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治愈系旅馆>第 101 章 有时认不出
  胡二没有匣中小人,但他的存钱罐渐渐也满了。但除非他主动想买什么,否则郁清是不会动的。

  章树说他太宠着狐狸了。狐狸可以自己捕猎,并不需要像人一样赚钱生存。

  郁清就感叹道:“谁知道以后会不会变呢?”现在到处开发,动物们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了,谁也无法保证百年后,这里还是不是一片荒山。

  胡二的寿命很长,又贪吃,多学点赚钱的本事,以后他不在了,说不定还能继续经营老宅——如果那时候老宅还在这个世界的话。

  “胡二可以变成别人的样子吧?”他琢磨道。给狐狸上户口有点难,要不就干脆让他以自己的身份继承老宅好了。

  胡二不屑道:“那有什么难的?”

  他摇身一变,果然就成了郁清的样子。

  章树却道:“不像。”

  胡二不服气,问他:“哪里不像?”

  “气息。”章树垂眼道。

  “没错嚯。你和小郁的光也不一样。”老宅也说。

  郁清也看出来了点,他和胡二气质和言行都不同。他是个比较沉静的人。胡二太艳丽了,自带光环属性还有点妖媚。

  他觉得章树来扮自己,可能更像一点。

  胡二就开始耍性子了。

  “我要当掌柜!这么多年我都没当过掌柜!”他嚷道。

  郁清好笑得很。正好,他打算上山拾点柴,不如就让胡二试试好了。

  胡二就喜滋滋地扮起来了。

  太好了,这下连章树也管不着他吃了!

  但他失策了。

  何雪一下楼就打探:“小郁老板,今天午饭吃什么?”

  正在打开冰箱点数,琢磨今晚让郁清做哪只鸡的胡二:“!!”

  完蛋,他不会做饭!

  但狐狸那么聪明,怎么可能露出破绽,他立即笑道:“早上削水果不小心割了手指,不方便呢,不然你们今天就去农家乐吧,刘婶好像又做了什么好吃的。”

  何雪还关心了一下他的手指。

  胡二赶紧道:“没事,已经上药了,就是还不能碰水。”

  何雪和姚梦出门了,他又放松下来。

  章树就在一边提醒——

  “小郁不喝可乐。”

  “小郁不看这种电视节目。”

  “小郁……”

  胡二被他念得炸毛了。幸亏这时来了客人,他才忍住了没挠人。

  “哪位是老板?”客人左右张望问。

  胡二立即咳嗽一声,学着郁清平时的样子,面露微笑,道:“我就是。”

  他虽然不怎么给人办手续,但脑子聪明,看郁清示范一遍,就自己会了。

  客人叫叶立,是个有点愣的四眼青年,胡二说什么他都频频点头,然后就上楼去了。

  胡二就问老宅:“这人没问题吧?”

  自从上次墙中小人出来之后,他就多了点心眼。他可不想民警老往这边跑。

  “没问题嚯。”老宅说。

  胡二就放心了。他好不容易等到郁清回来,才解脱了,赶紧变回自己,去吃点零食解解压。

  郁清得知有客人来了,又问了一遍。老宅道:“这是个有趣的家伙。”

  郁清好奇道:“怎么有趣?”

  “他好像,忽然间看不到我了。”老宅高兴地说。

  *

  叶立还挺喜欢这个小旅馆的。不,一点不小!

  这古宅外边看着不大,但房间实在宽敞。他还是第一次住到这么干净又舒服的乡间小旅馆,宣传居然不带半点夸张的。琇書網

  他一放下行李,就迫不及待先泡了个澡,因为太舒服,还差点睡过去。半梦半醒中感觉有人戳了自己一下,然后就醒了,才发现自己泡得手上皮肤已经起皱了。

  他只能遗憾地赶紧爬出来,然后发现……他找不到眼镜了!

  他刚刚洗之前明明放在了床上,现在就找不到了。他近视度数可高了,十米外人畜不分。现在没了眼镜,就连身后有树枝在悄悄移动也完全没发现。

  老宅不知道他在找什么,好奇得很。直到他看到口袋小人从窗口蹦进来,一溜烟钻到了床底,把眼镜给扛出来,塞进了客人的上衣口袋里。

  叶立只觉得好像有个白影跑过,却看不清。不过,他习惯性地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摸了一遍,终于找到了口袋里的眼镜,如释重负,下楼找吃的去了。

  郁清一听老宅说就知道了,笑道:“他近视,看不清,不是看不见。”

  然后他看着叶立跑到老陶那儿,问道:“老板,你们这儿有什么特色美食吗?”

  老陶笑道:“我不是老板。”

  叶立尴尬一下,心想也对,昨天老板好像是个年轻的。他又去问胡二。

  胡二倒没说不是,热心给他指点了。

  叶立就松了口气,高高兴兴出门了。

  郁清也不在乎这个,当甩手掌柜,乐得清闲呢。

  最近小麻雀已经出窝了,他闲着没事还能在院子里数数麻雀,六只小麻雀刚会飞,出窝排排蹲。这个时期的小雀最可爱,毛特别软,虎头虎脑的。

  胡二给它们都分别取了名字。郁清佩服极了,他压根分不清它们谁是谁。麻雀灰扑扑的,几乎都长一个样。

  胡二道:“羽毛的花色会有细微差别的啊,还有神态性格,有的好动一些,有的爱睡觉。”

  哪怕是这样,还是有两三只看起来一模一样,郁清依然会搞错。

  叶立回来的时候,看到他们在点麻雀,就道:“这是因为陌生吧,多看些日子,熟悉了就能认出了。”

  郁清也觉得是这么回事。不过他看叶立挺沮丧的样子,不禁问他怎么回事。

  叶立苦笑道:“我在景区遇到咱们老总了,没认出来,是他助理提醒我的,估计上班可有的我受了。”

  胡二道:“这么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郁清却知道职场上的麻烦,奇怪道:“你怎么会没认出他?没戴眼镜吗?”

  “戴了。”叶立郁闷道,“我这个人脸盲,不经常见的人基本记不住。我们老总很少在公司露面,我也没想到他会来这边玩。”

  郁清算是明白他早上为什么叫错人了。

  “眼盲我知道,脸盲是什么?”胡二奇怪道。

  “对别人的脸没有足够的记忆点,认不出,就像我分不清麻雀之间有什么不同。”郁清说。

  “没什么大不了吧。”胡二挠头道,他不是很懂人类的苦恼。“你就告诉他脸盲没认出好了。”

  叶立当然不敢那么说。

  “人类的社交和狐族不一样。”郁清说,然后安慰叶立:“没事,他不一定记得这事,你们公司员工不少的吧?”

  是挺多的……叶立苦恼地想,多到他好多人都记不住脸,所以也常常得罪人。

  不光如此,从小他就有这毛病。亲戚来了家里,不常走动的他绝对认不出,常被爸妈训没礼貌。

  上了学,他能记住的同学很有限,很多名字对不上人。同寝还花了很长时间才好不容易记住了。所以他二十几年过来,朋友也不多,就那么一二个。

  工作后,要是见了外资人员,他更头疼,觉得所有外国人都长得一样,只能通过发型发色辨认。

  原本他以为,调到了内勤部门,低调做人会好点的。谁知道这一趟出来,居然碰上老总了……

  他心事重重地上楼了,唉声叹气的,也没了出去游玩的兴致。

  老宅听他叹得触目惊心。自从胡二说叹气老得快,它最害怕叹气声啦!它虽然长寿,但也是怕老的!

  不、不行,它要去树洞一下!

  ……

  叶立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

  寂静的夜里,好像有人在窃窃私语。他梦到了很多事。

  梦里的时间从童年跨越到了昨天。所有人都在质问他为什么叫错人,为什么认不出自己,是不是因为他根本不正眼看别人。

  所有人除了高矮胖瘦,全都长着同一张脸,指责他,笑骂他,把他压得喘不过气来……

  窗纱忽然飘动起来,脱离了窗口,飞落到了床上,盖在他身上。

  叶立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昨晚好像做了个不好的梦,但哪里不好,又想不起来了。

  他手机没电了,下楼找充电呢。见着客厅里有好几个人,忽然就犹豫了。

  谁是老板来着?

  他看着看着,愣住了。

  郁清的头上,浮现出一座迷你的小屋子,和这间古宅一模一样。

  旁边那青衣人头上,悬浮的是……樟树。

  白衣人头上,盘着一只狐狸。

  他擦了擦眼镜,也擦了下眼睛,确认自己没眼花。但是……其他人好像都看不到的样子。

  他问了郁清借数据线,还找机会摸了一下他头顶的悬浮物。

  没有摸到。

  是他的幻觉吗!

  他再看其他人,也出现了不同的悬浮物。

  天啦,他……他是不是觉醒了什么异能??

  郁清也很意外。他在叶立头顶看到了一个灯泡。

  虽然老宅说那不是灯泡。

  “那是物时小人嚯。它认识很多东西。在我们的世界,植物的种类很多,有时叶子长得一样,却开出不同的花。有时花开得一样,却结出别的果实。曾经有小人族,因为常常见到不认识的植物,误食后生病,催生出了这种小人。它能够标记出万物的特色,让人一眼就能认出。”

  郁清才注意到,那“灯泡”朝上,其实是因为小人长着一个大脑袋,下身却很瘦。

  小人的光忽闪忽闪,闪一下,叶立就眼神一亮,准确叫了他老板。

  郁清觉得这个小人还挺有趣的。他看过去时,小人就惊吓似的,飞快躲到了叶立的后脑勺。

  叶立看起来挺淡定,也没像别的客人发现了什么新事物一样惊慌失措。所以……本人看不见小人?

  郁清也就不动声色,假装什么也不知道。

  叶立终于渐渐摆脱了脸盲的困扰,还因为每个人头上的悬浮物不同,常常多留意一下别人。久而久之,他不需要看悬浮物,也能认出人了。

  他一开始还以为自己做梦呢。是不是在旅馆的梦里一直没醒来?不然怎么会有这么神奇的事呢。

  直到他有一天照镜子,看到了头上忽闪的小人。那白胖胖的小人,哦不,大头小人,正在认真翻阅着什么,察觉到镜子的光,吓得一下子没影了,只有一本小小的书落下,浮在他头顶。

  那本书好小啊,连指甲盖大小也没有。但是对小人来说很厚的样子,仿佛记载了很多东西。然后,那本书被小人慌张伸出一只手,揪了回去。

  他以为那是错觉,但后来仍时不时捕捉到它的身影。

  小人还多了一副眼镜。夜里他加班时,小人就戴着眼镜翻它的小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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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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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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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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