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清有时会去走一走,看看风景。村子里在响应新农村政策呢,主干道修了水泥路,挺干净。这儿风景本就不错,又有得天独厚的自然山石,看起来还挺有意境。
对比纷杂喧嚣的城市,村子里看起来宁静祥和。即使没有老宅,也能让人内心慢慢平静下来。所以这里的农家乐才格外受欢迎吧。
简单的风景,简单的人,做点简单的事。郁清觉得现在的状态很好,老宅就像家人一样,他觉得就算往后只有自己一个人住,也完全不会感到无聊。
中午阳光正热烈,玻璃瓶里的腌柠檬被晒得通透,冒出一个个小水泡。打开盖,柠檬的香气扑鼻而来。
胡二口水下来了,就那么捞出来空吃。腌制后的咸柠檬保留了原味,稀释了酸味,即使直接吃,也不会酸到牙。
“这盐太多了,你少吃点。”郁清道。
“我可没你们人类那么脆弱。”狐狸撇嘴道,舔了一下柠檬滴下的汁,陶醉地砸吧两下,又抱怨道:“鸭子什么时候才能吃啊。”
郁清哭笑不得。家里的小鸭还有得长呢。不过二婶说,稻子收完,她家的鸭子该差不多了。
七月半是鸭子肥美的季节。不论是膘肥肉厚的水鸭子,还是紧实肉瘦的西洋鸭,只要配上柠檬,没有谁能抵挡住诱惑。农家稻米滋养出的土鸭肉,加入腌制好的酸柠檬、酸荞头、酸辣椒翻炒,那酸爽开胃……让人完全停不下筷子。
二婶还说他的柠檬腌得不够久,不够陈,味道欠一些,送鸭子过来时硬是又塞了几个自家腌好的。
但郁清其实不会做柠檬鸭!倒是老陶专门和二婶请教过,于是这大厨的活就交给他了。郁清则跟狐狸拔毛。
“我的话带点毛也没关系的。”狐狸嘀咕说。
郁清:“不行,拔干净了。”
“鸭头我喜欢。”
“归你了。”
“爪子也喜欢,也归我了叭。”
郁清就好笑道:“你有不喜欢的部位吗?”
就是鸡头鸡屁股这家伙也能啃得贼香呢。
胡二嘿嘿笑,眼珠子转了转道:“我去晒鸭毛。”
郁清就知道他想偷懒了。这拔鸭毛是个细活,镊子都用上了还是费劲得很,狐狸哪里坐得住。
郁清也不勉强,时间还早,他一个人也可以慢慢做完。
胡二把鸭毛摊好,又溜达出去了。m.xiumb.com
郁清弄干净了,把内脏也洗好,就听院门口有人喊:“老板?!”
郁清连忙应了一声。
三头犬就领着他进来了。
郁清一看,是个提着大包小包的年轻小伙,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的,赶紧请他进去屋里凉快。
谁知那人放下行李,擦了擦汗道:“我弟弟还在后边呢。”
两人一块出去看,郁清没发现有别的客人,倒是青年对着路过的牛车喊道:“郑书杰!到站了!”
郁清才发现牛车上躺了个人,听到喊声,那人慢悠悠地坐了起来,和老乡说了。
牛车停下,他懒洋洋地挪下来,打了个招呼:“哟,郑英雄,就这儿?”
郑英脑门青筋暴起道:“别给我乱起外号。”
虽然炸毛,但还是唠唠叨叨地把人领了进去。原来他们是堂兄弟,郑英年长一些,总是习惯让着他。
“其实也没大多少,就大我两岁而已。他高中还复读两年,跟我同届毕业呢。”郑书杰懒懒地说。
他穿着还挺潮的,破洞牛仔裤、宽T恤,戴耳钉,脖子上带着项链。两手空空,走路带风。
郑英翻白眼道:“那么郑同学,麻烦你把自己的行李搬上去。”
郑书杰左看右看:“老板,你们这儿没服务员的吗?”
他边说边走进了屋里。“外边还愣着干啥,谁过来给开个房间啊。”
郑英无奈地又自己拎进去了。
郁清又问他们要不要一块吃晚饭。
郑书杰懒洋洋道:“不了,我们叫外卖吧,刚刚我看到了,旁边有家小店可以外送的。”
郑英估计也累了,懒得跟他讨论。“就先这样吧。”
郁清就不加菜了,继续拔鸭毛去。等狐狸回来了,他才差不多清理干净。
胡二笑嘻嘻过来道:“我来砍。”
郁清坐一天也累了,就顺手交给他,只是提醒道:“不能偷吃啊。”
胡二:“……”被识破了,可恶!
但狐狸还是乖乖地没搞小动作。再说,自己要是偷吃了,万一老陶看到,以后炒菜的时候也偷吃一下,那他可亏大了!
所以今天炒菜的时候,他特别殷勤地打下手。他知道人类做菜总喜欢做着做着尝尝味道再出锅,平日他表现好了,老陶就会叫他尝。今天也不例外。
胡二觉得自己赚了,美滋滋的,这些天跟着郁清都勤快多了。
七月半按照村里的习俗,会过上好几天。这一星期里都会有大鱼大肉吃。狐狸记得可清楚呢!
郁清哪里不知道它的意图。
所以当第二天郑英稀奇地看着跟他来回跑的大白狐,再看看楼上自己还没起床的弟弟,叹道:“我那弟弟懒的,连只狗都比他强。”
郁清就揉揉狐狸笑道:“它这是有吃的才这么卖力,平时也懒得很。”
狐狸抗议地学了两声狗叫。
郑英乐道:“你这狗好看啊,就是什么也不做,放那儿看着也养眼。哪像他……哎。”
狐狸给夸的,胡子都快翘上天了。
郁清渐渐也发现了。这郑书杰是真能躺,来旅馆之后就没下过楼,饿了叫外卖,每天只吃一顿饭——因为懒得下床。
每天睡十二个小时,如果碰到下雨天,能睡更久。
以至于老陶都好奇道:“他整天躺屋里,是得了什么病吗?我给你打听打听点方子?”
郑英哼哼:“是啊,他癌症呢。”
老陶“嚯”的一下,立即被唤起了共鸣,同情道:“哎,那是挺苦的,年纪轻轻的……”
郑英面瘫道:“懒癌,没救了。”
老陶:“……”
老陶虽然年过半百,但还是挺开明的,平时和小年轻们也聊得上话,搜索一下,便唏嘘道:“我觉得他这个确实比我难治……”
郑英才知道他是真的癌症患者,不禁后悔自己瞎开什么玩笑,连忙转移了话题。
不过,他觉得弟弟是真的病入膏肓了。父母都说郑书杰从小就成绩平平,也没什么出色的地方,反正也没什么本事,就混混日子得了。
但郑英觉得他就是整天躺出来的毛病,缺乏锻炼,所以才计划带出来走走。也许走着走着,精神好了,就有干劲了呢?
结果郑英有点吐血,这一路上还是他自己操心!郑书杰不躺的时候,也绝不会动手,也就看看风景。
“我看你太包揽了,把他扔那儿什么也不管,他自然就会自己动手做了。”老陶劝道。
郑英犹豫道:“我不敢啊,我路上有丢下过他的。想想不放心,第二天回去一看,他还在旅馆里睡,好不容易叫醒,他奄奄一息的,说快饿死了问有没有什么吃的。我怕他真的能饿死自己啊!”
“……”
“唉,他小时候没这么懒的,上大学的时候也很用功,后来生了场病,休息一阵,就放飞了,起不来了……我知道谁都有犯懒的时候,但是他这样下去,真不行……”
……
郑书杰晃悠悠地下楼,他喜欢这里的氛围,睡着舒服,也没人打扰。老板也挺随和的,员工又不八卦。结果他刚下楼,就听到堂哥的吐槽,不禁脚步一停,琢磨……
得,他忘了自己有个爱操心的堂哥。
要不,还是回去接着躺吧……
但是,好饿……唉。
他正在犹豫,就听其他客人道:“我觉得还好吧,你们看小五也是每天睡觉啊。”
“对哦,小五白天除了看电视就是睡觉,说起来……他是不是没吃过东西?!
“好、好像还真是……可能是我们不在时吃的吧。所以,郑大哥,你弟弟应该还好啦,可以慢慢改。”
郑书杰愣了一下,不知觉腿就迈了下去。
郁清还真疏忽了。586当然不用吃东西,但是在人间,这是不正常的!看来以后还是得让他假装一下才行……
众人正闲聊着,发现郑书杰下来了,赶紧换了话题,讨论着哪儿有什么新鲜玩意。
郑英则下意识问自己弟弟:“怎么,饿了吗?”
问完他心里又纠结,是不是不该问让他自己去觅食比较好。
郑书杰却道:“没,出来晒晒太阳。”
他出了老宅,才第一次审视起院子来。
有秋千,看起来好好躺……诶,有人坐了,可惜。
有棵巨大的樟树。树根下看起来很好躺的样子……
但他一看树,那青衣的员工就盯紧了他。
最终他还是看中了树下的草地。那草软绵绵像兔子的长毛,不知是什么品种,也没有景区里绿化地的那么扎人,他就顺势一趟,两手交叉握在脑后,真的晒起了太阳。
樟树茂密的叶子遮挡天空,只放过了一些细碎的阳光。随着树叶摇动,阳光就跟着移动,照在身上也不会太热,他觉得挺舒服的。如果堂哥的声音也听不到就好了……
“带他去过医院,精神什么的还好,但是身体素质变差了……”
“工作?他在我公司呢,能不干的就不干……能迟到绝对不会早到,下班都懒,非得等我一块开车送回去……”
他是真的挺差劲的……郑书杰惆怅地想。算了,反正也没有更差了,还能怎样呢。
他一动也不想动,就那么闭上眼睛,把注意力一转,去听别的声音。
头上有树叶的沙沙声,远处有短促不成调的小喇叭声,竹子摆动的吱吱呀呀声,还有一个细细的叮咛声。细微到,他觉得不像是人能发出的声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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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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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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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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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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