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就去大队里编竹篮了,想赶着停工的时间再编出几个,年底结算工钱的时候就又能多分一些。
哑哥吃完早饭后赖着不走,偷偷地躲在堂屋的墙角没出去,李乐刷完了锅碗,伸着懒腰进里屋的时候猛地被他吓了一跳,还以为家里进贼了呢。
拽哑哥他也不走,抗着腚往后挪,还对着李乐哼唧着,李乐想到刘叔回来的这几晚哑哥确实做得很好。
晚上上床了就乖乖睡觉,虽然还是抱着他顶着他,但不会一点就着地蛮力闹他了。
“哥哥,你快去牛棚,帮吴大哥分担点活儿,总不能让他一个人一直看着吧。”
“吴大哥帮我们很多了,现在叔也回来了,周高逸也不会再胡来了,你放心吧,我在家里很安全。”
“不会再有男人找上我了,快去快去,今晚你最好也住到牛棚里陪陪吴大哥他说说话,不然他晚上多冷清啊。”
李乐轻声细语地哄着冲他摇头的哑哥,想跟他讲明白道理,就算是新婚小夫妻也不能这么黏在一起,适当拉开些距离会让下次见面更加火热的。
哑哥肯定不懂这个,李乐也不好直说,只能连哄带骗地把哑哥给拉到了院子门边,举手跟他保证,以后他每在牛棚里住满三天,就可以回家睡一晚,每住满五天,就可以获得一次快乐的机会。
晚上只要不弄出让刘叔过来敲门,问他俩是不是打架了的这种动静,李乐都会允许他尽情地享受释放。
但这个度就一次,多了不要想,李乐也打算着刘叔在家的这段时间好好地去约束一下哑哥。
为了彼此的健康着想,尽量控制哑哥热意的次数,李乐也能安安稳稳地休息休息。
哑哥扒着门想了想,在脑袋里计算了一下,前面已经五晚没和李乐那个了,如果今晚睡牛棚的话,还得再有四晚才能回来找李乐。
不行,这样算到一块要十天的时间,太长了,哑哥忍不住也憋不住,乌黑的眼睛里满是急切,腾出一只抓着门的手,对着李乐示意着。
“......五......晚......没......”
“......赏......”(想)
“......哥......哥......赏......”(哥哥想)
李乐使着劲儿地把哑哥往外推,看着他急得额头都出汗了,心里明白了他想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看来哑哥还真不好糊弄了,在这种事情上是有点子小聪明的,知道按照他的这种算法,得连续好多天不能闹他。
李乐看了看挤在门边等他回应的哑哥,收住了劲儿站直了身体,上下打量了一眼直勾勾地盯着他的哑哥,笑了出来。
“哥哥,时间是有点长哈。”www.xiumb.com
“那......要不我们俩现在就回里屋来一次?”
哑哥直接从眼睛里射出光来了,着急地咽了一口口水就一把抱起了李乐往里屋跑,跑了一半又折回去把院子门给拴上了,整个人开心地都笑出声了。
不过李乐就是对他说着玩的,毕竟现在逗弄一下哑哥不算是做得不对了,算是俩人之间秘密的小情趣。
所以哑哥掰扯了好久也没把李乐的衣服给脱下来,歪着头有些疑惑地看着李乐思考了一会儿,眨眨眼,舔了一下嘴唇就动手脱自己的衣服了。
李乐也是拼尽全力才保得一粒扣子都没被解开,在床上手脚并用地扭来扭去,愣是没让哑哥得逞。
在事态即将发展的越发无法控制下,李乐趁着哑哥抬腿脱裤子的空隙,翻身一挺跳下床就窜了出去,留哑哥一个人磕磕绊绊,慌忙地蹦跶着跑出里屋捉他。
这场追逐游戏最后以李乐越跑越远,就是不回去,哑哥无奈自愿放弃玩耍,同意马上就去牛棚而结束。
送走了哼哼唧唧,一脸没得到满足舒爽,失落得不行的哑哥,李乐坐到院子里晒着太阳,倚靠在墙根拿出了书看着。
这几天他除了做饭和睡觉,书也看了不少,毕竟是跟刚认识两面的孙俊程借的,早点看完早点给他送回去才好,还能再让孙俊程借点其他类型的书看看。
上午没做什么事,中午刘叔回来吃了饭小睡了一阵儿就继续去大队里了,李乐也睡了一会儿,起床就接着把还剩几张的书给看完了。
一个人在院子里拿着扫把随意地扫了两下,李乐突发奇想,跑进里屋把剪刀和镜子拿了出来,用一根线扎紧了自己的一撮头发给剪了下来。
他的头发太长了,已经到了每天都要动手往后撩的地步了,发质又细软发黄,看上去很像营养不良。
李乐早就想给自己剪个像哑哥那样的寸头的,但害怕自己没有那技术,剪得跟狗啃的一样。
这一撮头发剪下来后,李乐给绑在了一截小棍子上,制成了一个简易,不怎么好用的毛笔,学着小学课本里的怀素一样,舀了一瓢水蘸着,在土墙上回忆着运笔的力道和诀窍。
好在还有着一些肌肉记忆,虽然很久不写毛笔字了,但李乐来回练了那么几笔,曾经日夜想吐的感觉就一下完整地回来了。
手是有点生,手指也不够有力了,但手腕很灵活,今时今日再提笔写毛笔字,李乐内心的看法也与以往不同了。
李乐想着,说不定以后能以这一手,本没有用处的好字去走出这小小的河沟大队,成不成为什么大师无所谓,能混口相对容易的饭吃就好。
最好是能够哑哥刘叔他们爷仨吃。
以后白天家里没人,他也没什么事做,李乐就决定多花时间练上一阵儿,这土墙吸水性能也好,落笔不洇不散,字迹清晰,经济实惠又可以反复书写,哪里找这么合适的条件去啊。
李乐成年后,自己摸索过一些名家笔法,他自己特别喜欢写那种苍劲有力的大字,练得笔势雄健蜿蜒,饱满无滞。
乍一看他的字,很多人都以为是长着羊山胡子,仙风道骨的老头子写的。
尤其现在,再跟他这副清瘦娇小的身体对照起来,俨然有点奇妙得不太相称,看上去觉得他不是怪才就是天才那种。
可以说是没有人看到他写了这些字,不然肯定能把一波接一波的人给惊得一愣一愣的。
就好比林黛玉倒拔垂杨柳,小母鸡叼走了大灰狼了。
晚上天黑透了刘叔才回来,李乐站在院子门口等了一阵儿,就怕哑哥耐不住又跑回来的,不过没有,李乐心里顿时也放松了不少。
吃完饭之后,李乐给刘叔兑了一盆热水给他洗脸洗脚,这几天除了他和哑哥的事儿没和刘叔说,剩下的包括周高逸的事儿,李乐全都一件一件地讲了出来。
刘叔也很无奈,听到哑哥又吃了周高逸的亏时,十分地心疼,让哑哥把裤子脱了仔仔细细地摸着他膝盖看了好长时间,唉声叹气地坐在小板凳上揉着脸,很是心酸。
说实话,他对周高逸真是一边办法都没有,其他家他可以豁了这条老命,也要去给哑哥讨要个说法,实在不行打回来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但周郁书和杨金花的村里地位在这里,不是他一个人能挑动的,何况这些年来他们基本没有交集,更没有什么过节,恼了他们,董康富在中间也难做人。
而且董康富这明里暗里地帮衬他家,周郁书作为大队会计也是看在眼里的,但他从来没有把这事儿拿出来说过,心里也是默认的,所以不管出于什么,刘叔也觉得不好办。
但让他心里好受一些的是,李乐竟然有一些方法能够克制住那小霸王周高逸。
刘叔也是没想到,一瞬就觉得李乐真是一个不同凡响的孩子,这家里要是没了他,可真还不一定是个什么糟糕样子呢。
刘叔又知道吃的肉啊蛋啊,是周高逸拿过来给哑哥赔礼道歉的,更不能再说什么了,只能期望周高逸是真的不为难他儿子了。
不然的话,他就得背地里去找董康富,再请他出面了。
“叔,哥哥之前带我在村里逛了一圈,我发现好多人家门口都贴着春联,我们家怎么没有啊?”
“是掉了还是就没贴呢?”
刘叔泡着脚,热意上涌浑身都舒服了,摸了一把脸看着陪在一边跟他聊天的李乐,笑着挠了挠头顶。
“春联啊?呵呵,我们家没贴过......”
“快过年的时候我们村里人都会去镇上买,红纸写的一副要五分钱,还有的写得好看要七分钱的,我想省点,也就没花钱让人写过。”
“小乐,不贴少了点味道是不是,呵呵,那今年过年的,叔也去镇上让人写,写那七分钱一副的回来贴上!”
李乐坐在小板凳上微微地摇着身子,冲着刘叔点点头笑了,话到嘴边给咽了回去没说,但从刘叔这几句里他获得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
这里可以写春联卖!还五分钱一副!李乐知道的,猪肉一般在七八毛钱一斤,白面大米都在二三毛一斤,其他吃食用品都是几毛几毛一斤。
如果可以的话,他也可以贡献力量,把在这儿第一个新年,过成一个油润润的肥年!
李乐把这个计划提上日程了,觉得要更加紧时间练字了,等到差不多可以的,就把这个也去摆摊写春联的想法说给刘叔,听听他的意见再做打算。
因为笔墨纸砚样样都算一笔不小的投资,他又是个新手,去镇上还不一定能得到老百姓们的认同,所以他的书法最好得先让人过过目,给他评定一下。
跟刘叔又聊了一会儿,李乐就回里屋睡觉去了。
刘叔说往后几天他中午不回来吃了,晚上也会回来的迟一些,要抓着紧地编竹篮,赶着几天后的大集去卖上几个。
李乐躺回床上伸展着四肢抻了抻劲儿,望着黑漆漆的房梁看了好一会儿,突然觉得一个人睡感觉是有点冷的,他的两只脚冻得冰凉,焐了半天也没把被窝焐热。
不像哑哥在的时候,有几晚很冷,哑哥就主动地脱了衣服钻进被窝里暖床了。
等李乐爬上床的第一站,就是舒舒服服地先趴在哑哥的胸膛上暖和一阵儿。
还会把冰冰凉的手直接贴在哑哥的胸上,把脚也给伸到他的腿间,哑哥每回都十分宠爱地由着李乐把他激得浑身一哆嗦,再趁着机会把他的大手捂在李乐的屁股上揉着。
夜里更不用说,就没冷过,有时候半夜睡偏了都会被哑哥摸着黑地抱回去,李乐就紧紧地缩在他的怀里,睡得安心又舒适。
现在床上除了哑哥好闻的气息,哪里摸着都是冰凉凉的一片,李乐又裹了裹被子,深深地吸了一口让他舒心放松的味道,闭着眼睛慢慢地平静了下来。
等天再冷冷的,实在不行,哑哥又走不开的话,李乐想着他也可以跑去牛棚睡啊,那样有吴卫国睡在对面,哑哥根本不敢乱做什么。
一夜到了天亮,后半夜李乐才算焐热了被窝,睡得也不算安稳,醒了几次,爬起来就给刘叔蒸了一些马齿苋粉条玉米面团子,又煮了两个鸡蛋,给他中午吃。
白天李乐继续在院子里练字,晚上也用热水泡了脚再睡,慢慢的也还行。
想着再有一晚哑哥应该也忍不住要回来了,他就可以抱着全身烫人的哑哥睡个舒服觉了。
这天中午刚吃过饭,李乐还没来得及回屋里歇一会儿,就听到有人轻轻地敲了几下院子门,也没有说话。
李乐一瞬警觉了起来,不知道这个时间点会有谁来,因为听着这敲门的力度猜想,不会是想他想得发狂的哑哥,李乐咽了一口口水,迟疑地开口问了一句。
“谁啊?”
孙俊程抱着几本书站在院子门外,伸出手又叩响了院子门,礼貌且温文尔雅地微微笑着。
“李乐你在家啊,呵呵,是我,孙俊程。”
“我挑了几本书给你送了过来,你方不方便啊,要是不方便的话,我就放在门口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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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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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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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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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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