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全家供我科举,而后青云直上>第1章 重新投了一胎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十二月的江南已经是大雪纷飞,一片片雪花随风飘舞,从天而降,落到树上,犹如梨花竞相开放,整个世界都变成了银白色。

  江南,山兜村,一个小男孩穿着大棉袄,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样子,此时正坐在院子里,呆呆的抬头看着天上飘落下来的雪花。

  一张小脸冻得红彤彤的,双臂交叉抱于胸前,小脚也交叉放在地上,像个小大人一样,好似在思考着什么问题。

  他叫黄志文,万万没想到,他居然穿越了。

  严格说起来,也不能说是穿越,应该是重新投胎了一世,因为自打他从娘胎出来,他就带着前世的记忆。

  当时,他的眼睛怎么也睁不开,直接就慌了,我是谁?我在哪?呼吸也有些不顺畅,慌乱中他叫了几声,只唤作一阵阵婴儿声,听到自己的声音变成这样,他叫得也就越大声了。

  挣扎了好一会,这才能慢慢睁开了双眼,打量着四周,看到那简陋到不能再简陋的环境,这怎么还返古了?完了,他叫得更加伤心,哭得更加响亮了。

  (有些新生儿刚出娘胎,没过多久就已经可以睁眼了)

  接生的稳婆一听这小子的嗓子这么亮,那是连连说着好啊,还说这是她从业二十多年以来,看过的最亮的仔,力压十里八乡,日后一定是个有出息的。

  果不其然,黄志文的老爹听了稳婆的好听话,那是喜笑颜开,嘴巴都快要翘天上去了,所以很是大方的又给稳婆额外一些赏钱。

  至于黄志文这个名字,是一个云游四海的老道士起的,当时老道士来到村里,一副仙风道骨,颇有大仙下凡的风范。

  黄志文的老爹老娘就求老道士给孩子算个命,看个前程。老道士掐指一算,左看看右瞧瞧,说这孩子不简单啊,以后青云直上,大福大贵。

  青云直上,黄志文的老爹老娘不懂,但大福大贵他们懂啊,夫妻俩看到自家儿子如此优秀,便让老道士顺便给起个名字吧,他们也不知道取什么名字才配得上儿子的“大福大贵”。

  老道士眼睛仿佛闪过一道亮光,直接说,就叫黄志文。

  志文志文,简单明了,好巧不巧,前世和今生的姓和名都一样,这是天生注定的缘分还是老道士真是大仙?知道些什么?

  反正黄志文当时的心情是既恐慌又无奈...

  老道士走的时候,嘴里还念念有词,边走边轻声说“清风明月照高堂,积善人家福寿长。天仙送来麒麟子,金榜题名探花郎。”

  就这样,黄志文带着前世的记忆,在这个世界平平安安的长到了七岁。

  自从黄志文学会了说话,就处处表现得很小心,尽量装成一个不谙世事的“宝宝”。

  他也不希望自己语出惊人,被别人当成了异类,但有些细节在父母面前是装不了的。

  从小,黄志文的老爹老娘就知道他们家这个好大儿,嗯,就是太懂事了,应该说是承担了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成熟。

  不过他们也没多想,毕竟是自己十月怀胎的亲骨肉,估计是祖宗在天有灵,提前给儿子开了智,让他与众不同吧,当初稳婆也说过,这小子的嗓门在十里八乡,那是最亮的,还有老道士也说过自家儿子是大福大贵之人。

  ...

  黄志文,前世是一个中文系的本科生,没别的优点,就是记忆力好,小作文写得溜。

  快要毕业时才23岁,正是大好的青春年华,可惜的是,一场车祸毁了这一切,没错,又是大货车司机。

  黄志文被撞了,撞得连他爸妈都差点认不出来了,前世黄志文不是孤儿,也是有爸有妈的人。

  只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看着儿子被撞成这样,当爸妈的自然是看了心痛,哭得那是一个稀里哗啦的。

  黄志文当时的魂儿还在,看到自己的爸爸妈妈,哭得那么伤心,也是深深自责,为什么不好好看路?背什么《孔雀东南飞》?这回好了吧,现在是真飞了。www.xiumb.com

  只是,老天给黄志文开了一个玩笑,又让他莫名其妙的投了一次胎,又给撵回了起点,又是一切从新开始。

  经过时间的洗礼,黄志文也渐渐放下了对前世爸妈的思念,时间是残忍的,它可以冲淡一切感情。该放下的还是得要放下,毕竟黄志文现在可以算是两世为人了,过度悲伤也不是事,日子还是要过的,就让前世的感情埋在心里吧,黄志文只希望前世的爸妈,趁着还有条件,再开个小号吧,他这个号算是废了。

  不过有一件事,是黄志文一直放不下的,那就是他手机上,浏览器的记录还没有清除,他是个要脸面的,每每想起这事,是真想给自己几巴掌,大意了,他的清白算是毁于一旦了。

  而黄志文现在的老爹老娘对他也是很好的,虽然日子苦了点,没有像前世那样吃好喝好,但老爹和老娘都是把最好的留给了自己。

  还有自己生病时,老爹老娘那无微不至的照顾,让自己再次感受到了家的温暖,虽说前世自己死的时候23岁,跟他们现在差不多大,但母子连心,怀胎十月的感情,不是三言两语就能敷衍过去的。

  生育之恩,养育之恩,这两样都占,叫他们一声爹娘不过分,也不别扭,所以黄志文是真的已经融入了这个家了。

  穷是穷了点,但日子还是能过的,反正黄志文也习惯了,再说了,村里比他们家穷的大有人在,大家伙都穷,这么想,不就舒畅了吗?哎,环境改变人啊。

  黄志文来的这个世界,他前几年就在他两位读书的堂哥口中了解到了一些,现在他所处的朝代是越朝,上下五千年没有出现过的朝代,黄志文他们家是在大越朝严州府寿昌县一个小山村里。

  这个大越已经开国54年了,历经两帝,现在是第三帝兴德帝在位,都说700年出一个大兴盛世,现在的大越就是处于盛世阶段,百姓安居乐业,四海承平,万国朝贺。

  纵观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到目前为止已经出现四个大兴盛世了。这个大兴盛世指的是华夏民族兴盛,异族不敢滋扰的盛世,不是那些经济恢复,国力上升的盛世可比。

  第一个是周朝的成康之治,这个盛世的功劳不是周成王和周康王,而是周公旦,周武王死后,周成王年幼,周公旦替主代政,这是个太平盛世,“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第二个是汉武帝声威远播,向西打通了河西走廊,让华夏声威远播西方,创造了汉武盛世。第三个是唐太宗的贞观之治,对外开放,经济文化交流频繁,国力强大,周边国家纷纷对唐称臣纳贡,号称“万国来朝”,唐太宗被称为“天可汗”。

  而如今的大越也是刚好就卡在了唐代700年后这个阶段,宋朝是存在这个世界的,拐弯点就是在元初。

  当时南宋已经灭亡了,但有一支号称光复大宋的起义军,强势崛起,一路过关斩将,收复了南方大片地区,与元朝南北相隔,决战那天,出现了一次天狗食日,天空瞬间就暗了下来,等天狗走了后,突然就天降万千陨石,砸向元军,一时间火光四起,损失惨重,元气大伤,起义军趁此良机,一路北上扫荡,最终统一全国,建立了一个全新的朝代-奉朝,寓意奉天承运,皇帝他姓刘。

  但家族总会出一两个败家子孙,这不,奉朝历经7帝,享国97年,王朝末期,奸臣当道,皇帝也换得勤,搞得大奉,民不聊生,哀嚎遍野,天命已经不在他们老刘家了。

  大越的开国皇帝,顺应天命,揭杆而起,揍遍群雄,最终坐上了那个宝座,在位时广施仁政,与民休息,这才有了如今大越盛世的基础条件。

  ...

  “文儿,去叫你爹过来,准备吃饭了”

  只见一个二十多岁的妇女,从伙房(厨房)的门口,探出个头看向黄志文这边。

  这是黄志文的老娘崔氏,今年26岁了,长得不是很美也不是很丑,但在黄志文心中,是美的,符合他心中慈母的形象。

  黄志文闻言,回过了神,看向自家老娘,呲着牙笑道“好嘞,娘,这就去”说完,黄志文站起身,小短腿向着大门口跑去。

  “慢点,地上滑”

  “知道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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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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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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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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