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郑乐乐萧言>第474章 找到人了
  李秀兰瞬间跳了起来,拽住李招弟的头发慌了起来。

  “臭婊子,你……”

  宋曲志被一推搡,一脚踩在了滚到脚边的木盒子,而他这一脚可不轻,盒子直接让他给踩劈了。

  盒子一裂开,就露出里面一个小册子。

  册子明显有些年头了,而恰恰宋曲志对华国的这些老物件十分的感兴趣,便弯腰将东西捡了起来。

  刚翻开,前面的字他都不认识,但等翻到最后的几页,两个名字出现在他眼前。

  郑一顺,郑一帆。

  这是用两个繁体字写成的名字,也是宋曲志这个从小就生活在M国的华裔,唯一认识的六个繁体字。

  这也是宋曲志从小就见郑一帆老爷子经常写,所以才认识的。

  只有后面的那些,除了一个郑字,都不认识。

  不过,这张纸也说明,自己想找的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李秀兰和李招弟的撕扯明显是占了下风,被李招弟狠狠打的推在地上,嚎啕大哭着。

  李招弟和其弟媳妇上了拖拉机,只留下一个无家可归的老人坐在地上。

  “老天啊,你怎么不把这帮不孝顺的给劈死啊,让我老婆子怎么活啊。”

  确定这人就是家里老爷子要找的亲人,宋曲志自然不可能再眼睁睁的看着她坐在地上,这么惨兮兮的。

  走过去。

  “阿姨,这个册子你认识吗?”

  李秀兰听到有人和自己说话,抬起头,就见到宋曲志那张俊逸的脸,愣了一下,随机看向那册子。xǐυmь.℃òm

  “啊,这个,我家的。”

  李秀兰不识字,也压根不知道那玩意是什么,但自家东西还是认得的。

  宋曲志确定了人,将李秀兰扶了起来。

  宋曲志将李秀兰带到了自己目前住的酒店,看李秀兰那身埋汰的衣服,蹙了蹙眉。

  “阿姨,我给你开了一个房间,你好好洗一洗。”

  李秀兰不知道宋曲志为什么要把自己带到这里来,但是看看自己,再看看的整理起来的那些东西,总共也不值几个钱。

  反正她现在一无所有了,这个便宜不占白不占。

  “行行行,你快出去吧。”

  等宋曲志走了,李秀兰看着宾馆的房间,这个屋子的档次还不如郑邦民在东瓯市定的,但却是李秀兰唯一的栖身之所。

  她眼珠子一转,就开始考虑要怎么从宋曲志的身上扒下来更多的好处。

  看着放在床上那套衣服,李秀兰拽着自己的衣服嗅了嗅。

  “不就是沾了点灰么,洗什么洗。”

  李秀兰自私又肤浅,但还是懂的识时务者为俊杰,既然宋曲志把衣服都弄好了,那么她就去洗洗。

  等李秀兰收拾好走出房间,就被人引到了餐厅,宋曲志已经准备好了一桌子的菜,李秀兰眼睛已经绿了,扑过去就大口吃了起来,吃到块大的时候,已经顾不得其他,直接上手开始抓。

  等李秀兰将桌子上的肉菜吃的七七八八,才打了一个饱嗝,用手抹了一把嘴。

  宋曲志从头到尾表情未变,反而还能客气的给李秀兰倒水,可见修养。

  “李阿姨,你既然吃好了,那我有几件事情,想要问一下您。”

  李秀兰蹙眉,这怎么还要问事情了。

  宋曲志拿出那份家谱,“您记得这个么?”

  李秀兰看着那个册子,感觉十分的眼熟,想了半天,才想起来,那是她家那个死鬼去世的时候留下的,说是说什么都不能丢了的东西。

  “这是我家的东西。”

  宋曲志听到李秀兰承认,心里松了一口气,将册子翻到了鞋油郑一顺和郑一帆名字的一页。

  “那,您知道这上面写的是什么字吗?”

  李秀兰不悦,“我不识字。”这小伙子是不是故意的?

  宋曲志也不为难李秀兰。

  “那李阿姨,您还记不记得,您的丈夫有一个同胞弟弟?”

  “记得,咋不记得,不过早就死了。”

  确定眼前的老妇人就是他一直在找的老爷子的亲人,宋曲志压抑着心底的情绪,将一切和盘托出。

  “老阿姨,当年郑老爷子在战场上受了伤,被送到了国外休养,但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办法回国,不过,他活着,而且活的好好的,还在国外开了公司。”

  李秀兰听宋曲志说完,心里的震惊不言而喻。

  “啥,在国外,还开了公司?”李秀兰瞪大眼,这能在国外开公司,肯定有钱啊。

  “是,老爷子现在想你们了,想要把你们一家人接过去,一起生活。”

  不是郑一帆不想回国,而是他的大部分的事业都在国外,而且,就是郑一帆想要回来,M国也不可能将这么一个掌握一方实业的人给放回来。

  “好,一起生活,一起去。”

  李秀兰忙不责的点头,对于她来说,这就是那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不急不急,还有一件事,老爷子三十年前有次机会,托人回来想要寻亲,得到了一个消息,大爷好像误以为老爷子去世了,便给老爷子过继了一个儿子,这次,老爷子也是想把那孩子带过去。”

  听到这,李秀兰心里咯噔一跳。

  当年,她是真的嫌弃郑邦民,而且,当时还小的孩子就剩下了郑邦民和她的宝贝疙瘩邦安,想也没想就把郑邦民过给了郑一帆,反正也不过是一个死人而已,还能翻出什么浪花来。

  但哪里想得到,这么多年过去了,郑一帆……竟然还活着?

  而且还一下子变的这么有钱了。

  李秀兰怎么甘心让郑邦民占着么大的便宜,好东西都该是她的邦安的,哪怕邦安不在身边,他的东西她这么当妈的,就一定要帮他给守住。

  想着,就扯开嗓子哭嚎了起来。

  “我可怜的邦安啊,那孩子是我最喜欢的,从小懂事又知道疼人,当时我就想啊,要给二弟过继孩子,怎么也要过继那最懂事的啊,可是我的邦安,却被逼得现在都找不到人啊。”

  李秀兰刚开始是假哭,但是哭到后面,却是真的伤心了起来。

  郑邦民那坏了良心的,害的邦安到现在都不敢回家,在外面的日子得多苦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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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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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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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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