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不是很肥,但真的很大只的灰兔子。
“太好了。”沈石三步并作两步迎上去,接过沈义抱在怀里的兔子,掂了掂,怕是有三四斤呢。
“婉娘,我下午就把这兔子拿去镇上卖了,买点盐回来。”
家里盐已经快吃光了,他正犯愁呢,现在家里没有一丁点可以换钱的东西,他甚至想要去村里找人借钱了。
没想到运气这般好,居然一只野兔送上门来。
沈石激动的抱着兔子不撒手,还不忘了让沈义找几根茅草过来,把兔子四条腿全部捆上。
“爹,现在去吧,镇上也不远,现在去正好可以赶上酒楼客人吃午饭,说不定还能卖个好价钱呢。”
沈石几乎没有犹豫的点头:“义儿说得对,我现在就去。”
平安村距离镇上比较远,好在只有一条比较宽的路,哪怕只走过一次,也不用担心走错了。
当初来平安村用了将近两个时辰,不过当时人多,老幼妇孺也多,大家又是赶路两三个月的,很疲倦,速度自然要慢一些。
这会儿一个人去的话,肯定会更快。
婉娘提着水桶从屋后出来,头发用帕子包着,这会儿太阳不错,若不是这样,她也不敢洗头发。m.χIùmЬ.CǒM
看到沈石怀里的兔子,也是快步走了过来:“天啊,这么大的兔子,我还从来没见到过呢。”
沈义自豪道:“娘,爹爹去镇上卖掉换钱,以后我们家就有钱了!”
沈石把兔子让儿子抱着,拉着婉娘走到太阳下:“别着凉了,我再去给你拿件衣服穿上。”
虽然天气好,可毕竟刚出月子,容易着凉。
找了件自己的厚外衣给婉娘披在身上,沈石又去简单收拾了一番,勉强换了件干净的衣裳。
唯一一双好多补丁的布鞋,这段时间在地里干活又坏了,干脆穿了草鞋,有点凉,但也还好,至少比穿着烂鞋子好。
婉娘让雪儿去屋里看看孩子,自己在院子里晒太阳擦头发,她也怕自己着凉,那才是给家里带来麻烦。
“石哥,若是有多的,买点粗布回来吧,给雪儿义儿做点夏天的衣裳,用他们的旧衣裳,给平儿和安安改两身夏天的衣服。”
平儿和安安太小了,粗布麻衣穿着会磨破皮肤,棉布买不起,只能用哥哥姐姐的旧衣服改一改。
旧衣服穿了很长时间,已经变得很柔软了,给幼儿正好。
“好,我先走了,中午吃饭不用等我。”
他其实很想把兔子留着给媳妇孩子吃了,但现实不允许他这样做,除了买盐和粗布,如果还有钱,他还想买几只小鸡仔,如果能遇到的话。
心里惦记着事情,沈石特意用背篓背了一个水桶,里面有十几条巴掌大的鲫鱼,提了一个篮子,抱着被捆好的兔子就急忙出发了。
吃鱼肉的人不多,尤其是穷人,毕竟鱼肉腥味大,需要香料才能把腥味压下去,而穷人,大多是舍不得买香料的。
最开始的时候,不少孩子跟着沈义一起钓鱼,后来慢慢就只剩下沈义一个人了,因为不是所有人都跟婉娘一样,要喂两个宝宝,哪怕腥味重,也强迫自己吃下去。
路上碰到不少人,看到沈石怀里的兔子,都十分意外,少不得询问一番,然后直夸他们家运气好。
沈石走后,婉娘让沈义和雪儿把弟弟妹妹也抱出来晒晒太阳,这一个多月,两个小的也跟她一起关在屋里,连一点阳光都没见着。
头发晒干了,用一根削得光滑的树枝挽起来。
这是沈石特意给她做的,村里很多人都是如此,毕竟两根筷子就能解决的问题,没必要花钱。
“义儿雪儿,你们看着弟弟妹妹,我去菜地里看看。”
从在平安村落户,第一天忙着收拾落满灰尘的新家,第二天就生孩子了,这还是她第一次去自家地里,哪怕是菜园子。
经过这一个月的休养,沈安安也不像最开始那样嗜睡了,这会儿被大哥抱在怀里,眨巴着眼睛四处张望,哪怕她其实看得不是很清楚。
这一个月一来,最让安安高兴的,就是灵力居然有所增长。
安安猜测,可能是她每天不停使用灵力的缘故。
这样想着,安安朝着娘亲刚刚离开的方向,伸长了胳膊‘啊啊’叫着。
沈义连忙轻拍妹妹的后背:“安安怎么了?你想去娘亲那儿吗?”
安安不好直接点头,只是‘啊啊’的声音显得高兴了不少。
“大哥,安安听到娘亲就高兴呢,肯定是想去娘亲那儿,你抱安安去呗,反正又不远。”
雪儿抱着弟弟,弟弟比妹妹安静多了,这会儿被太阳晒着,眯着眼睛睡觉呢。
“真是的,才离开这么一会儿呢。”
话虽然这么说,不过沈义还是抱起安安往菜地那边去。
婉娘正在菜地里拔草,没多少蔬菜,就是一些青菜黄瓜豆角等,青菜倒是有巴掌高了,就是地里不肥,草也多,长得不是很好。
毕竟是荒废好多年的地,哪怕之前把野草清理干净了,地里也还有不少的草籽,现在又长出来了,这些顽固的也野草,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彻底清除。
“娘,安安想你呢,你刚走她就不停叫唤。”
‘你才叫唤呢,我只是想看看菜地而已!’
安安不爽的反驳,然而出口的,依旧是一连串‘啊啊啊’的声音。
婉娘失笑:“那你抱着安安就在这里,我把地里收拾一下,中午煮个青菜汤吃。”
沈义连连点头:“好啊好啊,都吃一个月野菜了,总算可以不用吃了。”
抱着妹妹到娘亲旁边的田坎上坐下,安安果然不哭了,沈义忍不住嘀咕,安安估计是闻到娘亲的味道了,所以才这么乖的。
沈安安翻了个白眼,心里吐槽,大哥才是狗狗变得!
随即也不搭理他了,开始尝试用灵力温养菜地里的作物。
身为万年人参精,用灵力温养植物是最基本的操作,一点都不难。
被灵力温养过的植物,会长得更好更美味。
如果是她上辈子灵力全盛时期,甚至可以让灵草灵植直接化形,不过现在嘛,算了,不提也罢,能让家里饭菜可口点也好。
而这些,其他人自然是不知道,也永远不会发现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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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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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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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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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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