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之为什么每次都穿成反派小弟>第2章 偏执反派的丧尸化小弟2
  吃饭谈话的过程,余聪白乖乖地坐在陈晓燕身旁,只有将话题抛向他时,他才开口说话。

  “晓燕,我还记得你很喜欢杜鹃花,我家后山那片杜鹃你还记得吗?”m.xiumb.com

  “当然,那个时候还总是去爬山呢,你老是吓唬我有蛇有虫。”

  陈晓燕睨了他一眼,轻轻放下筷子。

  至少他们还是幸运的,兜兜转转还能再见。

  “我知道你家也有一个儿子,他对咱俩这件事有意见吗?”

  陈晓燕偏头看向自家乖坐着的儿子,她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

  她能够接受对方的一切,当然也希望对方能够接受自己的一切。

  如今脱离了她的父母,成为人母,她自然不想自己的孩子再遭遇一遍自己曾经遭遇过的事情。

  “妈妈怎么了?”

  余聪白放下筷子,将头从大碗里抬起,囫囵不清的说道。

  陈晓燕对自己的孩子很在意,余聪白对自己的母亲同样也非常在意,如同心有灵犀一般。

  “吃完再说话,别呛着自己。”

  脸上一直挂着笑意的陈晓燕其实是有些紧张的,她怕姜家国会对自己的儿子有芥蒂,更怕对方的儿子无法接受自己和白白。

  她抬手轻轻拍了拍儿子的后背。

  “吃完了。”

  极速咀嚼着嘴里的饭食,待一口咽下后,余聪白也放下筷子,伸出一只手拉住放在背后的粗糙的手掌。

  小小的少年,棕灰的眸子里透着一股认真的神情,紧紧握着陈晓燕的手,传来阵阵热意。

  “我的意见就是他的意见。”

  姜家国提起那个儿子便蹙起眉头,他给儿子起的名字叫姜路成便是想让他一路走向成功,但是这个儿子总是不如他的愿。

  次次考试,次次第二,一点儿没有长进!

  “这事我还没有告诉他。”

  姜家国一边嚼着青菜,一边说道,“他现在不是上高一吗,自从他妈在他4岁的时候跟我离婚,他那性子就定了,不太愿意接受人。

  我打算再过几年告诉他,等他高考后再说这件事,不影响他学习。

  我还指望他能上个首都大学,祖上的荣光就靠他了。

  不过,以后还可以靠我们。”

  说着话的姜家国给陈晓燕的碗里添了几块对方最喜欢的肉,憨憨地笑了起来,黄土色的脸颊两侧沟壑纵横。

  “结婚证晚两年补给你,行吗?

  你这孩子我看着就很喜欢,乖巧,懂礼貌,白捡了个儿子我还是很高兴的。

  不像我儿子,看着就有些阴郁,也不爱说话。”

  “听你妈妈叫你白白,叔叔可不可以也叫你白白啊?”

  陈晓燕埋下头,左手被儿子紧紧握住,右手捏起筷子去,夹起碗里粘了一粒晶莹的白米的肉块,慢慢放进嘴里尝着。

  她没有急着回答,沉默的样子让姜家国将话题引向她的儿子——一个长得奶帅的小家伙。

  “可以,”余聪白点了点头,脸色很认真,像个小大人一样端坐着,“我很爱我的妈妈,我可以让她分出一点爱给你,但是姜叔叔你一定要保护好她。”

  他紧握着妈妈的手,小手还不能包裹住对方的手。

  他说的保护不仅仅是现在平静的生活,更是8年后末世爆发后能够护得住自己的母亲。

  所以,在末世没有到来之前,没有做过的事情就尽快去完成,包括让妈妈去寻找自己的爱情。

  这正经的模样让姜家国忍俊不禁,他又为对方碗里舔了几块肉,笑道,“那是当然,你这小孩真有意思,再多吃点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吃完饭后,天气正热,姜家国骑着电车载着一个女人和小孩,看起来就像一家人一样。

  热风吹动着发丝。

  两个在异乡飘动的灵魂再次聚在一起,碰撞出爱情的火花来。

  时间缓缓从指尖流淌而过,树叶绿了又黄,黄了又绿,在人来人往的长街上,三年光景很快过去。

  由于不属于城市户口,余聪白回到了承荷县跟着祖母生活,上初中。

  13岁的少年身高像抽条的小树苗一样,猛蹿了十几厘米。

  他背着书包停在了立在校园进门走道一旁的公告牌上,上面的优秀毕业学子上有一个名字——姜路成。

  蓝色底板的照片上,少年的额头上覆盖着厚重的刘海,黑色的眼镜眶压在鼻梁上,掩盖住黑眸里潜藏着的偏执的眼神。

  反派这个时候应该是上大学了,余聪白抓紧了书包带子,每次进学校,他的眼神都会不经意的落在那张照片上。

  来任务世界三年了,还没有见过反派,他从未谋面的大哥。

  陈晓燕和姜家国的结婚证去年国庆节领的,平平淡淡的婚礼只请了几家亲戚朋友。

  他作为伴郎自然跟在穿着西装、婚纱的人后面,拎着花篮撒花。

  姜家国这个父亲他认了,至少该有的,他一样没有缺陈晓燕,平淡的日子里还会给陈晓燕买花,准备惊喜。

  喜欢和敷衍从来都是两回事。

  婚礼现场在老家承荷县举办,姜路成说自己在大学里很忙便没有参加婚礼,只打了通贺喜的电话。

  姜家国当时脸色就很不好,还没骂出口,电话那端便被挂断。陈晓燕倒是能理解这对父子,只说着话安抚着自己的丈夫。

  毕竟自己的父亲瞒着自己和别的女人好,到了结婚才告诉自己,任谁也会难以接受。

  余聪白轻轻叹了口气,林荫下的背影被淹没在树叶里。

  听姜家国说,姜路成报大学的时候,成绩是达到了首都大学的要求,但偏偏去了一个更远的大学,那时姜家国是第一次被他儿子狠狠地气到了。

  这个反派确实不好接近,那就在暗处保护对方。

  末世的到来怎么看都是梦幻的虚假的,现在的和平的宁静的生活也有些让他觉得不真实。

  唯有余聪白走进教室,跟着同学们一起站着背书时才感到这该死的真实的感觉。

  他松松垮垮地靠在墙边,懒洋洋的拿着书,有气无力地没有感情的念着。

  上了那么多年的学,还要上学。

  他心累。

  想起陈晓燕每次看到自己的成绩时皱得能夹死一只蜜蜂的眉头,余聪白读起书来更没劲儿了。

  因为不管他怎么努力,在这个世界里好像都不怎么能够提高他的成绩,他不由得想起501所说的天性熟悉。

  不过,该学习还是要学习,他摆直身子正经地读起书来。

  窗外暗暗投下一片人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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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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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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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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