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夜幕的降临,朱高炽带着三千骑兵从汤山出发,一路朝着南京城前进。

  这是他特意选择的时间,作为常年带兵打仗的人,朱高煦清楚的知道夜晚袭营或者偷城的成功率要远比白天高。

  毕竟你白天除非是有雾气遮挡,否则都能够看的远看得清,但夜晚就算有火把也很难看得清几十步外的人到底是个穿盔甲的人,还是个不穿衣服的母猩猩。

  而对于朱高煦来说,他正是要趁着夜色把军队带进城,这样在夜色的掩护下,他的很多行动会方便很多。

  从汤山到南京城的距离并不远,骑快马的话都要不了一个时辰,所以快月上中天的时候,这三千兵马已经抵达了南京城外。

  朱高煦并没有让士兵马上进城,而是在先下令让队伍停了下来,让战马恢复体力。

  战马是非常娇贵的动物,不仅在战场使用时需要非常的注意和小心,平日里的日常维护也是一样。

  像这样的赶路,对于马来说体力消耗也是不小的,所以在停下来之后需要骑兵赶紧用干布给马擦干身上的汗以免受凉,同时喂给马儿用盐炒过的豆子补充体力。

  可以说对于骑兵而言,马绝对比他自己过的很好,至少在这样的行军之后骑兵还要伺候马,而没有人伺候骑兵。

  如果这些骑兵能够了解到同时代的欧洲同行们的待遇,或许他们会心生羡慕,因为欧洲的骑兵大多能拿到一个骑士封号,拥有一个村庄之类的封地,还能给自己招募几个侍从,打仗的时候有人帮忙抗兵器,忙前忙后的伺候。

  但是在大明可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骑兵就是骑在马上的兵,和步卒虽然待遇上略有区别,但整体来说也是兵,不像骑士可以被称为贵族地主阶级。

  言归正传,在一阵修整过后,无论人马都恢复了精力,朱高煦这才带着这三千骑兵来到城门前,然后命令统兵将领上前叫门。

  这道城门的守军是朱高煦的旧部,他早已打好了招呼让对方放自己进城。

  当然朱高煦凭借手上的兵部换防文书也可以光明正大的从其他城门进城,但他还是选择了自己人守着的城门,这样更保险一些,也可以提升这次事情的成功率。

  然而统兵将领拎着兵器在城门前喊了半天,却不见有任何人开门,也没有任何人询问或者回话。

  城头上虽然点着火把,但一眼看去却看不到半个人影,这让人不免感觉到了诡异。

  “汉王殿下,事情好像有点不对劲。”统兵将领策马回到朱高煦身边,向他低声禀报着:“城头上只见火把不见人影,喊了半天也没人回话,这不对劲!”

  朱高煦当然知道不对劲,他是带过兵打过仗的,当然知道城门上应该无论何时都有守军把手,尤其是南京城这样的地方,更是有重兵把手。

  否则他也不需要去专门弄一份兵部的调令,好让自己带来的大军顺利进城了。

  但是现在这样的局面,让朱高煦也感到了一阵不安。

  可多年夙愿就在眼前,朱高煦还是决定赌一把,随即策马上前,对着城门喊道:“大侄子,出来吧!二叔知道你在。”

  在朱高煦看来,城门上只见火光不见人影,除了有埋伏之外不会有其他可能,而最有可能做这一切的就是好圣孙朱瞻基了。

  然而随着朱高煦的声音,出现在城头上的人却并非是朱瞻基。

  而是不知为何会出现在这里的朱瞻埈。

  “二叔,你如果找我大哥的话,他现在应该在兵部的火药库那陪三叔呢!二叔你要是进城的话,明天一早就能看到我大哥和三叔了。”朱瞻埈站在城头,看着城下的朱高煦冲他喊着话。

  虽然他并没有答应朱瞻基向他借兵的请求,但这并不意味着朱瞻埈不帮忙。

  他让朱瞻基自己去解决朱高燧,而他自己则在城门这里等朱高煦,解决这位二叔和他带来的兵马。

  “瞻埈?你怎么会在这?”朱瞻埈的出现超出了朱高煦的预料,但却也未能让他惊慌失措,而是猜到了朱瞻基可能是去找朱瞻埈借兵,才让他出现在这里。

  这个想法让朱高煦眼神一变,但随即又脸上浮现出一丝冷笑,冲着城投喊道:“我奉兵部的命令换防,时间紧迫,没时间和二侄子你闲扯,让人开门,我要带兵进城。”

  听着朱高煦的喊话,朱瞻埈微微摇头,他当然知道朱高煦这么说是觉得自己只训练了一个月的新兵没办法挡住他带来的三千精锐,并且拿准了只要他不公然喊造反,自己就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止他进城。

  毕竟朱高煦手上有兵部的调令文书,他带兵进城是正常程序的换防,在没有圣旨和五军都督府或者兵部的新命令之前,朱瞻埈还真没有什么理由阻挡他们进城换防。

  但朱瞻埈却并不是拿朱高煦没有办法。

  “二叔,今天太晚了,还请你带来的这些兄弟在城外委屈一宿,明天早上再入城吧!”朱瞻埈站在城头,冲着城下喊道:“如果二叔一定要今夜进城,还请把大军留下,独自一人进城。”

  听到这话,朱高煦顿时感到有些恼怒,随即变了脸色,换了一副生硬的口气对着朱瞻埈问道:“如果我非要带大军现在进城呢?”

  “那我也就只好对二叔不客气了,大军想要进城,不知道可否问过两位门神?”朱瞻埈当然不会去和朱高煦玩什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降把戏,他也没有那个口才,所以便直接从袖子里摸出了两个东西,直接扔了出去。

  他扔出来的这两个东西见风就长,当它们落在地面上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两个身高十几丈的巨大人像,身披金甲,手持利器,看上去就像是两尊巨大的门神站在了城门之前,并且还浑身上下散发出耀眼的金光来,映的整个城头金光一片,半边天空似乎都亮了起来。

m.χIùm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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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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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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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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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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