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这、这是人参?!”
说话间,她小心的凑近人参看了看,见这人参体型肥大,根须发达,从头到脚连上根须足有手臂那么长,不由得又是一叹。
“这还是一根五百年左右的参?”
施大夫瞠目结舌,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丫头啊……这么大一根人参,你是怎么得到的?”
五百年的人参呐!她平时见过年份最大的也就是几十年的,这可是五百年!
冉玥宁笑了笑,脸不红心不跳的道:“自然是在深山里意外遇到的,我想着这东西我留着也是浪费,就干脆来找施奶奶你问问,你们妙春堂收吗?”
“收收收!怎么会不收!”
施大夫很是兴奋的连连点头,只是刚点完头,她又立马皱起眉头,想了想突然迟疑的问了一句:“丫头,你信不信我?”
冉玥宁闻言一愣:“自然是信的,施奶奶何出此言?”
就算不信,这时候也不能当着人的面说出口啊!这问题问得……
施大夫却因为冉玥宁这话很是高兴,她笑了一声,这才解释道:“是这样的,丫头,我们妙春堂收肯定是要收的,这可是五百年的人参,就算倾家荡产那也要收啊!但我也想告诉你,这人参你要是卖到医馆来,肯定会吃亏。
医馆也是做生意的地方,价格越是高的东西压价也会越厉害,你要是卖给医馆,说不定只能赚个四、五千两,我倒是知道一个地方,你要是相信我,我晚上带你去,在那个地方,你起码能赚这个数……”
说着,施大夫举起手比了个七,又接着比了个八,意思就是差不多七八千两?
冉玥宁就好奇了:“那是什么地方?”
施大夫却神神秘秘的没说,只是道:“你有没有胆子和我去?那地方虽然对我们这些穷人不算太友好,但只要小心一点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不过就是多等等,不要太明目张胆就行!”
一听施大夫这话,冉玥宁脑子里就有了些想法,富贵人的地方?是拍卖场吗?
也对,有钱人谁家不想收个百年人参或者千年人参以备不时之需或者当传家宝?这人参可不是大米,随处可买,一百年的人参都很难得了,更何况是五百年的人参?
她要是把人参拿去拍卖行拍卖,肯定会有人抢,有人抢,这价格就肯定会被拍到最高,她能赚的也就更多了!
就算那些地方会相应的有些限制或者规则,那也比在药房赚得多,傻子才会拒绝!
冉玥宁当即就表示愿意跟着施大夫一起去,施大夫自然是高兴不已,立马将人参小心的放进包袱里包好放在一边,生怕把根须给弄坏了。
人参放好后施大夫就高兴的拉着冉玥宁喝起酒来,她向来是个健谈的,一喝酒就更是不得了,哪怕冉玥宁不善交际,这饭桌上也没有冷下场来。
知道冉玥宁没念过书,施大夫也不和她提什么诗词歌赋,说的都是些药田或者医馆里发生过的趣事,这中间自然也涉及到一些施大夫的往事。
冉玥宁也就知道了,施大夫今天为什么会这么开心。
施大夫本来出生在一个中药之家里,家境算不得非常富贵,却也是小富之家。
但施大夫年轻的时候有些混账,医不好好学,偏喜欢吃喝嫖赌、斗鸡走马,因着她是家中唯一的独女,父母虽然对她的行为感到失望,却也不忍对她太过约束。
只是后来,施母行医时得罪了有钱人,施家父母就遭了陷害下了大狱,在狱中被折磨致死,家产也被人无故贪墨了,当时因着她从来没有跟着母亲出去行医,倒是没有受到牵连,但好好的一个家,也就此没了。Χiυmъ.cοΜ
施大夫也是那之后才开始奋发图强,一心钻研医术,这才有了今天的小小成就,虽和她母亲的医术相比算不得什么,但好歹没有让人失望。
不过大概是突遭变故,施大夫出了孝期后也一直没有成亲,一直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的,她倒是很渴望能找个人和自己一起生活,但一想到自家父母的下场,她又歇了那股心思。
她身边倒是还有些朋友,但施大夫性格跳脱,和那些稳重的同龄人说不到一起去,慢慢的,那些朋友也就少来往了。
因此遇到冉玥宁,见冉玥宁愿意喊她一声施奶奶,还愿意把人参这么重要的事情和她讲,她感觉到了信任,自然是非常高兴!
这不一高兴,就忍不住喝多了。
冉玥宁以前从来没有喝过酒,原主虽然喝过,但也是在过年过节的时候,偶尔能喝到一杯半杯家里剩下的,因此冉玥宁的酒量并不怎么好,没喝几杯就头晕起来。
冉玥宁见情况不对,赶紧利用空间将杯子里的酒换成灵泉水,这才没有喝晕过去。
施大夫倒是想一醉方休,但记挂着晚上的事情,她到底是忍住了。
只不过一直到吃完饭,她还是喝得有些晕乎,冉玥宁见她走路都有些飘,只得扶着她,将她送回妙春堂去休息。
只是路过医馆外面大门口时,冉玥宁余光看到一物,忽然一愣,有些疑惑的看向身旁的施大夫。
“药房也收小麦吗?”
此时午时刚过,医馆里的病人已经少了很多,但大门口却挤了好几个人,其中几个是穿着麻布衣服的普通人,他们拉着十个五十斤一袋的麻布袋子,里面装得鼓鼓囊囊的,医馆的药童正站在这些袋子前检查里面小麦的质量。
施大夫见冉玥宁这么问,就知道她不了解,忙道:“不知道了吧?小麦也是可以入药的,我们把上好的带壳小麦收回来,用水浸泡处理后使其长须成麦芽,再炒熟了,便可健脾开胃,回乳消胀,虽只是一味普通的药材,平日里用量却是大,好用得很嘞!”
“小麦也是药材?”
原谅冉玥宁孤陋寡闻了,她还真不知道这种事,末世里哪里有机会接触中医?她是真的不知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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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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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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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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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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