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就吃不好,吃不好就不可能做到营养均衡,营养不均衡的身体很容易虚弱,身体一虚就容易生病,而一生病,大多数人都拿不出钱来看病。
有钱人却是恰恰相反。
当真是应了那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大约,就是每个时代穷人的悲哀吧!
所以啊所以,冉玥宁决定了,以后一定要努力挣钱!多多的挣钱!在不给自己找麻烦的前提下挣钱!绝不能让自己和家人成为那个悲哀!
从医馆出来后,冉玥宁三人先把手里的几大提药包放回了客栈,之后她就带着余桥和余楠开始逛街买东西。
他们先去了成衣铺,面对成衣铺里五颜六色的柔软布料,余桥和余楠看花了眼。www.xiumb.com
虽然知道妻主来这里就是给他们买衣服的,但他们还是下意识的不敢放开了选,那些昂贵的布料更是看都不敢看。
见他们要选普通的棉布,冉玥宁赶紧拦住他们,拉着他们到了放绸缎的架子前。
凤羽国的布料,从低等往上是粗麻布、细麻布、粗棉布、细棉布,再往上是棉绸、绸缎,还有纱,这其中绸缎的种类繁多,五两银子到一千两银子一匹的都有,但那种几百两银子或者上千两银子一匹的布料,普通人一般见都见不到。
冉玥宁确实买不起几百两银子一匹的绸缎,但几两银子或者十几两银子一匹的却还是舍得的。
她让余桥两人放心选自己喜欢的颜色,两人却无从下手,想着他们确实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冉玥宁便决定帮他们选。
她先看了看余桥,余桥身材高大,模样刚毅,并不适合那种太过清浅的颜色,这种清浅的颜色太过温柔,穿在身上反而会更加凸显他身上的阳刚之气,但太过老成的颜色也不好看,他才二十岁呢!
想着,冉玥宁便凭着自己的审美选了各种深深浅浅的蓝色,都是纯色带刺绣的布匹,比如可以做宝蓝色的外衫配紫蓝色的内衬,这种深色和纯色的搭配很有高级感,布料上不同的花纹刺绣也能让人看起来有些不一样的气质。
除了各种不同的蓝色,她也在店里伙计的推荐下选了一些比较适合余桥的其他颜色,比如竹青色、石青色、藏青色……
而余楠,他本来就是属于温柔那一挂的,适合他的颜色那可就多了,粉色、藕荷色、浅黄色、碧色、月牙白……
当然了,这么多颜色,冉玥宁并没有一匹一匹的买,凤羽国的一匹布大约有十四米长,一匹布可以给一个成年人做七套衣服,若是一匹一匹的买,那就太多了!
她让店里的伙计把各种颜色搭配好了,每一种配色做一套,衣服款式自然也和一般绸缎衣服的款式不一样,毕竟他们生活在农村,她也不准备搬家,那种大袖子的长袍肯定是不合适的。
冉玥宁便定做了那种普通的窄袖长衫,有外袍,却不会显得十分夸张。
而冉玥宁自己,身为一个有着男人地位的女人,她自然不会做那种前世大小姐们才穿的拖尾裙,全都是做的各种颜色的窄袖劲装或长裙,方便她活动。
最后,她给他们每人做了十五套衣服,其中五套是现在初秋天气穿的,另外十套是深秋天气穿的,配上成套的靴子、发带等饰品,再加上单独买的、用来做里衣里裤和袜子等小东西的几种布,一共是九十两银子。
一下子进账这么多,这店里的老板娘别提多高兴了。
对于冉玥宁要求今天晚上就得送一批衣物到她下榻的客栈、明天晚上就得收到所有货物的要求,她欣然答应,谁让她店里的绣娘多呢?也就几十套衣服,不用明天晚上就能全部做出来!
老板娘一高兴,还送了许多上好的各色丝线以及各种尺寸的缝衣针,还有一套测量尺寸的工具——对于这些,冉玥宁当然是来者不拒。
等买好衣服交了定金,冉玥宁就带着余桥两人出了成衣铺,去了对面的一家银楼。
在凤羽国,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他们其实对服装和头发都是没什么要求的,不像前世的古代,女子嫁了人就必须挽发,男子满了二十就必须戴冠。
这里没那么多要求,除了不能披发,你想半挽就半挽,想全部扎上去就全部扎上去,戴不戴冠都可以,但只有一点,就是已经成婚的男子必须在发髻的右边簪花。
凤羽国以右为尊,右代表女子,男子在发髻的右边簪花,就代表着他已嫁人。
这个簪花,自然不是像宋朝那般直接在发间或者耳上戴一朵花,而是戴一些关于花的饰品,木饰、银饰、金饰、玉饰都可以,只要簪子上有花就行。
而未婚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发髻的左右两边都能佩戴饰品,不戴饰品也可以,只不过花簪是已婚人士的专属,未婚的不能用。
当然了,对于穷苦人家来说,这个规矩并没有定死,但一般未婚的会在发髻左边插一根树枝或者普通的木簪,已婚的也会在发髻右边插一根树枝或者木簪,一左一右,这是最简单的区别普通人未婚和已婚的方式。
从前没有条件就罢了,现在有条件了,余桥和余楠的花簪自然也得安排上,这可是必需品。
只是,并不是所有的高级店铺里都有那种有职业操守的店伙计,见冉玥宁三人穿着破烂,这银楼的店伙计根本不给他们三人进门的机会,几个箭步冲过来就把他们挡在了门外。
“滚滚滚!哪里来的脏东西?咱们家的货也是你们这种泥腿子买得起的?别脏了我们家的地,降低了我们这儿客人的身份!”
他们庆宝楼可是整个南溪城里最大的银楼,来这里的客人档次最低也是小富之家,眼前的这三人很明显就是乡下来的泥腿子,哪里配得上他们楼里的档次?
听到这伙计的话,楼里的客人们也纷纷对着冉玥宁三人露出嫌弃的目光来。
见他们身上的衣服不仅档次低且还有补丁,一时间就像是看到了什么脏东西一样,纷纷远离了大门处的这块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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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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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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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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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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