很容易遭殃。
由于他们走了很远的路,当姜泽最终选定了住址以后,太阳已经渐渐西斜了。
当天晚上,他们在山坡上搭建了一个简易的庇护所过夜,并生起了火堆。
值得一提的是,小溪旁边生长了大量的芦苇,这个季节,芦苇刚刚生长,嫩芽正长得肥壮。
前世,姜泽的家乡也有芦苇,所以他知道芦苇芽是可以吃的,而且味道不错。
他亲自动手,从小溪边的淤泥里挖了一大堆肥壮的芦苇芽,然后带回了庇护所,分给大家吃。
鱼牙拿着一根芦苇芽,好奇的问道:“泽,这种草根真的能吃吗?”
姜泽笑道:“当然可以,我吃给你看啊。”
姜泽把芦苇芽的外壳剥去,露出鲜嫩的部分,然后直接放进嘴里咬了一口。
新鲜芦苇芽不仅没有苦味,没有涩味,甚至还有一股淡淡的甜味,口感可比山里那些野菜好多了。
“这种草我认识,不会有毒的,大家尝尝,味道还不错。”
姜泽啃了两根芦苇芽后,热情的招呼大家一起吃。
“我尝尝。”
鱼牙学着姜泽的样子剥去芦苇芽的外壳,然后整根放进嘴里咀嚼。
片刻之后,他眼睛一亮,点头道:“味道确实不错。”
大家见状,纷纷尝了起来,吃了几根以后,大家对这种吃起来有点甜味,而且足够粗壮的草根顿时有了好感。
对于部落人来说,只要没有毒,能填饱肚子的食物,就是好食物,如果它的味道还不错,那就是一种享受了。
很快,姜泽挖回来的芦苇芽就全部被吃掉了,而且众人还意犹未尽的打算明天去多挖一些来吃。
除了姜泽的芦苇芽,青纹等人还在附近找到一些大大小小的鸟蛋。
鸟蛋这种食物,也算是部落人最容易获取的蛋白质来源之一,毕竟它们不会移动,而且大多数鸟类都斗不过人。
他们从火堆里扒出一些烧红的炭和草木灰,然后在鸟蛋顶部磕开一个小口,把鸟蛋埋进去。
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防止鸟蛋加热后炸裂,或者被过高的温度烧焦。
这些都是部落人从小到大积累的经验。
吃完鸟蛋后,除了负责守夜的人以外,其他人都打着哈欠去睡觉了。
每天在危险的森林里长途跋涉,不仅精神高度紧张,而且身体也非常疲惫,只有充足的睡眠才能缓解疲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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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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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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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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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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