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冲喜[重生]>第 107 章 冲喜第107天
  吃过晚饭,李凤歧又以叶云亭腿上伤势未好做借口,将他抱回了榻上。

  被抱着走来走去,叶云亭觉得有些难为情,耳尖染了薄薄一层绯红,眼底水光潋滟。他忍着羞赧道:“我自己能走。”

  “但我想抱着你。”李凤歧用鼻尖蹭了蹭他的耳垂,压着声音低低道。

  “……”他说的如此直白,反倒是叶云亭不好意思起来,抿了抿唇,没再言语。

  李凤歧将他放在榻上,见他长发披散略有些凌乱,又去寻来了柔软的发带,以十指为梳,替他将散乱的长发细细理顺,再用发带束在身后。

  浅蓝色发带与黑色长发相称,显得他整个人愈发清隽柔和。

  叶云亭被他看得不自在,忍不住别开目光,又觉得如此显得自己势弱,又转过脸来,寻了个话题转移视线:“城中现在如何了?”

  李凤歧暗暗啧了一声,有些不愿在这样旖旎的气氛下说些煞风景的事情。但叶云亭问了,他又不能不答,只能抓过他手把玩着,将城中事说与他听。

  “如今还在清理西煌兵卒的尸体。”

  这一场战役十分惨烈,西煌更是全军覆没,不仅是兵卒尸体,还有残留的血迹要花时间冲洗干净,损毁的房屋街道也要重新修补……

  好在百姓们得知西煌大败之后,都十分受鼓舞,纷纷出门帮忙清理街道,应当过个三五日,城中战争的痕迹便会清理的差不多了。

  “这一仗可要往朝中递折子?”叶云亭想了想,又问。

  虽然与李踪的不合已经摆在了明面上,但如今到底还顶着君臣的关系,北疆战事,总不能绕过朝廷。

  “已经叫人快马去上京报讯了。”李凤歧把玩了一会儿他的手指,下巴便懒洋洋搁在了他的肩上,与他耳鬓厮磨:“顺道报一报战损,让兵部送补给来。”ωωω.χΙυΜЬ.Cǒm

  虽然以如今的形势,李踪一定会压着兵部不给他补给,但口头嘉奖却是必须要做的面子功夫的,如此气一气李踪也算值当。

  叶云亭显然与他想到一块儿去了,想了想那场面,便笑了起来。

  ……

  朝廷嘉奖的圣旨还未到,倒是次日国公府的信先到了。

  信是殷红叶送来的,是收到了叶妄报平安的家书之后,又叫送信人带回来的回信。

  叶云亭命人将叶妄叫来,才发现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势。

  “你的伤……”他刚想问伤势如何来的,转而想到叶妄已经进了军营,这伤势想必是上战场时落得。他没有多言,转而问:“可寻大夫看过了?严不严重?”

  “都是小伤。”叶妄倒是骄傲的很,觉得这些伤是他的功勋,很是显摆道:“我杀了一百余西煌兵卒。”

  他如今在姜述麾下,姜述操练兵卒时都下了狠手,叶妄一开始进军营时十分不适应,他到底只是个没吃过太多苦的公子哥,好几次差点坚持不下来,还有一次实在太难熬了,躲在被窝里偷偷哭了一场,才又咬牙撑了下来。他一直记得姜述曾经在校场上所说的话——“我现在对你们狠,来日战场上,你们才有能力在西煌蛮子的刀下活下来。”

  先前他对这话没什么感触,但直到上了战场之后,他才对姜述的话有了切切实实的感受。

  姜述说的没错。

  他操练时虽然狠,但西煌人的刀却更加凶狠,若不是咬牙操练了这些时日,他不会数次从西煌刀下脱身,只受了些轻伤。战后清点,他甚至还立了功,如今已经从无名小卒成了百夫长。

  叶云亭瞧着他精神的样子,笑容更温和了些,道:“上京来信了,你先看看。”

  “是我娘的信?”叶妄一惊,接着便面露喜色。许久没有回上京,他还是想念娘亲的。

  匆匆接过信封,将火漆拆开,叶妄却是咦了一声,拿出另一封信件来:“怎么里面还有一封信?”说完看了看,就见上头写了叶云亭的名字。

  “好像是娘给你的。”

  叶云亭有些莫名,他与殷红叶当还没融洽到对方会给他单独写信的程度。将信将疑地接过信封,却见上头果然是他的名字。

  将信封拆开,叶云亭拿出了信件……

  看完信件后,他便陷入沉默,神色也有些沉凝。

  李凤歧见势不对,问道:“信上写了什么?”

  “关于我生母的事……”

  打小他便只知道,他的母亲是王氏,因为生产之时难产而亡。至于再多的,便只有奶娘以及他舅父口中的只言片语。

  据说他母亲是个极其温和的女子,性情柔顺,曾经她还在世时,与他父亲也算是举案齐眉……只是人走茶凉,父亲娶了新人之后,他这个原配的孩子,也就没了依仗。

  从小到大,他对此从未有过丝毫质疑。

  但殷红叶却在信中告诉他,王氏可能并不是他的生母,他的生母另有其人。

  信上,殷红叶将她所知的线索和盘托出,

  殷红叶的目的他也猜得到,约莫是感激他救下了叶妄,投桃报李。

  只是这个消息对他来说,还是太过震撼,以及猝不及防。

  一时有些怔然。

  “生母?”李凤歧敏.感地察觉这其中的不同,张口欲问,又压了下去,挥退了厅里伺候的下人。

  “此事等会再说吧。”叶云亭压下复杂的心情,看向面露的茫然叶妄,他对此事毫不知情,见着叶云亭神色不对,愈发茫然:“我娘可是说了什么?”

  “嗯,告诉了我一些旧事。”叶云亭对生母之事尚且弄不明白,也不知道如何与他解释,只能含糊带过。

  叶妄轻易便信了,见他没说是什么旧事,也没有刨根问底,反而十分快活地同他说起另一桩事情来:“娘告诉我,那个冯姨娘还没正式接回府,就惹得爹大怒,被关在了偏院里。连带着我那个便宜二哥,也被爹禁足了。”

  自从知道他还有个便宜二哥后,叶妄心里很是不舒服了一阵子。又担心日后冯氏母凭子贵,娘亲在国公府会受委屈。所以他才拼了命的想做出一番成就,日后好给母亲撑腰。

  但没想到他还没来及功成名就,这母子俩倒是先惹怒了父亲。

  冯氏的事涉及后宅阴私,殷红叶在信中没有说过程,只说了结果。是以叶妄并不知道其缘由。倒是叶云亭听了后,与李凤歧对视一眼,沉凝的面上有了些许笑意:“看来离开上京时送给叶泊如的大礼他已经收到了。”

  当初他以冯氏为人质,要挟叶泊如同他一起去了温泉庄子给他打掩护,承诺事后会将冯氏送还。

  他倒是没有食言,只是直接将身怀六甲大着肚子的冯氏送去了国公府。

  彼时冯氏有孕已经过了三月,逐渐显了怀,只要叶知礼不傻,见着了人便能知道,冯氏同旁人有染,给他戴了绿帽子。

  只可惜他当时走得匆忙,国公府的热闹是没看到。

  不过时隔这么久,这结果倒也还算喜人。

  但凡是个男人,都不能接受自己的妾室同其他男人珠胎暗结。叶知礼好面子,此事必定不会张扬出去,加上冯氏是叶泊如的生母,而叶泊如如今已经在朝中领了差事,更不能随意处死,是以叶知礼只能捏着鼻子将人关押起来。但他日后只要想起冯氏,必定不会对叶泊如有什么好脸色。

  叶泊如之前几次三番地针对他,还对李凤歧意图不轨,叶云亭虽然好脾气,却也不是泥人儿捏的。所以才在离开上京之时送了他这么一份大礼。

  想必叶泊如此时肠子都该悔青了。

  “叶泊如倒霉也跟大哥有关?”叶妄挠了挠头,没太明白里头的弯弯绕绕。但想到那个还没见过面的便宜二哥被大哥收拾了,他就止不住高兴。

  叶云亭笑了笑:“也算他们母子自作孽。”

  叶妄附和点头:“母亲信中说他们母子都被禁足之后,父……父亲大约是气坏了,最近都在前院,很少去后院,母亲的日子也还算安逸。”

  殷红叶算是对叶知礼死了心,如今一心只想着儿子好。否则也不会将深藏多年的秘密主动告诉叶云亭,无非希望多卖个好给叶云亭,叫叶云亭多照顾叶妄几分。

  叶云亭明白殷红叶的心思,却没有同叶妄点破,只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如今升了百夫长,正好叫你母亲高兴高兴。”

  听他这么一说,叶妄恍然,笑嘻嘻地跟他告辞,迫不及待要去给母亲写家书了。

  虽然只是小小的百夫长,可也是他凭本事挣来的。

  待人走了之后,叶云亭才收敛了笑意,将信递给李凤歧看,重新说起了信中之事:“殷红叶说,我的生母并非王氏,乃是我父亲年轻时养在府中的一名外室。”

  同信送来的,还有一张小像。

  是名女子,容貌妍丽,神色张扬,与叶云亭有六七分相似。只是这女子的眉目更浓艳,而叶云亭则温和内敛。

  这张小像让叶云亭信了七八分。他喃喃自语道:“难怪舅父总不亲近我。”

  舅父王且不止一次地对他说过,他长得半点不像母亲。

  可他其实也不像叶知礼。

  世上不像父亲也不随母亲的也不是没有,他从前以为自己便是其中一个,可如今看见这张小像,他才意识到,他其实是随了母亲的相貌的。

  “殷氏说,我母亲可能没死。”叶云亭捏着那张小像,垂着眼眸低低道。

  殷红叶不仅告诉了他当初查到的消息,还将自己的推断一并告知了他。

  当初叶知礼在国公府养了个外室,那外室没有名姓,下人只称呼她做“贺夫人”,那贺夫人与叶知礼之间的纠葛无人知晓,只知道她替叶知礼生下了一个孩子之后不久,便消失无踪了。而当时王氏恰好难产,生下一个死胎。叶知礼便索性将这个孩子充作了王氏的孩子养大。

  而这个孩子,正是叶云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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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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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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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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