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冲喜[重生]>第 57 章 冲喜第57天
  庄子在半山腰上,与世隔绝。食材每日从山下运送上来,再由厨子烹制,一日三餐,每餐的菜系都不一样。

  吃好喝好,又无俗世烦忧。叶云亭吃完饭溜过食,便在屋里看书——管事将前主人的旧书都整理出来清理干净,送到了叶云亭屋里。

  每日里,点上小火炉,再温上一壶茶,捧一本书,时间便在安逸里消磨过。

  这日,叶云亭又从书箱里翻出一本未曾看过的旧书。书名叫南越游记。笔者未具名姓,只将路上所见所闻写于书上。

  她从百越出发,一路往南越边城杞厘行去,一路上的奇闻异事尽皆被记载了下来,行文十分诙谐有趣,平平无奇之事在她笔下,也能引人发笑。

  叶云亭盖着薄毯,偎在炉边,不知不觉便翻过许多页。

  看过一半时,却见笔者语气一转,由洒脱诙谐忽而转成了儿女情长。

  “五月初五,端午。又在杞厘的小酒馆里遇见了赫连。黑衣,长剑,小脸俊俏。与我第一次见他时一模一样。本以为他会请我喝酒,但他却并未理会我。罢了,那便我请他喝酒吧……赫连性子实在太沉闷,冷冰冰像块石头,若是从前,我绝不会搭理这样无趣的人。不过现在……谁叫我喜欢他呢。”

  叶云亭就是看到此处,方才意识到这游记的笔者原来是位女子。

  这本书前半篇幅都是笔者一路上的见闻趣事,及至过半,这位女子遇见了一位心悦的男子,方才露出了一丝小女儿情态。

  叶云亭合上书,有些犹豫要不要继续往下看,虽然原主人可能已经作古,可这到底是那位女子的私密情愫。

  犹豫半晌,到底还是被书中趣事所吸引,叶云亭心里道了声抱歉,翻开书册继续往下看。

  好在游记并未再过多提及赫连以及笔者情愫,叶云亭快将整本书看完,这位赫连也不过出现了三四回,回回都是草草带过。倒是游记最后有一段话,叫他凝目看了许久。

  在游记最后,笔者写道:“即将折返百越,赫连送我出杞厘,临行前我问赫连可还会再相见,他未答。但我私以为他也是想再见我的。后来回了百越,我同玉檀说起南越所见所闻,又谈及对赫连心思,玉檀却说我发了疯,竟看上了一个南越人。我见他生气,不愿与他争执,但私心却觉得,不论赫连是哪国人,他都是我此次南越之行最大的收获。而且我要收回先前评价,赫连虽确实是个冰块,却并不木讷无趣,若是下回再去南越,我要单写一本赫连见闻,将这闷葫芦的所作所为记录存证。”

  叶云亭的目光落在“玉檀”二字上,有些怔然。Χiυmъ.cοΜ

  这名字出现过两回,头一回出现时他还以为是个女名,没有放在心上。到这最后一段,他方才发觉,“玉檀”竟是个男人的名字。乃是这笔者的好友,长居上京,只偶尔会来百越小住一段日子。

  玉檀,长居上京。

  是碰巧同名了,还是这笔者的好友,确实就是……叶知礼?

  ——叶云亭也是偶然听见殷氏说起,方才知道父亲叶知礼还有个小名叫做玉檀。因刚出生时非常瘦弱,像个女娃娃,方才取了这么个小名,盼着他长得健壮些。

  按照游记中透露的信息,粗略算一算,游记时间大约在二十三四年前,写游记的女子约莫也就十五六岁。而游记中恰提到,玉檀要大一些,是笔者亦兄亦友的存在。按照时间推算,二十多年前,叶知礼大约二十一岁,年纪也对得上。

  但他从未听说叶知礼有这么位关系要好的好友兼妹妹。若是真有这么个存在,以殷氏的妒性,必定会提起。但他却也从未听殷氏或者府中老人们提起过这一号人物。

  莫非真的只是恰巧同名?

  叶云亭思索了一番,想不出结果,只能将这事按在了心底,寻了其他书来看,不再费神思虑。

  ***

  如此在庄子上待了四五日,晚饭消食过后,李凤歧照例邀叶云亭去泡温泉。

  ——这几日,每日睡前两人都会去泡泡温泉放松身心,晚上睡得也更踏实。

  只是这日更换浴衣时,叶云亭忽然发觉自己小腹突兀地鼓起来一块,不似从前平坦紧致了。他虽不若李凤歧那样肌理分明,但从前腹部也还算平坦紧致。

  叶云亭忍不住伸手捏了捏那块凸起,眉头渐渐皱起来,神情十分凝重——好像确实软了些,肉也多了。

  李凤歧换好浴衣过来,就见他一脸严肃地盯着腹部。

  “看什么呢?”

  叶云亭一惊,下意识抬头收腹,故作无事:“没什么。”

  但他动作太匆忙,衣带并未系好,领口松松垮垮敞开,正露出大半白皙胸膛。李凤歧打眼看去,一眼看见他胸口一片浅红,以及浅红蔓延之处的两粒深红茱萸。

  李凤歧轻咳了一声,眼睛挪到别处,嘴巴却不肯安生:“大公子这可真是将我当做内人了?”

  叶云亭一开始还没意识到他话中的深意,待回过神来,注意到松垮衣领时,总算意识到什么,连忙拢了拢,耳尖微热。

  他力作镇定地抬起头,却对上李凤歧揶揄的眼神。

  “……”面红耳热之际,心里却又涌起一股不甘来。

  他凭什么要不好意思?都是男人,便是给李凤歧多看两眼,也少不了半块肉。

  叶云亭定定瞧了李凤歧几眼,在他揶揄的眼神下笑了笑,忽然抬手将系紧的衣带又松了松,故意露出大片胸膛。

  “我先抱王爷下去?”他故作无事。

  “……”这回换李凤歧喉头滚了滚,半晌才吐出一个“好”字。

  叶云亭扬了扬唇,将他抱起小心放进池子里。待他坐稳之后,自己却并没有离开,而是就在李凤歧对面坐了下来——因为体内寒毒未清,李凤歧泡得池子是药泉,里头放了不少调理的药材。先前叶云亭嫌弃一股药味,都与他分池子泡。

  但今日他心里憋着气较劲儿,也就不嫌弃药材味儿难闻了。

  他舒展双臂,放松地坐在李凤歧对面。

  池子里因放了药材,泉水被染成了浅浅褐色。褐色池水之中,隐约可见雪白的肢体舒展开来,如同淤泥里生出的莲藕,白生生晃了李凤歧的眼睛。

  李凤歧深吸一口气,别开了眼。但脑海里的画面却依然挥之不去。

  他从前怎么就没觉得叶云亭这么白?

  露出来的颈子和手臂像藕节一般,白生生的,被温热的水汽熏蒸,透出微微的红来,雪白里掺杂几抹浅红,看得他口干舌燥。

  李凤歧克制地收敛视线,心里却有些懊恼,叶云亭瞧着,像是故意的。

  他磨了磨牙,若不是他现在还没好。他必定……

  正出神着,就听叶云亭忽然一声惊呼:“王爷!你怎么流鼻血了?”

  李凤歧:????

  他皱起眉,迟疑地在鼻子下抹了一把,果然摸到了湿濡的血渍。

  “……”李凤歧神情微僵,生硬道:“许是最近温泉泡多了,上火。”

  “是吗?”叶云亭半信半疑,起身跨出池子,随便披了件外袍,给他拿了条帕子擦脸。但他动作匆忙,身上湿透的浴衣还未来得及换,宽松的外袍里头,是湿漉漉紧贴着身体的浴衣,将身体曲线勾勒得淋漓尽致。

  李凤歧瞧了一眼,鼻下鲜血愈多。

  “怎么还没止住?”叶云亭这回是真有些担心了,将他抱出来放在轮椅上,又裹上厚毯子,便拧着眉要出去让人传大夫。

  “回来。”李凤歧瞧着他的背影,一手捏着鼻梁,一手紧紧攥着轮椅扶手,咬牙切齿道:“将衣服换了再去。”顿了顿,又硬生生补了一句:“外头冷,小心风寒。”

  眼见他脸色都青了,叶云亭无暇争论,飞快去屏风后换上干净衣裳,披上披风就去了外头叫人。

  待大夫赶来时,李凤歧已经离开温泉池,换了一身干燥衣裳,被叶云亭按在了床上。

  鼻血倒是止住了,但脸色依旧铁青。

  胡须花白的老大夫搭着他的手腕把脉片刻,笑道:“王爷身体并无大碍。”

  叶云亭忧心忡忡:“那好端端地怎么忽然流鼻血,还止都止不住?”

  老大夫瞥他一眼,隐晦提醒道:“王爷精力旺盛,憋得久了,便会有此症状。平日里少食滋补之物,合理纾解即可。”

  说罢提笔写了张清热降火的药方子交给叶云亭:“照这方子喝两日即可。”

  叶云亭一看,方子主药是黄连,果然只是清热去火。

  皱着眉送走老大夫,他一边吩咐季廉去找管事拿药材,一边琢磨着老大夫方才那番话,紧接着便是一愣,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了老大夫隐晦的提醒。

  “???”

  他缓缓转过头,睁大眼瞪着李凤歧。

  憋得?

  李凤歧破罐子破摔,一副无赖模样:“大公子可听见大夫方才的话了?我这病可不能憋着。”他拖长了调子道:“需要合理纾……解。”

  叶云亭倏尔冷笑一声:“大夫还说了,王爷得好好喝药。”

  说完便丢下李凤歧,拿着方子大步出了房门。

  半个时辰之后,李凤歧瞪着面前散发着一股冲鼻苦味的汤药,铁青着脸道:“已经没事了,也不是非要喝这个不可。”

  叶云亭皮笑肉不笑,亲自舀了一勺喂到他嘴边:“良药苦口利于病,黄连清热降火,王爷多喝几日,就不会再鼻血不止了。”

  李凤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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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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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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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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