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带去的背篓都捡满了。
捡满之后,直接去野梨林里堆着,因为鸟粪多,惊动了里正老叔,里正老叔又带了人去帮忙。
青壮年去捡粪,背到野梨林里去,然后呢,让妇孺们去松土施肥。
分工协作。
别说,第一天就给不少的野梨树施上了天然鸟粪肥。
为了长久发展,姜莲珠叮嘱大家,不要打鸟,鸟蛋也尽量不要捡,现在不缺粮食吃,别把鸟吓跑,还可以定时来这里捡鸟粪。
王家村里的人,都听她的劝,也没有怎么去打鸟。
打鸟不一定能打得到,如果把鸟群惊扰跑了,捡不到鸟粪了倒是得不偿失。
越到密林深处,鸟群越多,鸟粪捡了不少。
就是太远了,一般人去不了,就只有姜莲珠骑着金雕去捡……
不得不说,姜莲珠相当的优秀,骑着金雕去捡鸟粪,估计也只有她能干得出来了,太大材小用了。
她只当是与疾风培养感情了。
当然,去捡鸟粪的过程途中,姜莲珠收获不小,遇上了好多种稀有药材,百年老参什么的,都挖了好几株,好东西都留着关键时刻用。
深山里宝藏真是多,有了疾风之后,她每天来去自如的,别人要走几天几夜才能到达的山头,她就是半柱香的功夫。
这种飞翔的感觉,是真的爽爆了。
可惜,疾风这个臭脾气,只能让姜莲珠一个人上它的背上,飞翔。
其他的人,都不行。
姜莲珠抱囡宝上去,它都不让上。
搜刮了几天的大山,姜莲珠的腰包又鼓了一层。
姜莲珠还让疾风带她去它与乘风的老巢里,参观了一下。
就在一处最高的悬崖绝顶的山头,那里人是没法子上去的,能飞上去的鸟类也不多,动物什么的踪迹都没有。
但是,悬崖上生长着好多稀有草药。
姜莲珠骑在疾风的背风,摘了不少。
要是没有疾风,凭她自己的力量是上都上不来的。
悬崖上有个山洞,正是两只的巢穴,里面一些树枝杂草什么的,还有就是动物的尸骨,洞内气味对姜莲珠来说,有些难以接受。
可能对两只金雕来说,这种臭味就是它们的安全感吧。
“我说你们俩怎么选这种地方住?不怕风大了,把你们刮掉下去了呢?不得活活的摔死?你们的娘亲没教你们,要住安全点的地方嘛。”姜莲珠站在洞口,环顾天地万物,有种会当凌绝顶的感觉。
有一说一,危险是危险,但是这里看风景是一绝。
观景台啊!
没事的时候,让疾风把她驮到这里来,她看看风景啥的,吹吹风,也蛮舒服的,心情也会畅快很多。
前提是得把洞内的那些臭骨头给清扫干净。
如果狗辣鸡男人廖久在的话,可以让他去干这种粗活……xǐυmь.℃òm
说起来,他特么的不是个总督的身份吗?他为什么能放下身段,演王老五演得那么像?
挑水劈柴,喂马,赶车的,啥粗活都会的?
出身富贵之家的人,都这么卷的吗?比真农民还像农民的,这货感觉有些深不可测啊!应该是有什么非常人的经历,要不然,装不来这么像。
算了,晦气!
怎么又想起他来了!
姜莲珠甩甩脑袋……
这样的美景一个人看着,显得有些孤单,要是哪天,她去找个帅哥上来一起看,让狗渣男廖久吃灰去。
这时候,疾风一个振翅。
姜莲珠接受到来自疾风的思想,她问道,“你们以前不住这里?住草原的?是追雪狼的踪迹来的?那你们咋不飞回去看看?”
疾风目光看向远方。
“啥?你们不记得回去的路了?你们两个不是会跟踪吗?只会追,不会记路了?年纪小记不住???那雪大它们其实也是草原狼了?算了,它们可能更记不住,它们大概就是在这里出生的,你们俩好歹还是追踪过来的,特别远?有多远?飞了半年???”
姜莲珠默默的计算了一下,两只金雕都要飞半年的地方,那怕是在极地了吧?
是太远了。
也难怪它们记不住路了。
“没事,以后有机会,我帮你们找回去,回老家看看。”
嗯,顺便领略一下草原的风光。
看遍天下美景,吃遍天下美食,才不枉来这人世走一遭。
疾风被姜莲珠说得高兴起来,引颈长啸。
姜莲珠打趣道,“说起来,你们也挺记仇的,竟然能追半年,你们应该不是一般的种族,太记仇了。”
疾风振翅而飞出山洞,在天际翱翔,当真是英姿飒爽无比。
反正有了疾风之后,姜莲珠的无人机都很少派上用场了,有啥需要直接与疾风说,这片天地的霸主,没啥它不知道的。
捡了几天鸟粪之后,野梨林还没有全部施完肥,就捡那些大树施了施。
来年,大树结得果子多。
***
京城。
一处戒备森严的豪宅大庭院内。
一只信鸽掠飞进来,有专门伺候鸽子的下人,拿了信鸽上的信签,也没有拆,看了信标,再井然有序的分类装好。
大庭院内,有多处信鸽接收处,机关重重,布置重重。
与此同时,飞进来的不止这一只信鸽,有数只信鸽,信签都按标装好,置于固定的信箱位置。
一会儿就会有神秘黑衣人来取走。
所有人分工协作,谁也没有说话,一切寂静无声,又训练得当。
某处大书房内,烛光明明暗暗。
里面有个黑色花朵面具的男人,正在处理各种信筏。
神秘黑衣人端着一个托盘进来,“老爷,大凉州来的飞鸽传书。”
黑色花朵面具男子,抬起头,一扬手,示意下人把信筏传上去。
下人把信送至他的手上,他拉开扣环,露出一张薄薄的黄油纸来。
看完之后,面具男子神色大变,起身。
踱了两步,又强行平静下来。
“让暗部侍长进来。”
下人应声而去。
不一会儿,就有一个带刀的高大威武男人进门来。
“老爷,出什么事了?”
花朵面具男人把鸽信递给他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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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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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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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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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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