扈三娘此时也一改往常妆容,已经更换了一身戎装,内穿金铠鳞甲,腰间配着日月双刀,马上藏着红锦套索,说不出的英姿飒爽。就这样,一行人轻装上路,不到半个月便已经到汉中城。
再次来到汉中城,张富感慨甚多。“当时杨任将军在此处征兵,便是在这里遇见了花荣。跟随他一同前来的有十五位同乡兄弟,随我一路南下经历数次血战,如今只剩下三人还健在。唉……”扈三娘安慰道:“他们都是为国捐躯的好汉,想必在天之灵看见如今益州安详之景,一定会开心的。”
“世子,是否告知杨将军,让他准备歇息之处?”燕青来到张富身前问道。张富大手一挥:“不必,到了汉中还能没有落榻之处?”然后又笑道:“我可是在这里住了十六年呢!待会回家看看。”
张富一行人在城中转了几圈,纵使已经很低调了,还是被百姓认了出来。“你们看,那个是不是张公子呀?”“可不是他嘛,打败刘璋举世无双的张公子!”“哪里哪里,我怎么没看见?”……已经有百姓跪下来向他行礼。张富一看这样下去可不行,就赶快溜了,跑到了自己的府邸。
府里之前的下人也不多,如今显得更加冷清,院子里的那棵树还在顽强地生长着。“这就是我之前居住的地方,一晃眼,已经有两年未曾来过了。”张富边向自己屋内走着边感叹道。
张富推门而入,熟悉的布景,熟悉的模样,整个房间一尘不染,被褥叠的整整齐齐,桌子被擦的锃亮,甚至还能反光……张富招呼着扈三娘一起坐了下来,环顾着四周,有无尽感叹。
忽然,白雪拿着一块布,哼着小调进来了。她看见这屋子里咋多了这么多人,不禁疑惑问道:“你们是什么人?来这里……”话没说完,便猛然看见了坐在最正中间那人,公子?
“公……公子?您回来了?”白雪突然跪倒在地,忍不住泛起泪花,甚至已经语无伦次。作为从小就一直服侍张富的丫鬟,她已经有将近两年没有见过张富了,只知道自家公子去领兵打仗了,打仗可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事情!她便每日打扫好张富的房间外就是跪下默默祈祷,祈祷公子能够平安归来。
后来听府里的管家说,公子大获全胜,打败了刘璋,已经打到了成都。她便欢欣雀跃,由衷的替公子高兴,而且打扫的更勤快了,准备迎接公子回家;再后来,没等到公子,却等到了张鲁举家搬往成都,在汉中的府邸的下人有许多人都被带走了,却没有人带她。她只是心里有一些些失落,但还是一如既往地每日打扫张富的房间,只想让公子回来时能有干净的房间休息;再后来,公子大婚,张鲁称王,这些事情都接踵而至,她并不关心这些,她只是在想,公子还会后来吗?如今张富真的回来了,来到她面前,她竟然有些不敢想象……
扈三娘的随身丫鬟小声嘀咕道:“现在已经是世子了……”白雪连忙磕头:“奴婢该死,奴婢该死。”张富瞪了那丫鬟一眼,吓得那丫鬟瞬间脸色苍白,躲到了扈三娘后面。张富起身扶起白雪:“是我,我回来了。只要你喜欢,可以一直叫我公子。”白雪起身后,看着张富身后的貌美女子,已经猜到是谁,对着扈三娘盈盈行礼:“奴婢见过夫人。”扈三娘微微一笑。
白雪看见眼前的公子,这还是那位体弱多病,木讷少语的公子吗?眼前之人,高大挺拔的身姿,瘦弱的体格已经明显壮硕不少,眉目间散发着睥睨天下的霸气,举手投足之间都有一种胸有成竹的风流韵味。看来这些年他真的完全蜕变了!
“赶了许久的路,有些饥乏,你去弄些吃的吧,然后今天暂且不走了,就住这里吧。”白雪领命下去。
可能是舟车劳顿,也可能是重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张富这一夜睡得格外香。再次睁眼已经天亮了,扈三娘已经起身收拾好了,见到张富醒来,盈盈一笑:“我们该赶路了。”张富起身收拾好,又在家里吃过午饭,才继续赶路。临别时,白雪问道:“世子什么时候回来?”张富想了想:“快则两个月,慢则半年,待我再回来时,便将你一起带回成都!”
有了这句承诺,白雪终于放下心来,看来自家公子还是记得自己呢,并没有忘记。张富看着她开心的样子,心里也由衷的欣慰。白雪对于张富来说,是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一个见到的人,也是一直陪着他事无巨细伺候他的人,虽是下人,但张富在心里从没有把她当成下人,以前蜗居在汉中时,每餐都让她一起上桌吃饭。这种感情很奇妙,不是对吴觅那种男女之爱,就像是家人般一样。
张富刮了下白雪的鼻子——他之前就喜欢这样干,说道:“等带你回成都,在给你说个亲事,整个益州的公子随你挑!”说罢,便离去了。白雪俏脸一红,一直等到张富走远,才默默道:“奴婢只愿伺候在公子身边。”
一行人走出汉中后,远方有一骑飞奔而来,戴宗连忙飞速向前查看。少倾,戴宗来报:“世子,他们都已经到达上庸了,张卫将军已经按照你的密信去办了。”张富灿然一笑:“好的,那我们也要加快速度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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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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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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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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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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