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天气转暖,余晚晴带着两个弟弟的,跑了一趟公社上面。
小三子拿着年前拍的照片,正目不转睛的看着呢。
“额,这个……该怎么跟你说呢?”
余晚晴面对着小孩的提问,却有些难以回答。
“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
后座上的南南随便敷衍了一句,小孩手里也拿着几张照片,正细细的看着呢。
小三子哼了一声,表达着自己对哥哥的不满。
“你又骗我!”
南南却不以为意,小孩总是这样。
“姐姐,待会儿不是要给爷爷寄包裹吗?能不能把我们的照片也寄过去呀?爷爷肯定想我们了。”
虽然跟爷爷相处的时间不长,但南南还记着那个会带他练武,给他讲很多很多故事的爷爷。
余晚晴挑了一下眉,似乎有些惊讶南南还会记着。
“当然可以了,你想寄多少张就寄多少张,不够了咱再去照相馆里洗。”
照相馆的位置在她们进公社必经之路,所以刚到就直接去照相馆把照片给拿了。
这些照片本来是在年前的时候拿的,但那会儿拍完照没多久老板的母亲就生了重病,索性就提前关门回了老家。
这会儿都过完年了才回来。
余晚晴自行车上面绑着几个包裹,还坐着两个胖乎乎的小孩,一路骑到公社,简直把她累得够呛。
“姐姐要把西西的照片寄给爷爷。”
小孩坐在前梁上,手里举着照片猛然转过头来看向姐姐。
因为车子太重,她这么突然的动了一下,差点就要摔倒了。xǐυmь.℃òm
“好好好,都寄都寄行了吧!你现在坐好来。”
余晚晴稳住车子,这才出声附和着小孩。
姐弟三人一块儿来到邮局里面。
“哟,你们来的还真早呀!然后开门来的第一波客人。”
因为时不时的要来邮局寄信取包裹,余晚晴姐弟三人也在工作人员面前混了个眼熟。
“赶早不赶晚嘛!出来这一趟也不容易,路上得花不少时间呢。”
虽然说天气已经转暖了,但是这路还是不如夏季时好走的。
考虑到安全因素,她们三个便提早出发,这里一路上都是慢慢悠悠的走过来的,遇到上坡俩小孩就下来走着她骑着车能冲上一冲,下坡时姐弟三人都得下来看看走着,这雪化了路正滑着呢,一个不小心就能摔着。
“这次是寄信还是寄包裹呀?”
余晚晴将脚底下那四五个大包裹给提了起来放到柜台上面。
“寄包裹。”
“还是寄京市的?”
余晚晴点了点头,工作人员也是一阵羡慕。
甭看余晚晴这会儿寄的东西不少,但要再过段时间京市那边回的包裹得更多。
很早之前,有个同事因为好奇包裹里面的东西私自打开来看了一下,全是金贵玩意儿,吃的穿的用的,那是样样都备有。
基本上是一个月一次的包裹,要是稍微迟了几天,周围的同事都要纳闷一会儿呢。
“姐姐还要寄照片呢。”
两小孩扯了扯了余晚晴的衣服,举着手里的照片说道。
“哦,对哦,要不是你们俩提起我都给忘了。”
余晚晴赶紧拿信封将她俩手里的照片给装好放到一个包裹里面。
在路上就商量好的,这次洗出来的照片全部都寄到京市给爷爷,等回头再让照相馆的老板重新洗一份。
曹文芳站在柜台上看着,恰巧就看见一张姐弟三人的合照。
“哟,这照片拍的还真挺好,你们姐弟三瞧着都好看的紧,哪个照相馆给拍的呀?老板这手艺还挺不错的。”
余晚晴脱口而出照相馆的名字。
在公社上面就两家照相馆,其中一家老板颇有些仗势欺人的感觉,对乡下来的人大多都是瞧不上的,余晚晴只进了门口问了几句,后面直接选择了另一家。
此后每年拍的照片都是在你那家照相馆给拍的。
曹文芳听了撇了一下嘴,那家照相馆所处的位置十分的偏僻,店里十分的陈旧,基本没什么人愿意去那边拍照的。
原本以为她们是在公社以外的地方给拍的,正好她表姐准备结婚,想去拍几张照片。
她瞧着那几张照片拍的好,还想问了照相馆推荐给她表姐呢。
现在看来没这个必要,都是这穷乡僻壤的地方能拍出什么好的照片来呀!
刚才大抵是她自己看错了吧?
余晚晴也瞧见了曹文芳前后的变化,心里还有些莫名其妙的呢。
将单子填好之后,就带着两个弟弟出了邮局。
“包裹寄了,照片也取了,那现在咱们要去干啥?”
余晚晴向来不爱逛街,但这俩小孩瘾大,索性就征求一下他们的意见。
“去书店!”
南南第一个举起右手说话,这小孩不管是小人书还是别的什么故事书也好,哪怕是一本数学书,他都能看的津津有味的。
他来公社就为了这个。
还好余晚晴出门前特地拿了书票,之前因为夏老头自己掏钱去书店给小孩买书的事情,在那之后余晚晴会特地备有书票,用来给小孩买书。
“那咱就去。”
余晚晴对两个弟弟向来大方,基本上是不过分的要求都会满足。
“去吃肉肉,吃红烧肉。”
小三子反应慢了一点,这会儿蹦蹦跳跳的说着要去国营饭店吃饭呢。
这小孩最大的兴趣爱好的那就是吃了,每回来公社都必须要去国营饭店吃一顿饭才肯罢休。
小孩着急的样子甚是可爱,南南直接上手在他的脸上捏了捏,肉乎乎的手感真好。
“待会肚子饿了咱就去吃饭,吃你喜欢的红烧肉好不好?现在咱们先去书店。”
两小孩乖乖的爬上了自行车,姐弟三人奔着书店骑去。
余晚晴带着两个弟弟,高高兴兴的去买书。
恰巧杨俏俏瞧见了他们几个,看着他们经过的背影,脸上的神色还有些古怪。
“几个孤儿还活的那么开心,真是搞笑。”
杨俏俏是极不喜欢余晚晴的,她心里一直觉得这个人实在是太过于诡异了。
明明上一世没有她这个人物的,她的那两个弟弟死的死,傻的傻。
哪像现在,非但没有按照前世的轨迹发生这些事情,反而活的比他们谁都要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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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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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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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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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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