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但他愿意相信自己的直觉。
本来穿书就是玄学,还讲什么科学。
夜色降临,华灯初上。
车子停在沈家门口,谢华的手机铃声响起,她一只手搁在方向盘上,另一只手点开手机,屏幕上的“沈姨”很显眼。
沈渡坐在后座,还没下车,从谢华的座位后探出头,“我先下车啦。”
谢华微微瞥了一眼他的头,有些无奈,“行,你先下去,我去停车。”
想了想,又加了一句“好好说话。”
说完点了接通,沈渡已经开门下了车,只隐约听到她说的大概是“已经到了”。
沈家家大业大,建筑恢宏大气,庭院古色古香,亭台楼阁蜿蜒相接,池水无声,灯盏静伫,月色与灯色在池面上交相辉映,安然缱绻。
车子都是直接停在地下车库,不进院子,所以沈渡站在院子里有些迷茫。
……原主统共也就在被沈家认回的时候,在沈家待了几天,很快就叛逆进了娱乐圈,住在晚塘。
沈渡以一个旁观者的角色来看,只觉得沈家大得足够做一个旅游景点。
院子开着灯,沈渡隔着一段距离,觉得对面的门口好像站着一个人。
正在向他走来。
男人身量很高,长腿一迈,更显得身姿挺拔,冷峻无言,很快就走到了沈渡面前,微微皱着眉看着他。
确切来说,是看着沈渡的一头白毛。
——一个下午的时间,沈渡成功把原本浅灰栗色的发色搞成了白毛,谢华难得有空,便在一旁看戏。
这表弟着实有趣,像个没长大的小孩。
当初被沈家找到时,沈渡还不愿意回去,后来不知道怎么愿意回去了,却顶着一头灰栗色,故意想让十几年没见过面的父母生气。
他听说沈家家规严格,他偏要造反。
一头白毛和古色古香的院子格格不入,但却又着实把沈渡的那张脸衬托得更加绝色,看起来张扬肆意,又透着脆弱和破碎感,似乎一碰就会碎。
却并不包括沈雾。
沈雾眉眼有些微微的疲惫,冷漠地伸出手,握住沈渡的下巴。
他比沈渡高很多,沈渡的下巴乍然被禁锢,只能被迫抬起头,可怜兮兮地看着他。
其实算不上可怜兮兮,反而像是呆愣,还带着不解与疑惑。
男人薄唇微动,“傻了?”
“……”
沈渡忍不住了,瞪着他,好在沈雾握着沈渡下巴的手并没有用力,他成功解除束缚,和沈雾拉开距离。
沈雾淡淡地看着他,院子有灯,沈渡眼瞳中的微蓝像是水晶,如同蓝萤石,却更加清澈。
他皱着眉,不知是烦沈渡新染的一头白毛,还是因为别的,又伸出手。
沈渡察觉到危险,沈雾的手微大,骨节分明,可当这只手伸向自己眼睛的方向,就让他很不妙了。
青年连退了几步,莫名其妙,眉头皱起,抿着嘴唇,瞪着沈雾。
这人怎么回事?怎么感觉要挖他眼睛?
见青年退缩,沈雾垂下眼,收回手,抬腿走在沈渡的前面。
沈渡还在原地发呆,不明白这离谱的剧情从何而来。
总不可能是沈雾现在和楼初弦好上了,并且知道楼初弦现在住在他那里,觉得他不择手段,所以更加憎恶?
但也不至于挖眼睛吧?
就算是狗血小说也不能违法啊?还大总裁?
沈渡在怀疑人生,沈雾停下脚步,看着发呆的青年,眯了眯眼睛。
“你要让母亲等你多久?”
沈渡回神,跟在他身后,进了内院的门。
甫一进去,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的女人。
盛夏的夜色微凉,女人似乎身子不怎么好,披着浅色的披肩,看见了沈渡和沈雾,立马绽放出微笑,迎着走来,对两兄弟说:
“雾雾,渡渡,回来啦,进屋坐。”
沈母神色温柔,从小到大都性格内敛,父母宠爱,丈夫偏爱,一生无忧,唯一的悔恨就是不小心把亲儿子弄丢,好在已经寻回,得以弥补过往十几年的缺憾。
实话实说,虽然原主的记忆里有她的样子,但是直到自己亲自见了一眼后,沈渡才稍微放下心来。
沈母不是高女士,是个正宗的华人。
不过她的话倒是引起了沈渡的注意,按照她话里的意思,沈雾应该也是才回来,那为什么会在院子里等自己?还摆出……要挖他眼睛的架势……
而沈母下一句刚好就提到,“和小华打了电话,雾雾刚好也回来,就让他等等你……渡渡,什么时候染的头发?”
沈母并不关注娱乐圈,但自从他的小儿子决心要进圈后,她便会关注着沈渡的信息,也经常在微博上看到关于沈渡的词条。
她很难想象心高气傲的小儿子该怎么看待那些恶评,可沈渡不愿意听她提这些,她只能克制住自己,她不知道沈渡的发色什么时候从浅灰栗色变成了白色,想借着这个话题来关心关心自己的儿子。
如果是原主,可能会认为沈母的这句话是在不满他换了发色,沈渡暗中观察着她的表情,却没有从中看出任何反感,眼神里只有对儿子的关心。
几人坐下,沈母挨着沈渡坐,沈雾坐在一旁,微低着头,似乎在想事情。
沈渡想了想,老实说“下午。”
搞了一下午,腰都断了。
不过还挺好玩,沈渡在现实世界的发色偏金色,继承的高女士,从小被人误解成染的,沈渡有的时候深受困扰,但高女士很小的时候就和他说过,“Будьтесобой”,做自己。
在书中世界,他偶尔会迷茫于自己还是不是自己,下午对着镜子亲眼看着自己的头发变了个色,沈渡释然。
管他呢。
对于原主的家人该如何相处,他会感到有压力,是否要继续保持原主的态度。
现在,他选择顺其自然。
他仔细想了想自己进入书中以来做过的事情,其实某种程度上都可以说是崩人设了。
但是好像没人在意,没人起疑,没人细究。
他是一粒沙子,裹着钻石的粉末,放在瞩目之处,人们只发现他这颗钻石掉粉。
却不曾想过他本就是一粒被风吹来的沙。
或许此地就是沙漠,有千万颗沙子,可唯独他知道他从何而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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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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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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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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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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