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又跪着蹒跚到刘璋尸首处,趴在上面痛哭,又叩了几个响头。突然起身,拔出了一名将士的佩剑,直接横在脖子上,用力一抹,顿时血溅三尺,然后整个身躯不受控制般颤巍巍倒在了刘璋尸首上。张富目睹了整个过程,缓缓道:“念其一片孝心,将二人合葬城外吧……”
到这个时候,张富也收到了平夷处吴用传来的战报,得知了吴用离间刘瑁,兵不血刃拿下了平夷,并且吴班已经率部直奔建宁而去!张富心情大好,将这个好消息告诉身旁众人。法正乐呵呵道:“主公还担心用兵太久,这还不到两个月就结束了。”张富打趣:“那可不,正儿八经打仗时间还没行军时间长呢!”“公子,如今战事已经平息,刘璋父子也已经身死,还请公子快些返回成都吧,公子的身体还没有康复呢!”别看花荣上阵杀敌如麻,私下还是很体贴的。
都说病由心生,现在的刘璋已经身死,统一益州只是时间问题,所以张富心情大好,身体也觉得舒服多了。“好,那就休息一日,明天班师回朝!”张富这次显得很听话。然后又问道:“还有其他收获吗?是否抓到刘璋其他家属?”
一直跟着张富的燕青答道:“回公子,刘璋家属不在这里,估计在建宁。属下倒是还俘虏了一人,好像叫郑度,只是此人一直疯言乱语。”“郑度啊,这位可是刘璋的死忠,坚壁清野的计策估计就是他献给刘璋的,真够狠毒的了。”张富想起朱堤的惨状,就忍不住骂道。这以后可都是自己的河山,怎能不心疼?“给他带上来吧,我倒要看看他是怎么疯言乱语。”燕青领命前去带人。
已经捆绑成麻花的郑度被押送过来,只见他披头散发,目眦欲裂。一看见张富,就像看见了仇人一般,想要冲上来,不过旁边有士兵押着,他也动弹不得,只剩下嘴里呜呜地叫着。他的嘴早已经被堵上了,所以现在只能呜呜地叫着。“给他松开,我倒想听听他说什么!”张富的兴趣被勾了上来。
士兵领命拿出了堵着郑度嘴巴的布,刚拿出来的一瞬间,郑度就嘶吼着:“我主不听我言,若是将益州南部全部坚壁清野,男当战,女当运,怎会输给你这个毛头小子?”张富听完这句话,眉头紧皱,心里已经非常生气了。可这郑度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继续道:“纵使输了,也将城池田地全部烧毁,给你留下一座座空城,又有什么用呢?”
张富走到郑度前一步,死死地盯着郑度,眼神冰冷,仿佛能吃了他一般,浑身上下充满了杀气,一字一句道:“你再说一遍!”。然后郑度还是不知死活又重复了一遍:“悔不听我言啊,若是将所有房屋田地烧毁,纵……”话音未落,张富顺手抽出佩剑,以极快的速度向郑度脖子抹去,刹那间,鲜血飞溅!身边的燕青离得最近,也是最先反应过来,马上将张富护在身后,不过此举倒有些多此一举,因为郑度此时捂着脖子,已经说不出话来,踉跄地倒在了地上,双目凸起,鲜血从他的口中流出,浑身上下都在抽搐……
其余人反应过来后,皆有些震惊,没想到平常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公子,竟然直接一剑将郑度给杀了!刚才一瞬间展现出来的杀气,不像是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倒像是久经沙场,刀口喋血的猛将……张富这两年来武力值有明显的提升,每天跟花荣习武可不是白练习的,虽然和武将比起来有些差距,但杀一个捆绑起来的文臣,还是绰绰有余的!
燕青开口:“公,公子,你没事吧?”张富浑身的杀气一瞬间烟消云散,笑道:“我能有什么事!”这是张富第一次杀人,看着郑度捂着脖子,倒在地上抽搐的样子,张富突然觉得杀人不过头点地,并没有什么难的。张富将宝剑用力插入地上,冷冷道:“首级悬挂在城上,暴尸三日!”说罢转身就走。
张富要在夜郎城休息一天,自然早就有人将他落榻之处收拾干净了。张富回到屋内,忽然开始头冒冷汗,双腿双手也忍不住地颤抖,忍不住瘫倒在床上,心跳骤快。张富说到底也是后世而来的,并不是从小生活在这个战乱杀伐的时代,在后世别说杀人了,连打架都没有打过的张富,此刻才感觉到杀人是多么刺激,只是那一瞬间的肾上腺素暴涨,不觉得有什么,但过后真的会紧张颤抖。虽然张富已经多次领兵出战,也见了许多沙场的残酷,但和真正动手杀人,根本不是一回事。
过了很久,张富才缓过来,同时心里生出了一种念头,这就是杀人的感觉吗?竟然如此之痛快!看来自己已经融入这个时代了,张富忍不住自嘲起来。
想要平定这个乱世,以后要杀的人会更多:可能是战场上兵戈相见的敌军;可能是历史上叱咤风云的各路诸侯;也有可能是功高盖主的大臣;甚至还可能是自己同父同母的亲生兄弟~
从这一刻起,张富渐渐想明白以后可能会面对到的事情,也知道以后自己的双手会沾染更多的鲜血。也是从这一刻起,张富离成为真正的帝王迈进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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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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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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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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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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