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看还躺在安安身旁的温良,问:“安安,你跟他认识的时间更长,你说,他会愿意跟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吗?”
安安心里当然也想着,如果能把温良带回去,再好不过了。
但她也更加知道,家里多养一个孩子,各种开支可就要多一倍。
“娘,你怎么突然想要带他回去啊,家里养得起这么多孩子吗?”
婉娘手里的动作没停:“我看着他啊,就想起你大哥二姐以前的时候,也是又瘦又小,在以前的村子里,也是靠着别人偷摸的接济,他们才能勉强活下来。”
“当年要不是别人帮忙,你大哥二姐不知道现在什么模样呢,我就想着,这孩子也是孤零零的在外面,若是带回家的话,也就多双筷子的事儿,家里粮食多,总归是饿不着。”
“就是他想要读书,也很方便啊,可以去村长那儿学写字,你大哥和平儿哪儿都有书,也能一起读。”
总归是比一个人待在山里好得多。
安安想到家里仓库那成堆的粮食,知道娘说的是实话,按照村里的生活水平,别说多养一个孩子,就是多养两个三个的,也养得起。
看来娘亲真的不是一时脑热。
安安偏头看了一眼温良,好歹也是这么久的交情了,这孩子若是一直流落在外,再等几年,估计就彻底不能融入人类生活了。
趁着现在还来得及,还能有个机会带他离开森林,也不是一件坏事。
更何况,她本来就有想过,想办法把温良带回家的念头。
只是没想到这句话,居然是被娘亲先提出来的,反倒是让她惊讶之余,也开始思考这件事的可行性——在这之前,她还没正式想过呢。
见她一直没回答,婉娘推了推她的胳膊:“怎么了安安,你觉得怎么样?”
安安想了想:“我觉得挺好的,不过这件事还是要跟爹商量一下,而且也不确定温良会不会跟我们回去呢。”
主要是远离人群,现在又想要带他融入人群,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好在婉娘也不是说,就一定现在就要温良跟她回去。
“那是,你呀,之前也不知道说一声,等明天我们去镇上买一点打虫的药,你让温良吃下去。”
“打虫的药?”安安忍不住揉揉肚子。
这玩意稍微有点吓人,明明也没吃脏东西,甚至都没喝过生水,肚子里居然还有蛔虫。
好在打虫药效果还不错,只是有时候……
不提也罢。
“是啊,他在外面这么久,也不知道吃了多少不干不净的东西。”
吃点打虫药,也能让身体里面干净一些。
安安连忙点头:“不愧是娘亲,我都没想到这件事呢。”
婉娘失笑:“这还不是照顾你们得出经验来了。”
母女俩说着话,没一会儿雪儿和平儿也过来了,围坐在一圈,看着安安烤肉,只有沈石和沈义,还在不停地忙着挖洞。
至于还在睡觉的温良,更是完全不知道,就这么一会儿,已经有人想要把他拐骗回家了。
就差挑一个他喜欢的麻袋了。
不过安安也有些好奇,温良怎么会睡得这么香,按理来说,这里这么多人,还都是陌生人。
就连她和沈平,也只是昨天才跟这一人一狼真正的接触到,更别说其他人了。
但是看他们这模样,好像一点都不担心他们是坏人。
安安显然忘了,她这些年,一直用灵力,温养着家里的粮食蔬菜家禽,有机会还会偷偷送入灵力到家人体内。
即便每次都是微不可见的一丁点,但是长年累月的积攒下来,他们一家人的体内,多少都是带着一点灵力的。
这一点点灵力,表现在外,会让人感觉比较容易亲近,尤其是在他们自己,在毫不自知,更不会控制收敛的情况下,这种感觉就更明显了。
乖乖是狼,温良不是,但他跟狼一起生活了几年,感官虽说比不上乖乖,但也比普通人敏锐得多。
他们,比普通人更加能够察觉到,沈家人身上那种亲和感,加上又是安安和沈平带来的,就更加容易让他们放下戒备。
乖乖那边的‘咔嚓咔嚓’声很快就停了,估计是吃饱了,还剩下小半只野山羊,被乖乖拖到草丛中藏起来,可以留着明天吃。
烤羊腿的香味也传了出来,安安连忙叫二姐拿了她刚才包饭的那个小包裹,铺在草堆上,然后把最外面一层,已经熟了的羊腿肉,一点点撕下来放到上面。
“安,安安。”睡觉的温良吸着鼻子醒过来了,揉揉迷糊的眼睛,视线跟着安安转动。
“温良醒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温良喜欢被叫名字。
果然安安一开口,温良眼睛就亮了不少,紧跟着手里被塞了一块烤羊肉。
“快尝尝看,乖乖可是专门给留你的呢。”
温良刚才吃了一大碗饭,这会儿也不是很饿,但是看到手里的羊肉,还是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才吃下。
从那一瞬间铮亮的表情,看得出来他很喜欢。
羊腿不小,温良一个人肯定吃不完,安安看着乖乖,试探着给沈平了一小块。
乖乖没反应,安安又给了二姐和娘亲,乖乖和温良都没有反对。
安安松了口气,连忙又拿了两块,让沈平给爹和大哥拿过去。
烤熟撕下来的肉条都不大,也就两指宽的大小,就算大家一人一块,这也还剩下大半个羊腿呢。
别说,一碗饭换了这么几块肉,也是很划算的。
剩下的安安撒了盐继续烤,‘滋滋’的声音听着就很舒服,一点点油星炸开,看着就十分眼馋的样子。
等安安把羊腿全部烤熟,把烤羊肉全部剔下来,婉娘的草鞋做好了,天色也快暗了,几人不再多留。
把肉留给温良,粮食放进山洞,婉娘帮着温良把草鞋穿上,看着他好奇又高兴的在地上蹦了好几下,也是又心疼又欣慰。
这孩子日子过得可怜,这单纯的模样,也让人心疼。
不过婉娘也没着急,跟着沈石和孩子们,就先回去了。
半路的时候,沈石跟他们分开,从另一个方向去了水潭那边,要先背一坛水回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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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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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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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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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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