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书后我被情敌喜欢上了>第96乐章 他的爱和欢喜
  当初海选时,答江右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沈雾绝对是看上了楼初弦,所以楼初弦轻而易举地就通过了海选。

  想他答江右,好歹还是个科班出身的人,凭自身实力过了海选后,导演和导师们的目光竟然都不自觉地被楼初弦一个人吸引了。

  被吸引也就罢了,楼初弦偏偏依旧是一副孤高冷傲的样子,好像谁都不看进眼里一样,该有的礼貌会有,但除此之外,根本不和任何人套近乎,别的选手好歹会在镜头前表现得和其他人关系很好,切换到楼初弦那,就变成青年一个人安安静静地看剧本。

  切,装啥呢。

  在床上指不定叫成什么样呢。

  答江右心中恶意很大,原因在于他坚信楼初弦的演技绝对不如自己,明明海选的时候也没见导师夸过他,怎么到现在开拍后他们眼中对楼初弦的赞赏越来越多了?

  肯定是黑幕,肯定是因为沈氏。

  答江右勉强承认,楼初弦的演技确实有进步,开始变得有灵气,但他想,这种需要他们花几年的时间才学得的本领,楼初弦那么快就领悟到了,绝对是沈雾有钱,请了圈内的大咖给楼初弦开小灶。

  看你装到什么时候。

  答江右感觉自己使命重大,他知道被沈氏的总裁看上了就意味着一飞冲天,日后楼初弦肯定会被包装得光鲜亮丽,这些黑料就只能由自己来收集和记录了。

  某种意义上,答江右是楼初弦的黑粉中脑回路最清奇的一个。

  沈雾轻飘飘地看了一眼站在走廊里的人,一字未说,抬腿就走了,答江右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暗暗下定决心。

  下次一定要把两人相处的画面拍到。

  楼初弦对这些都不在乎,他在乎的除了奶奶外,就只有沈渡。

  回到晚塘时已经接近正午,七月的气温紧紧咬着六月的尾巴,谁也不肯让谁,似乎在沙漠里殊死搏斗了一场,最后的获利者依旧是夏天,无论是哪一个月份的高温都让它名声大噪,吓得秋天还窝在田里,不敢出来。

  听到门铃声时,沈渡原本还低头弯腰研究着菜,立马把手头的东西一放,嘴角已经不自觉地挂起笑,快步从厨房里走了出来,迎向玄关处的青年。

  “你回来啦!”

  沈渡没有忘记把小兔子也抱出来,辛苦了一上午,和软萌萌的兔子贴贴最解压了。

  但他自己却忘了把身上的围裙解下来。

  楼初弦眼中闪着细碎的光亮,微微晃动,原本偏丹凤的眼睁圆了一些,像是看到了逗猫棒的小猫。

  移不开视线。

  客厅的采光很好,沈渡的头发在阳光下像是上了一层滤镜,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那抹纯洁的白仿佛要从周围的环境中离析出来,那样夺目惹眼,却又好像下一秒就会从眼前消失。

  像是抬头看天上的白云,看久了,不知道到底是为云朵的白色醉了眼,酩酊而眠,还是被云朵中藏着的阳光晃了心,明知靠近会被灼伤,依旧不愿他从自己的身上离开。

  久处荒冷之境,一朝遇上暖水,如同枯木逢春,原本终年只有寒螀和寒蛩为伴,却在绝境中开出了一朵暖色的小花。

  从此浮岚暖翠,松风水月,溟濛藏醴,万顷烟波。

  他的世界再也不是一片荒芜。

  沈渡已经习惯了楼初弦的视线,温柔地对他笑了笑,双手稳稳地抱着小d,把小兔子往楼初弦的方向送。

  楼初弦伸手接过,视线却依旧停留在沈渡的身上,穿着围裙的沈渡像是骄傲的鸟心甘情愿在一棵树上,时值风盛,林动蝉鸣,他的小鸟却安闲恣意地迎着风张开翅膀,梳理着美丽的羽毛。

  ——既然停在了他的身上,那就是只属于他的小鸟了。

  他克制住想摸摸沈渡的冲动,手在兔子上抚了抚,轻声说:

  “好乖。”

  沈渡垂眼看了一眼小兔子,也很认同:

  “他很乖,我拉大提琴没捣乱,还陪我做饭。”

  楼初弦勾唇,一只手就稳稳地抱着兔子,另一只手在空中顿了一下,轻轻地落在了沈渡的肩上。

  沈渡微微转头,对楼初弦笑了笑,带着他往食堂走,一边说道:

  “做了一点菜,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他似乎从来都不介意自己的靠近。

  这个认知让楼初弦的脑海有些狂热,但又开始瞎想,青年是不是对其他人,也别是像他这种装可怜的人也如此“大方”,那样他会嫉妒疯的。

  楼初弦哪里能想到,在沈渡的眼里,他是一个对自己没有丝毫危险性的小受呢。

  收回那些想欺负青年的想法,楼初弦垂眸,看着沈渡的后颈,轻声说:

  “一定很好吃。”

  d大爷在楼初弦手里翻了个白眼。

  亲亲主人做个饭都会发呆,还好有他提醒,让亲亲主人回神,但早知道这菜是做给冰块人吃的,他就让冰块人吃糊的菜得了。

  可他舍不得让亲亲主人愧疚。

  这个家没有他不行。

  尽管知道自己做得一般般,远远比不上楼初弦的厨艺,沈渡还是期待着楼初弦的评价,一双桃花眼像是含着水,盈盈看向楼初弦,等待着他的话。

  小d回到了自己的d家豪宅,现在是只属于他们两个的时光。

  没有灯泡的存在,楼初弦的心情很好。

  沈渡原本想着保险起见,怕自己做的不合楼初弦的口味,于是只做了两三道,盘子也不算大,就算他一个人吃努努力也可以吃完,大不了放冰箱晚上他再吃。

  却不曾想楼初弦竟然很喜欢,想也不想就说不用再做了。

  就吃他做的。

  心爱之人做的饭菜,自然可比珍馐美味。

  更让楼初弦念念难忘的是,此时此刻,一桌几椅,三两小菜,相对而坐,举目是他,入目是他,所爱也是他。

  自己察觉对沈渡的喜欢来得太过突然,让他有些慌乱,但此时此刻,他们像是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默契知足的人。

  无需多言,一个眼神就可以明白对方要说什么。

  唯一遗憾的是,沈渡还不知道他的爱和欢喜。

  ————

  ❶浮岚暖翠出自宋·欧阳修《庐山高赠同年刘中允归南康》;松风水月出自唐·李世民《大唐三藏圣教序》;万顷烟波出自宋·杨万里《潮阳海岸望海》;溟濛藏醴为鄙人在溟濛后添了二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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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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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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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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