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会儿两人已经饿了,干脆去了溶洞那边,捉了两条鱼,准备垫垫肚子,正吃着呢,乖乖回来了,嘴里还咬着两只野鸡。
安安立刻就扑了上去。
“乖乖你也太厉害了吧,居然抓到了两只野鸡!”
两只野鸡都被咬断脖子了,乖乖身上还沾满了草屑,可见为了抓两只野鸡,也要费不少功夫。
温良跟上来,摸了摸已经放下野鸡的乖乖的后脖颈,又看向安安:“够了吗?”
安安连连点头:“够了够了,我们先回去,晚上把野鸡炖了,好好吃一顿。”
说着,安安也摸了摸乖乖,再次给它送了一点灵力。
大山恢复绿色之后,消失许久的灵气也回来了,她现在已经可以重新开始吸收了,所以用起来也不心疼。
乖乖嗷呜了一声,算是给两人打招呼,然后就去水潭喝水,甚至还跳进水里游了几圈,上来的时候,还扔了两条大鱼在安安面前。
看着身上一个窟窿,还在冒血水的鱼,再看看乖乖在旁边等着的样子,安安愣了一下,把另一只手里的烤鱼递给温良。
“乖乖你是让我帮忙刮鳞吗?”
乖乖回了一个嗷呜,表示你说的没错。
安安失笑:“原来不喜欢吃鱼鳞啊。”
乖乖不但不喜欢吃鱼鳞,还不喜欢鱼的内脏,安安把鱼收拾出来,鱼的内脏扔回水里,一会儿就是小鱼的食物。
乖乖把清理好的两条大鱼吃了,就趴到一旁休息去了。
安安跟温良把鱼吃完,乖乖又把他们送回平安村的后山,然后才退回隐秘的山里,让温良和安安自己回家。
这会儿天气正热着,大家几乎都在家里午休,两人一溜烟的从后门偷溜回家,恰好遇到午睡起来,正在厨房喝水的沈石。
看到两人手里的野鸡,沈石也是一愣:“你们抓到的?”
小家伙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再说了,最近也没看到野鸡出没啊?
“当然不是,”安安理所当然道:“是乖乖抓到的,而且乖乖打猎的地方好像很远,它用了一上午才带回来的呢。”
两人满头大汗的把野鸡放到厨房,沈石连忙给他们也一人倒了一碗凉开水,两个小家伙咕噜咕噜就干了。
这天儿太热了,他们自己带的水,早就喝光了。
沈石又去找了帕子给他们擦汗:“你们啊,这大热天的,也不知道在家里好好休息,要是中暑了可怎么办。”
这都八月了,气温也一点没降,十分炎热,地里的荞麦,也是隔几天就要浇水,不然就会被晒死。
好在前几天又下了一场雨,现在的天气,应该是恢复正常了,不会像之前那样了。
安安吐吐舌头:“爹,山里树多,其实也没那么晒的,对了爹,我们先把野鸡弄出来吧,不然要臭了。”
沈石点点头:“你们歇一会儿,待会儿洗个脸回去睡午觉,这里我来弄。”
两人在山上跑了大半天,脸上手上都是脏兮兮的,汗水流下来,都是一道道黑印子,原本乖巧可爱的两个娃娃,就跟小乞丐一样。
安安坐不住,沈石烧水准备烫鸡的时候,拿了两个小凳子坐在灶台旁边。
“爹,去镇上的事情打听得怎么样了,我们什么时候搬家啊?”
沈石笑道:“怎么,安安这么想去镇上啊?”
安安老实点头:“对啊,镇长好玩啊,不管做什么,都比村里方便多了。”
沈石倒是没想到安安居然这么迫不及待,不过想了想,还是说道:“别急,应该快了,爹爹已经打听好大概情况了。”
安安顿时眼睛一亮:“爹,选房子的时候可不可以叫上我,我也想去。”
今天在山坡上,她从高处大概观察了一下青阳镇,对房地的选择,有了一些想法。
沈石多了解自己女儿啊,当即就有些明白了:“怎么了,安安有想要选的地方?”
安安也不隐瞒,连忙把他们今天从温良的那个山洞,跑到青阳镇附近山上的事情说了一遍。
沈石点点头:“安安是想在靠近你们去的那座山的方向,买地和房子?”
安安连连点头:“对啊对啊,那样以后上山会方便很多嘛,而且靠这边的山坡更平缓,土地也更多,光照时间也更长一些。”
到时候,山坡上的田地,就可以种一些喜欢阳光的农作物,而他们上山也会方便很多。
至于青阳镇另外几个方向,安安也大概看过,青阳镇周围山不少,但是其他地方相对都没那么多,没有那么密集,就他们这个方向的山是最多的。
也就是说,到青阳镇赶集的人呢,不管村子是在哪个方向,但他们最终都要绕到另外三个方向去,因为安安和温良进去的那座山,旁边一连挨着好几座大山,并且都是人迹罕至的那种。
而这也就意味着,就算他们以后搬到镇上去了,乖乖也可以在他们附近藏着,不会跟温良分开太远的。
所以不管怎么想,这边的土地,都是第一选择,至于房屋,住得近,这不是更加方便照看庄稼嘛。
最好是住在青阳镇边缘的位置,就不会像街上那样吵闹,还能在院门口种上一些小菜,简直不要太方便了。
沈石安静的听着安安讲着自己选择的那个地方的好处,等安安说完,才笑着点头。
“爹之前还在琢磨呢,没想到安安都想的这么周到了,好,明天爹和娘就去镇上办这件事,争取早点把地里收拾出来。”
安安瞬间激动起来:“真的啊,太好了,谢谢爹爹!”
“说什么呢,刚起来就听到你们在厨房嘀嘀咕咕的。”
婉娘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随即一声惊呼:“这里怎么有两只野鸡,安安,温良,是你们抓到的?”
安安连忙又解释了一番,这会儿已经歇息够了,脸上的汗水也没那么多了,婉娘听着他们的解释,倒水给两人仔细擦干净,又洗了手。
等安安第二次说完,就被婉娘送回房间睡午觉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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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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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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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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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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