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雅双手环胸,“怎么能轻易把新娘子交出来?你们必须要经过我们的考验,这样我们才能相信你们,才能放心的把新娘交出去。”
沈培川,“……”
“赶紧开始吧,别误了吉时。”
沈培川说,“为了兄弟能抱得美人归,我拼了。”
他率先脱了皮鞋,脚上穿着袜子,试着踩在榴莲皮上,痛,真他妈的痛,这种考验应该苏湛来体验。
早知道也应该把苏湛拉来,让他把秦雅抱走,免得在这里祸害他们。
关劲咬着手指,小心翼翼的看着沈培川,问道,“痛吗?”
痛吗?
这能不痛吗?
但是他却说不痛,摇了摇头说,“一点都不痛,这榴莲肯定是熟透的,刺都是软的。”
要是实话实说了,怎么哄他上来呢?
关劲明显是不相信的样子,“平时拿的时候都扎手,何况用脚踩?”
这次沈培川变聪明了,看了关劲一眼说,“你想让你老板抱不上美人,那你就别上来。”
关劲,“……”
威胁,赤裸裸的威胁。
他一边脱鞋一边说,“你怎么和苏湛一样卑鄙无耻?以前我觉得你是个好人,现在觉得你是个坏蛋。”
沈培川呵呵的笑了一声,“坏蛋就坏蛋呗。只要有人和我一起受罪,说啥都行。”
关劲啧啧一声,“真不是人。”
说完他踩到榴莲皮上,差点疼的大喊。
像是有针从脚底扎到了心脏,疼的让人想要尖叫,这简直是酷刑。
好在没几块,忍受一下就过去了。
桌子前于妈和化妆师说规矩,“喝一杯辣椒水,喝一杯酒,交叉着喝。”
关劲说,“我想只喝酒。”
比起喝辣椒水,他宁愿只喝酒。
“不行。”秦雅走过来说。
关劲吸了吸鼻子,“你要是伴娘,我会把你整的比我惨。”
秦雅笑,“可惜,我不是伴娘。”
现在她庆幸自己不是伴娘。
这样也就不用被人嬉闹了。
“这次我先来。”关劲自告奋勇,先端起了一杯辣椒水,他鼓起勇气仰头往下灌。
他眉头紧蹙,面目滑稽,辣椒水不光辣,还蛰嗓子,简直是酷刑。
比酒难喝多了。
他决定以后谁的伴郎不当,这还没当伴郎呢,就已经被整成这样,要是当了,岂不是更惨?
他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定。
好在人多,一人喝两杯也就没了。
秦雅笑,“看在你们这么有诚意的份上,就让你们看看新娘子吧。”琇書蛧
她走到门口敲门,“纯纯把门打开。”
没多大会儿,她听见开锁的声音,紧接着房门打开。
她侧开身子,好让他们进来看到新娘子。
屋里,床头柜上插着新鲜的玫瑰,床头贴着大红的喜字,林辛言坐在床尾,洁白的婚纱铺满整个大床,上面周纯纯摘了插在瓶子里的玫瑰花瓣,撒在上面,洁白的婚纱和红色相撞,极具视觉效果,又显得格外浪漫。
大家很自觉,当然是让出位置,让新郎先看看自己的新娘子了。
宗景灏站在门口抬眸看过来,即使已经对她熟悉到骨子里,也被她的新娘的装扮给惊艳了。
白色的婚纱,将她纤巧的身躯包裹住,露出的脖子和锁骨白的像是细腻泛着光的和田玉。
明亮的眸子被渲染之后,多了几分温柔,绯色的唇增添了几分妩媚,两者结合让她给人一种温柔的美,清丽脱俗。
让人会不由得想要多看两眼。
她也抬头看向他,他穿西服的样子,一直很好看,成熟稳重,浑身散发着成熟男人的味道。
他迈步走过来,伸手轻轻的撩起她额角的一缕发丝,笑说,“今天,我的新娘子很美。”
美的,让他想要藏起来,自己欣赏。
林辛言低眸。
显得有几分娇媚和羞涩。
宗景灏笑。
她这样很迷人。
秦雅把婚鞋拿过来,“看在我主动送过来,你怎么也得给我一个大红包吧?”
她笑眯眯的说。
宗景灏接过鞋子,说,“培川,给她包个大的。”
今天是他大喜的日子,他高兴心情好。
沈培川将剩下的那个红包,多塞了几张钞票递给她,“改天你请客。”
秦雅吝啬的道,“我要存起来。”
“小气鬼。”沈培川笑着说。
“你才发现我小气吗?”秦雅笑眯眯的。
沈培川勾勾唇没接话,秦雅也没有再说,而是掏出手机拍照,宗景灏单膝蹲在林辛言跟前,给她穿婚鞋。
因为怀孕的关系,鞋子并不是很高,大概只有五公分,林辛言的身材虽然高挑,但是穿平底的鞋的话会撑不起婚纱。
婚纱太大了,会把人拉低身高,就显得不好看,所以选择了中跟的,不过她不需要走什么路,等到婚礼结束就可以换掉。
银白色的婚鞋镶满了碎钻,闪亮极了。
林辛言的脚并不大,细长纤瘦,就连脚趾都很白,指甲没有做过多的修饰,干干净净。
宗景灏拿起她的脚,轻轻地放进鞋内,低着眼眸说,“上一次,让你受委屈了。”
那年,没有婚礼,没有仪式,就连那张结婚证都不是他们一起去办的,就把她成为了自己的妻子的身份。
回想到以前,她的鼻子一酸,眼泪竟掉了下来。
她并不想哭,不知道为什么,眼泪会流出来,好像不受她的控制。
宗景灏仰头就看见她落泪了,伸手给她擦,“今天是我们的大喜日子,你怎么哭了?”
她笑,“这是高兴的眼泪。”
“你再哭,这漂亮的妆都白化了。”宗景灏轻轻的将她脸上的那滴眼泪拭去,打趣她说。
“你是嫌我丑吗?那我不嫁了。”她佯装生气的样子。
宗景灏弯腰将她抱起来,说,“已经来不及了,你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
人群里不知道谁喊了一句,新娘子起驾了。
喜庆的气氛一下上来,秦雅和周纯纯跟在身后帮忙抱着婚纱,大家也跟着走出别墅。
这时,天空忽然响起振耳的礼炮声。
五彩缤纷的彩带从天而降,落到地上,人的身上,到处都是。打头的婚车是一辆白色的劳斯莱斯幻影,车头用鲜花扎成造型美观的花束。
白色又在这一群黑车中,显得异常显眼。
宗景灏将她放进车内,紧接他坐到她的身旁,握着她的手。
他将林辛言的手放在唇边,轻轻的亲吻,“有我在你身边,不要担心,不要害怕。”
林辛言的眼里蒙上了一层薄雾,轻嗯了一声。
有他在,她什么也不会害怕。
秦雅和孩子们都坐在后面的车子里。
很快车子随着婚车启动,也缓缓开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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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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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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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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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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