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心爱之人,却身死于自己手下。
不仅考验演技,还考验故事。
正常情况下,应该最起码会给两三分钟的思考时间。
沈雾抬起手腕,看了看自己的表,朝导演说:
“可以开始了吗?”
这话是对楼初弦说的,楼初弦抿唇,越是山穷水尽,越是能激发出他的无限斗志和潜力。
无所畏惧。
楼初弦的正面就是沈雾,抬眼就和他对上视线。
沈雾知道,他已经开始演了。
他面无表情,等着楼初弦会给他怎样的表现。
楼初弦动了,向前走了一步,伸出手,隔空虚虚地对着沈雾的脖子,像是要掐死他。
除了沈雾,现场所有人吓了一大跳,导演都差点叫了起来。
楼初弦叹了口气,很轻,但又足够让评委听到。
“怎么这么不听话呢?”
楼初弦的眼神实在算不上是像看着心爱之人,倒像是看着自己的所属物。
他语气呢喃,手微微动了动,像在空中摩挲着一个挣扎着的脖颈,看得人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我说了,你是我的。”
青年原本还漫不经心地笑着,说完这句话后,陡然冷下脸,眼神发狠,说出来的话更像是在剜人的心。
“想逃?”
“那就让你再也逃不了。”
他又缓下了语气,像看着心爱之人,但始终不愿落下一吻,因为知道,自己已经一败涂地。
“放心,我和你一起死。”
“你死也要和我在一起。”
————
楼初弦收回了手,又微微鞠了个躬,“表演完了,谢谢。”
导演没说话,看向沈雾。
其实今天楼初弦能不能过海选,决定权就在于沈雾。
所以哪怕他见到楼初弦的第一眼很激动,觉得楼初弦很适合,但还是很无奈。
也不知道沈总为什么特地说到楼初弦时,他会过来。
沈总向来以铁血手段震慑整个沈氏,导演猜测,楼初弦或许是惹到了沈雾,不然也不会“特别关照”。
沈雾给出评判:“一般。”
楼初弦没说话,他知道沈雾说的是真话。
楼初弦知道自己的弱点在于不知道如何演出心爱之人的感觉,更所以才会避开温情的话,想掩盖住自己的缺点。
沈雾抬起下巴,盯着楼初弦看了一会儿,楼初弦敛下眉,任他看。
男人轻笑,笑声微凉,“长得还行,过了。”
单这一句话,就让现场的人吃了一口大瓜。
导演更是瞪大了眼睛。
怎么回事?怎么还看上人家了?
楼初弦咬牙,沈雾这样的话语在他听来简直是羞辱。
众目睽睽之下的羞辱。
沈雾起身,众人立马给他让路,走到楼初弦身边时,沈雾停步,看了他一眼,什么都没说,抬腿走了。
候场的小新人傻眼了。
当上一个人开始准备抽签的时候,下一个人会被叫进来,这样可以节省时间。
他万万没有想到,楼初弦竟然还被沈雾看上了?
这人哪来的狗屎运?
要是他他早就开始赔笑脸了,起码说点好听的,没想到这楼初弦还像根木头一样,冷着脸杵在那里,真是不知好歹。
沈雾都说可以过,导演当然在楼初弦的名字上画了一个勾,对他说:
“恭喜你通过了海选,回去等通知吧。”
楼初弦嘴角动了动,没说什么,转身就要离开。
导演又叫住他,“那个,沈总很看好你,你千万别任性。”
他看得出,这个楼初弦恐怕是个心高气傲的。
也对,楼初弦和沈渡是朋友。
没想到楼初弦能和两个姓沈的都扯上关系。
知道沈渡是沈家亲儿子的人少之又少,导演也只当是同姓,并没有多想。
选秀节目一般都需要实力强大的投资人和制片人。
他没想到,沈氏这次竟然愿意投资他们。
这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是大好事。
楼初弦听到他说的话,眼神更冷,脚步加快,离开了房间。
小新人翻了个白眼。
切,刚傍上金主就开始飘了。
不行,他得过海选。
收集更多楼初弦的黑料。
楼初弦没有立马回万城,昨晚拍完了【今晚吃什么】,而选秀就在这个市,节省了奔波,因此楼初弦离开大楼后还算早。
他先回了酒店,下意识看了一眼隔壁的房间。
酒店的保洁正在清理,和楼初弦对上视线,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喜欢盯着别人的房间看,指不定是变态哩。
她把房门关上,继续做整理和清洁工作。
楼初弦收回视线,进去收拾自己的房间。
出来时,刚好又和清理完的保洁阿姨碰上。
楼初弦默默给她让开路,保洁看着楼初弦戴着个黑色的口罩,更加觉得他是个变态了,推着车默默离远了一点。
青年没管,拉着行李箱下了电梯,离开了酒店。
却没有打车去高铁站,而是回了一个地方。
沈渡回到晚塘之后有些无聊,一摸口袋,扯出几张纸巾和一块干净的软布,他叹了口气。
来到书中的世界后,他最受不了的就是口袋里没有软布,于是他找了找,找了一块适合的,天天塞自己口袋里。
这是他的习惯。
大提琴的琴弓需要好好保养,沈渡爱琴,养成了随身带纸巾和软布的习惯。
后来,虽然自己不能拉大提琴了,但他还是带着。
仿佛这样带着,自己心中的遗憾就可以稍微弥补。
仿佛大提琴还在手边。
他终于还是忍不住,打开手机,开始浏览大提琴。
沈渡从来没有在网上买过大提琴,他的第一把琴是高女士的朋友送给自己的,那位老先生是一个大提琴手,也是沈小渡的第一位老师。
后来沈渡的琴都是找专门的制琴师做的,上大学后,他跑去蹭了课,学到一些皮毛,也给自己做了一把。
但现在网上看看的话,起码可以缓解一下思乡之情。
在家时虽然无法克服心中那关拉出曲子,但是他并不会害怕看到大提琴。
家里和他的房间里放了很多琴,他们都是沈渡的老朋友。
沈渡畏惧的从来都不是琴。
他害怕的是他自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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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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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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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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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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