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渡有意识起,就在音乐厅里听过各种各样的歌剧。
歌剧离不开歌唱和音乐,一场又一场的天籁之音,是歌剧演员和乐队一次又一次的默契配合,才会让故事表现出如此震撼人心的效果。
小小的沈渡继承了高女士的音乐细胞,并喜欢上了大提琴的声音。
沈小渡三岁的时候,高女士很重视他的梦想,没有多少老师愿意收这个年龄段的孩子,高女士就陪他一起学一些基础知识。
大提琴很重,沈小渡光体力上就很出众。
但没关系,做的是自己喜欢的事情,不管有多艰难,都想坚持下去。
或许喜欢音乐更容易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沈小渡童年的陪伴是大提琴,高女士会鼓励他和其他孩子一起玩。
但是沈小渡不知道该玩什么,他想练琴,或者听听乐曲。
这个年纪的孩子,大多都是坐不下来的,他们不愿意陪沈小渡一起听。
沈小渡擦着琴弓,默默地想,自己最好的朋友是大提琴。
后来沈渡越长越大,在大提琴上的造诣越发精进,有的时候他感觉大提琴对他而言不仅仅是乐器,而是灵魂的伴侣。
寄托着他的精神。
他们之间有最大的默契。
可惜自己最先服输,沈渡无法再面对大提琴。
简单的回忆眨眼而过,沈渡收回思绪,再次看向楼初弦。
他想,楼初弦,一直以来也坚持着自己的梦想吧。
刘曼听到楼初弦说他愿意帮自己的时候简直是喜出望外。
其实她最开始的目标是楼初弦,但是楼初弦看起来有点冷,她其实内心有点怵他。
但是她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一点,似乎只要和沈渡有关的事情,就可以引起楼初弦的注意。
这两人之间的关系果然很好。
刘曼走了回来,看着沈渡有些尴尬,因为导演说了不能透露,所以她现在也没办法解释。
沈渡却微微一笑。
他以为自己的0已经够惨了。
结果这里还有个负数的。
节目组真的搞事情。
他是察觉到刘曼当时的表情和自己一样尴尬的时候,才有了这个猜测。
结合刘曼之前的言行和秦折与她之间的抢玩偶一事,沈渡觉得刘曼手中的玉米约莫是废了。
刘曼是负数的话,她从一开始就处于一个亏欠的状态,就算把玉米做好了也没有用,她应该需要去凑齐“人头”。
让别人抢她的玩偶,把身上的负数抵消,变成自己这样的0,不然根本无法成功完成任务。
那个玉米玩偶就像是个bug,刘曼就算被抢了,但是由于自身还是个负数,玉米玩偶还是待在她那里。
秦折恐怕现在还在心怀愧疚加满脸问号。
直到成功抵消完。
导演组不让透露抽签的内容,楼初弦抬了抬下巴,言简意赅:
“够了吗?”
刘曼立马点头,“这次够了。”
楼初弦了然,毫不犹豫地使用了自己唯一的一次机会。
玉米和白菜调换,刘曼很开心,想和楼初弦再表达谢意,却发现楼初弦根本没看自己,而是看向沈渡。
沈渡还抱着那只小兔子,祝贺刘曼:
“你现在可以了,那快去做任务吧,我们也要抓紧了。”
刘曼点头,对沈渡也说了句谢谢,沈渡笑了笑,没说什么。
刘曼关上门前看了一眼屋子里的两个高大青年,见楼初弦微微倾身,又把手放在了沈渡抱着的兔子头上,从她的视角看过去,楼初弦就好像握住了沈渡的手。
刘曼立马把门关上。
怎么回事,怎么可以腐眼看人基。
她开始去种白菜,很不幸,又要挖土。
这次自己终于不用故意磨磨蹭蹭磨洋工了。
沈渡见楼初弦捏了捏兔子的耳朵,有些失笑,说:
“我们也开始吧。”
“嗯。”
青年声音冷冽,像是寒林染霜,扶风而过,坠玉纷纷,收回手,一手提起笼子里的兔子,沈渡想把手里的兔子放下,和楼初弦一起干活。
楼初弦似乎知道他心中所想,淡淡转身,视线在屋里转了一圈,让苏盏去旁边的椅子上坐着。
沈渡这么喜欢兔子的话,血腥的事情,还是不要让他看见为好。
青年不让自己凑过去帮忙,沈渡无奈,只好抱着兔子坐下,顺便捂住了怀中的小兔子的眼睛和耳朵。
他正低着头,却看到一双长腿出现在自己的视线中。
楼初弦走到他面前,微微弯腰,伸出手,似乎要摸他的脸。
沈渡愣住,呆呆地看着他。
楼初弦手略微停了一下,无法忽略青年那双好看勾人的眼睛,心里似乎有些气急败坏。
他把卫衣的帽子盖在了沈渡的头上。
沈渡有些尴尬,知道自己误会楼初弦了,刚想说些什么,却发现楼初弦的脸色似乎有点不对劲。
“初弦?”
楼初弦慌忙移开视线,感觉刚刚给青年整理过帽子的手也在发烫。
但都还不过心里的烫。
沈渡的卫衣帽子,竟然有一对耳朵。
不是很大,小小的一对,但沈渡的脸本来就小而精致,帽子是粉色的,那对白色的耳朵就显得尤为突出。
楼初弦确信那一定是狐狸耳朵。
否则不会让他这么心动。
少年从未心动过,年少未曾有所恋。
却不期而遇遇上一个一眼就心动的人。
偏偏不自知。
那对耳朵之前没有被发现,可能就是因为太小被帽子挡住了,此刻完全露出,配上沈渡的那双眼睛和如同珠玉的脸,让楼初弦的心跳不自觉地加快。
“没事。”
楼初弦听到自己说。
“兔子很可爱。”
不过我更喜欢狐狸。
沈渡看了一眼怀中的兔子,笑了一声,明白楼初弦给自己戴帽子,就像是自己给小兔子挡住耳朵和眼睛一样。
他莫名感受到了楼初弦的萌点和可爱之处。
莫名相处没多久,但沈渡却觉得楼初弦真的很适合做自己的朋友。
沈渡朋友不多,有的甚至都没见过面。
但是只要志同道合,相互契合,便可以跨越山海,奔赴于各自的梦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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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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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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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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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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