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行天看了林羽之一会儿,伸手搭在他的头顶,语重心长,“小朋友不要说脏话。”
林羽之立马偏头躲开跟唐行天的接触。
虽然说自己比唐行天要矮那么个七八公分,但是从小到大,林羽之都是在人群中鹤立鸡群般的身高,被人这样摸脑袋,特别怪异的感觉。
唐行天这厮吃什么长大的?
这边唐行天对进展还算满意,他也不着急,大学前两年单身不也没事儿,不差这一会儿两会儿的功夫。
那边徐煜也在给自己的天哥打探情报,要说室友之间没那么点儿小秘密,徐煜是不信的。
徐煜也不指望着自己能脱单,身边兄弟能脱一个算一个。
赵粱被几个学长围着,战战兢兢犹如一只掉进狼窝里的小白兔。
他弓着背,搞得徐煜他们好像在欺负人一样。
徐煜摸了摸鼻子,“学弟,你挺怕我们?”
赵粱立即摇头否定,“不怕。”
不怕个屁。
紧张得都在冒汗了。
赵粱确实是挺紧张的,这群人个子都不小,身材也不羸弱,被围着的时候,赵粱安全感尽失。
肩膀上搭上一只手,赵粱差点跳起来。
“学弟,问你个事儿,你那室友,林羽之,单身否?”
赵粱在听见问题后松了口气,原来不是关于自己的,他想了一下,没有正面回答学长们的问题,“唐学长不知道林羽之是不是单身?”
不知道是不是单身还追?那胆子也太大了。
徐煜看出来赵粱在想什么,拍了一下他脑袋,“想什么呢?天哥当然知道林羽之是单身,我们的意思是,林羽之有没有喜欢的人或者准备要喜欢的人?”
赵粱顿了一下,刚要回答的时候,徐煜俯身,似笑非笑,“想好再说,我们最近正好很缺实验对象。”
赵粱,“!!!!!!”
“有有有,林羽之有喜欢的人,是高中时候的朋友,听说对方还很好看。”
徐煜语气微顿,“你听谁说的那人很好看?”
徐煜想也不想的就说道,“林羽之自己说的啊。”
徐煜沉默了,旁边几个男生跟着都不说话了,能让林羽之都夸很好看的人,那或许是真的很好看。
在心里想完,徐煜看向还在食堂门口像条大尾巴狼似的唐行天,莫名的感到了心酸,说不定,天哥在人家眼里还是个丑比。
天哥如果都是丑比了,那他们算什么?
赵粱看着面前几个人都沉默不语了,以为他们是在想林羽之怎么能有喜欢的人,小声的开导,“其实这有什么,谁高中没有喜欢过人,说不定,林羽之还是把对朋友错觉成了喜欢,我看林羽之那样子,不像是喜欢。”
最后一句,赵粱说得颇为自信,是真的,他是真的这么觉得的,在宿舍里,林羽之表现得完全不像是心里有个人的样子。
徐煜没说话,拍拍赵粱肩膀,“谢了学弟。”
赵粱受宠若惊,“学长客气了。”
回宿舍的路上,徐煜犹豫了半天,还是把林羽之有喜欢的人这个事儿告诉了唐行天,对方出乎意料的没有沉默也没有冷嘲热讽。
而是说,“小孩子之间的游戏,他懂什么是喜欢?”
这句话是说给林羽之的,唐行天眼里的林羽之,真的还是个小孩子,他什么都不懂,就像当年,挤到暴怒的患者和患者家属面前。
初中生,十四五岁的模样,已经慢慢在长开了。
红着眼睛,长开双臂,单薄的身形挡在头发凌乱满脸红痕的女医生面前,“这里是医院,不是你们坑蒙拐骗的地方,有事可以叫警察来!”
男生处于变声期,声音都吼嘶了,被人高马大的患者家属推搡着,跄跄跌跌,又跑回来,固执的挡在医生和护士跟前。
“来啊,我未成年,我不怕你们!”梗着脖子,从小就侠肝义胆,在医院里长大的,他对医护有感情。
但他保护了长辈,老师,兄姐,没能保护自己的妈妈。
甚至在不久后,患者耀武扬威的住在医院不肯走,把病房里塞满了自己的东西,出于人道主义,医院只能忍气吞声。wWW.ΧìǔΜЬ.CǒΜ
林羽之从那以后就很少去医院了。
跟着父母到A市出差交流学习的唐行天,刚刚高二,他被自己父母挡在身后,看着明明一脸少爷模样的林羽之,英勇孤傲得像只白鹤,任他们奚落讽刺谩骂,眼睛都不眨一下。
唐行天被深深的吸引住,不过在那之后,林羽之就只在他梦里出现过了,还是那个场景,高昂着下巴的少年,身形单薄却倔强的少年,成了唐行天在每个苦学的凌晨的脊骨,成了他年少时候的全部渴求。
也是因为林羽之,唐行天在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选择了成为一名医生,选择执刀。
与那个在高中三次被劝退的垃圾败类,被父亲送回老家三次的孤僻叛逆的男生。
判若两人。
那天夕阳照红了半边天,S市的枫叶如霞云,唐行天投完一个三分球,转身跑开的时候,看见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林羽之。
尽管已经过去了四年,但唐行天依旧一眼就认出了他。
一贯淡定从容的唐行天,心跳如雷,不管监控,直接从球场外围的铁网翻了出去,听不见身后朋友的嚎叫,冲到林羽之面前,短短不足一分钟,他想了千万种措辞。
“好久不见。”
“我见过你。”
“我叫唐行天。”
但都在看见林羽之陌生的神情之后冷却了下来,他心想来日方长,直接扛起了对方的行李箱往新生宿舍走。
“为了帮你们新生扛行李,我暑假在家可是练了一个月,现在总算派上用场了。”唐行天自己都觉得这个话笨拙可笑,但林羽之信了。
唐行天把自己从回忆里拉出来,笑了一声,“打球去不去?”
徐煜眼睛一亮,“去啊,走走走,我脱单就靠篮球了。”
说完,徐煜还不忘安慰唐行天,“天哥,咱不急,你说,这都在一个学校了,还怕什么?来日方长嘛。”
唐行天顿了一下,“嗯,来日方长。”
他跟林羽之小兔崽子,来日方长,杠到死。
-
军训飞快的结束,半个月的军训,也让同专业的人都相互了解了一些,结束后的当晚,班里就要开班会,除了辅导员跟大家正式见个面,班助说两句话,就是竞选班干部。
叶娴是班主任,因为有事不能到场,班里学生全权交给辅导员。
林羽之对这几项都不感兴趣,赵粱也不爱搞这些,两个人坐在教室的最后排,努力的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但只要林羽之在的地方,就没有所谓的光照不到的角落,第一次跟林羽之坐在一个教室,明亮的白炽灯,男生漂亮又张扬的面容,都让前后的人忍不住偷偷看他。
林羽之投了几个看得顺眼的同学,就只等着辅导员放人了,后边班长又开始对未来大学四年憧憬展望,林羽之懒散的靠在椅子上,肩膀突然被人轻轻拍了一下。
是辅导员,他叫林羽之跟他一起去走廊。
辅导员是个很年轻的男人,戴着眼镜,斯文却严厉的模样,头发一丝不乱,衣领扣得规规矩矩,白色的T恤没有任何褶皱,长裤熨帖的延至鞋面。
“你父母给我打了电话......”
林羽之一愣,“他们给您打电话?”
当时走的时候,林羽之跟家里人闹得很不愉快,因为他倔强的要报S大,听不进去家里人的劝告,林浩在林羽之走的时候硬是连人都没从房间里出来。
王宪点点头,“林老师,是你的父亲对吧?”
在林羽之还没说是的时候,他又问,“林先生和许老师,一个是你的祖父,一个是你的母亲,对不对?”
林羽之迟疑的点了点头。
王宪笑了,之前的严肃荡然无存,他说,“那你可要好好努力,别丢几位老师的脸啊。”
林羽之没说话。
这也是他为什么选择远离A市的一部分原因,如果在本地,家里人的影响力会更大。
他们都很厉害,论文,研究,讲学,理论,都有涉猎并且都取得较大的成就,靠着家里的人的荫蔽,林羽之此生都可高枕无忧。
回宿舍的路上,赵粱发现林羽之话少了很多,叹了口气,问他是不是想家了。
林羽之说还好。
想家和不想靠家里人并不冲突。
不管他们在外边如何厉害,在家里,他们的身份也只是林羽之的亲人而已。
被王宪那样期待热烈的目光注视着,林羽之觉得有些难为情和难堪,他竟然在害怕做医生,因为母亲身下的鲜血,被家属打得鼻青脸肿的父母的学生,还有被指着鼻子的谩骂。
为什么?都被这样对待了,还要去做?林羽之从那时候起,就开始不明白,直到现在选择了这个专业,他也依旧懵懂。
路过球场,篮球掉在地面,砸进篮筐的声音就在耳边,林羽之慢慢的放缓了脚步,在球场看见了还算熟悉的身影。
球场不远处是刺眼的照明灯,把一半的球场照得恍若白昼,男生一身简单的T恤和短裤,额头扎着黑色的止汗带,带着篮球跃动的身影,令人看得着迷。
除了林羽之。
他拉住赵粱,赵粱疑惑的停下脚步,眼睁睁的看着林羽之抬脚踏入了那块学长们正在征战的球场。
“哎,林羽之你干嘛?”赵粱出声喊道,他嗓门大,引得路过的和球场的几个人都看了过来。
那个熟悉的身影就是唐行天。
他看着林羽之朝自己走过来,手里的篮球跟着就掉在地上,慢慢的回弹起来,又落下去,又弹起来,慢慢的,弹起来的高度越来越低,频次却越来越快。
林羽之没看他,眼里只有那个篮球,男生跑了起来,弯着腰,一个漂亮的回身,球被林羽之揽在了手里,在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的时候。
“哐当!”
铁质的篮筐震的人手腕发麻,篮球掉在地上,林羽之站在篮筐底下,眯着眼睛,心里的郁气散尽。
唐行天的几个兄弟看呆了,站在篮筐底下的男生,看起来分明单薄又金贵,但刚才的爆发力,足以惊艳到他们每个人。
其实这段时间,他们在知道了唐行天看上了林羽之之后,都没觉得唐行天是来真的,对方一看就是小少爷,没吃过苦,肯定闹腾又骄矜,嘴上却不会说出来。
林羽之刚才这一下子,让他们对林羽之的印象来了个大洗牌。
艹,比他们都牛逼!
他们不知道的是,林羽之向来都是,做什么都要做到最好,不管是学习还是篮球,高中他是校篮球队的,为了百分百的三分球进球率,他可以保持一个姿势不变,连续投球几个小时。
所以,这些都是林羽之应得的。
徐煜在不远处拍了拍手,“厉害啊学弟!”
“再来一个吧学弟!太棒了!”平时一群泡在实验室的男生吹起彩虹屁来,也丝毫不比那些本来就花里胡哨的人差。
林羽之摇头,“不来......”
他话未说完,就感觉朦胧的黑暗里,一个人背着光,朝自己飞奔而来。
那个从林羽之手中滚落的篮球,不知道何时到了对方手里,距离拉近之后,林羽之看清楚是唐行天。
林羽之退后两步,躲闪不及,唐行天一只手带球,一只手揽住了林羽之的腰。
在把球砸进篮筐的同时,林羽之被揽着腰,双脚短暂的离地,林羽之下意识的抱住唐行天的肩膀,男生的喘息声近在咫尺,掌在腰间的手心炙热滚烫。
林羽之觉得自己皮肤都好像被烫坏了。
篮球落地的一瞬间,林羽之耳边除了呼啸的风声,就是篮筐震颤的声音,他的后背被抵在球架,脚尖垫在唐行天的球鞋上,对方的手已经松开了自己,也跟自己拉开了一定的距离。
但刚才发生了什么大家都看见了,虽然仅仅是电光火石的一刹那。
徐煜的表情比之前更加震惊,他拍着大腿,“我了个去,唐行天你个狗日的你拍偶像剧吗?老子心都快跳出来了!”
“哦哦哦哦哦哦!谁比天哥会?”
“就算会,谁有天哥这体力这魄力?一只手把人揽了起来,太他妈艹了!”
操场晚风徐徐,照明灯下人影绰绰,光影翻转间,有什么绚烂璀璨的故事悄然发生着。
林羽之靠在球架上,胸膛起伏,额间是不知道是热出来还是吓出来的汗,他还没说话,眼前突然被递过来一瓶水。
“帮我拧一下。”唐行天十分的不见外,也不见丝毫的心虚。
林羽之不知道自己是该先算账还是该先痛骂唐行天,短短几秒钟,他做好了决定。
面无表情的接过唐行天手里的水,慢悠悠的拧开了瓶盖,在唐行天盯着自己一瞬不瞬的眼神下。
林羽之举起水,倒扣过来,纯净水哗啦啦的从瓶口倾倒出来,浇了唐行天满脸满身,水成股的顺着发头发往下流,汇聚在下巴,隐匿进胸膛。
唐行天的头发很短,盯着人看的时候使人心里莫名发憷,睫毛沾了水,他的眼神不见任何恼怒,还隐隐发亮发暗。
唇上和颈肩的肌肉覆盖了一层水光,他不怒反笑。
唐行天抬手抹了一把脸,舔了舔嘴角的水。
在林羽之好整以暇看好戏的眼神下,唐行天勾起嘴角,眼睫低敛着,用只有他和林羽之两个人能听见的音量说道,“妈的,真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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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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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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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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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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