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了,一夜未睡,他似乎出现了幻影。
基地外,是一地的机械零件。
一只手握着一朵花瓣凋零的白玫瑰。
助手见他出来,笑着对围观的人说:
“博士已经把机器人解决了!我们不用担心了!”
“博士好伟大!”
……
或许是机械心脏比不上人类心脏,他竟然觉得自己的心不会跳了。
他弯腰,把地上的白玫瑰捡了起来。
白玫瑰,白玫瑰。
“我足以与你相配,你是唯一与我相配的人。”
机器人在基地外等了他一晚上,然后自作主张自爆来想保他继续待在科研基地,依旧当那个虚伪的,受人敬仰的博士,是吗?
骗子,还说爱他。
傻逼,他也爱他。
是他,一直以来太高傲了,太孤独了。
是他错了。
人类终有一死,机器人也可以自爆,可半人半机器的他只会受伤,永远不会死亡。
好痛。
好痛啊。
自虐的伤口一点也不痛。
换成白玫瑰的心脏在痛。
他后悔了。
机器人……会痛吗?
他在基地外等了自己一夜,有没有什么话想和他说?
自爆时……是不是很痛?
是他创造了他,给了他堪比人类的情感和感知。
好痛啊。
其余的一切,都无从知晓了,随风消逝。
故事的最后,人类文明在科学家博士的助力下,发展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人类真正进入了顶级科技时代,数不清的机器人代替了人类的劳动,但他们都没有人类的感情。
但科学家养了一只机械小狗,那只小狗见有人拜访就会汪汪叫,有人说,曾看到那只小狗舔科学家的手。
一定是看错了。
楼初弦讲故事的语气很轻,但却很清晰,明明好像没有什么感情,却好像把他带入进了剧情之中,可见青年的台词功底一定很好。
听完故事的概述之后,沈渡愣了一会儿,像是喃喃自语:
“机器人,和人类的爱情吗?”
如同两个维度之间的爱情。
楼初弦亲了亲他的脸,“嗯”了一声,闭上眼,感受着沈渡在自己身边的感觉。
他最近有点累。
其实他早就习惯了这样高强度的生活,甚至自虐般地把自己投入进一个又一个工作之中,他需要足够努力,才能和这个奇怪的世界抗争到底。
早在大学毕业的时候,他就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奇怪了。
奶奶身体不好,他确实想尽快工作,但是第一考虑的不是进娱乐圈,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要进娱乐圈。
他优先考虑的是做自己擅长的事情,但是……
找不到工作。
哪怕出身不好,但他的专业成绩和能力也足够让他称上一声天之骄子,可这个世界好像在推着他走上当明星的这条路。
为什么?
既然如此,他就亲自站上顶端,看看这到底是个怎样的世界。
是谁在背后搞鬼。
他有足够的耐心和毅力,因为他知道自己还不够强大,不能打草惊蛇。
但沈渡的出现,是个意外。
让他想要更快变强,再快一点,他可以等阿渡喜欢他,他也等到了阿渡喜欢他,可他不想让阿渡等他太久,他想站在阿渡的身边。
再苦再累也没关系。
可是,当阿渡真的出现在他的面前,就在他的怀里的时候,他终于可以不用强作坚强。
楼初弦睡着了。
沈渡回神,就发现他靠在自己的肩膀上睡着了。
沈渡的眼神中充满了心疼。
沙发很大,沈渡轻手轻脚,小心翼翼地动了动——靠在他身上睡总归是不舒服的,沙发上有枕头,还不如在沙发上睡。
在他轻柔的动作下,楼初弦成功地睡在了沙发上。
沈渡弯腰,仔细看着楼初弦的脸。
刚刚他们亲的还是太猛了,属于伪装成科学家的机器人的妆容被蹭掉了一些,沈渡有些心虚。
他先出了休息室,和导演说了一声楼初弦睡着了。
马导有些意外,但又很理解,宽慰地说:
“应该是累坏了,没事,我们现在也还在休息,大家都休息。”
这个月以来那么高强度的拍摄,确实有点吃不消。
沈渡点了点头,想继续回去陪楼初弦。
他就静静地看楼初弦睡觉就行。
马导却叫住他,四下看了看,见没人,才小声地问沈渡:
“我可以问一下,你和他是什么关系吗?”
沈渡笑了笑,“没什么别的关系。”
“就是,男朋友的关系。”
休息后,剧组又投入进了紧张的拍摄之中,方安远这次是和沈渡一起来的,沈渡下车后直接就来了剧组,他就先去把行李放进酒店。
期间遇到了一个人。
方安远立马像小学生见到了老师一样,贴着墙站好,毕恭毕敬地打招呼:
“沈总好。”
沈雾只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方安远不确定他有没有对自己点头。
沈总能看他一眼都算是施舍了。
方安远很有自知之明。
当初沈雾找他做沈渡的助理时,他还以为自己的聪明才智得到了大总裁的赏识,好啊,千里马和伯乐啊!
于是他满怀信心和期待地问沈雾为什么要找他。
现在想来,自己简直就是无知愚昧大胆放肆,初生牛犊不怕虎也不带这样的。
方安远第一次听到有人当着他的面说他的坏话。
“因为你足够蠢。”
此后他一举成为沈渡的助理,打一份工,拿三份工资。
沈氏给他钱,皇娱给他钱,沈渡也要给他钱。
曾经的大学同学以为他进了什么违法组织。
此时此刻,面对沈雾,他还是有点怕的,总感觉沈雾看人的眼神怪冷,当然,要是哪天不冷的话,那才是奇了怪了。
他一边和沈雾打着招呼,一边拿出房卡开门。
“滴”的一声,房门开了。
房卡解锁的声音,掩盖了另一种细微的声音。
像藏在云朵中,穿梭着的电流声。
方安远进了房间,没动沈渡行李箱里的东西,把行李箱靠在墙上,然后开始擦拭房间里的东西。
什么都擦,反正他闲。
他去了浴室,开始擦浴室的镜子。
湿巾贴在掌心,被手腕带着上下左右擦拭,但是到某一处的时候,方安远的手突然颤了一下。
“靠。”
“擦个镜子还能有静电?”
去接沈哥的时候得提醒沈哥才行。
这电一下,还挺酸爽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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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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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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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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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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