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文娴家族联姻,不曾有任何感情,结婚这一年多来他们相敬如宾,不曾有过半分越举。
就连洞房花烛夜那晚,他们也是分居而眠,她说她怕。
宗启封何尝不知她是心有所属,不愿意与他同房?
他本也不爱她,可不是不得不说文娴是个好女人,她温柔善良,他对她也有几分好感,可是,这份好感他只藏在心底。
因为他很清楚,这个女人心有里有人,她看似温柔,性格却刚烈,为自己所爱的人,牢守底线。
这一点,多么令人动容?琇書蛧
说来可笑,他为了这个女人,从不会勉强她。
在外人眼里他们门当户对,郎才女貌,琴瑟调和,羡煞多少人?
可是有谁知道,这份恩爱不过是假象?
对于妻子的所作所为,他知道一点,忽然这么明确的邀请他,那么在房间等待他的未必是她……
可他还是回去了。
明知道房间里的不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也还是推开了房门。
程毓秀听到响动,又往被子里缩了缩,浑身都在颤抖。
站在门口的宗启封望着床铺上,颤动的小山丘,眼睛微眯。
他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悲伤。
在这个一夫一妻制的时代,女人的敏感,女人的多疑,女人的洁癖显现的淋漓尽致。
可是偏偏他的妻子,与众不同,心甘情愿的为他奉上女人。
他迈步走进来,关上门。
听到关门声,躲在被子里的程毓秀,又是一个哆嗦。
她紧紧的抓着裹在身上被子,生怕他会过来。
宗启封立在床头,盯着被子里的那抹娇俏的身形,明知道里面不是文娴,还故意这么叫,“文娴。”
程毓秀忍不住眼泪大颗大颗的往下掉,在心里呐喊,她不是文娴,不是他的妻子,她是程毓秀!
可是她不能。
她答应了文娴,此刻她后悔了,知道自己当时的决定有多冲动,虽然她救了哥哥,救了程家,可是她自己却毁了。
站在床边的宗启封,看的出,此刻被子里的女人有多恐惧,可是他却没想着这样离开,今天,不管床上的这个女人是美是丑,是聪明还是蠢笨,他都会要了她。
他解着西装上的扣子,一颗一颗,缓慢而有节奏,他嗓音低沉,“既然你已经答应,又何必这么委屈?”
程毓秀懵了,他什么意思?
难道他知道这被子里的根本不是他妻子?
“你收了她的好处,答应了她的要求,就不要觉得委屈,一切都是你自愿。”她委屈,他何尝不委屈?
倏的,程毓秀掀开被子,“你”
她的话还未问出口,就被压倒,她跌回柔软的床上,来不及反应,对方便粗暴的扯开她的衣服。
程毓秀挣扎着,“我不是你妻子,我不是……”
男人根本不愿意听这些,按着她的头,不曾看过她一眼,更不愿意听见她的声音,将被子盖上她的脸,“这样,你我都不会太屈辱。”
这一夜,程毓秀哭哑了嗓子。
她和白宏飞在一起时,一直未有过越举的行为,曾经白宏飞也表示过,想要和她有亲密行为,但是每次她都只用一个吻打发他,说要把美好留在他们的新婚之夜。
可是,今天,她却把自己交给了一个,只在照片上见过的男人,真实的面貌她都不清楚。
天边泛起一抹白,黑暗的天慢慢亮起,男人站在床边穿衣服,背对着床上的女人,“你可以交差了我也可以交差了。”
文娴这么做,不过是她觉得愧疚,才千方百计的给他物色.女人。
既然她要寻求个安心,他便成全她。
让她安心。
程毓秀窝在被子里,如同疯子一般,汗水与泪水混合,使她的头发黏在了脸上,“你不爱你的妻子吗?”
“喜欢。”
宗启封给的答案是喜欢,她对文娴有好感,他觉得那就是喜欢,至于爱
他不觉得这两个词有区别。
“那你为什么还要……这样,你爱的你的妻子,却和别的女人……对她不是伤害吗?”
程毓秀觉得这夫妻两个都是神经病!
一个爱着自己的妻子,却愿意个别的女人上床。
一个却为自己的丈夫送上女人。
宗启封冷笑了一声,“你怎么知道,我不是在让她开心?”
程毓秀诧异。
自己的老公和别的女人睡觉,那个妻子会高兴?
这到底是怎样的一对夫妻?
“起来后,把床单被褥换了,打扫干净,她不喜欢脏乱。”
说完男人就离开。
留下程毓秀坐在床上,望着消失在门口的那抹高大的背影,从他的话音里,她读出了,他还是挺在意妻子的。
只是,既然在意,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这让她很不理解。
她拖着疲惫的身子起床,把床上的用品全部扯掉,从柜子里找出干净的铺上,打开窗户,灌入新鲜空气,等到她把屋子收拾干净,天也彻底亮了。
千万道光芒,从窗户内照进来,整个房间都亮了起来,这一室的干净与敞亮,映的好似昨晚的黑暗与疯狂不曾存在一般。
楼下。
宗启封下来,就看见坐在沙发上的女人,他的眼神微冷,“你满意吗?”
文娴对他有愧疚,“对不起。”
宗启封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淡淡的道,“我不需要。”
说完他迈步离开。
走到门口时,文娴叫住他,“她和一般的女人不一样,你一定会爱上她。”
宗启封只是不屑的笑了一声,“只要你心里的觉得舒服,我现在就可以爱上她。”
他回头看着站在光处的女人,她的眼底藏着愧疚,他微微愣了一下,刻薄的话终究没说出口,“你找这么个女人给我,无外乎是觉得你对不起我,现在我如你所愿,要了那个女人,你心里是不是舒服多了?”
文娴望着他,身体晃动,“你若不曾爱上谁,我也不会和子懿在一起。”
这算是她对他的承诺。
这桩婚姻,他们不得不按照家族安排在一起,但是她早就有爱的人,不能和他在一起。
她能做的就,就是为他找个更好女人。
这一年多,她看了无数,只有程毓秀,入了她的眼,觉得这个女人才能配的上眼前这个男人。
“如果你先遇见的是我,你会爱上我吗?”
这个男人从未这么卑微过。
这是他平生第一次这么低姿态。
文娴看着他良久,“会。”
宗启封再次转身,刚走了一步,他停了下来,“如果真有一个女人让我可以爱上她,我放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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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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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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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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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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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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