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来,穿越到1978,真的不错。
一切都是那么的轻松。
赚钱?信手拈来啊,轻松毫无压力。
那年,我双手插兜,不知道什么叫做对手!
一夜无话,高扬也没去抄书。
女王大门紧闭,只能梦中会女王,美梦再留痕。
林琳娘家,林父林母抢过林琳带回的小说。
林琳把最后的书稿带到了医院交给了林母。
意在让林母带回家去,只有让小说打动父母,这是缓解自己和高扬紧张关系,最后的一环。
夫妻二人挤靠一起,愣是生生看了一晚上。
十万字小说还差一点就看到了最后。
林母狠狠地踹了林父一脚。
“男人都不是好东西。”
“这么多年,我对你可是很好的。”
林父莫名其妙挨了一脚,冤枉的很。
“这个高扬,才二十岁,他哪里来的这么多人生体验?”
林母疑问,林父沉思不语,他也很好奇。
“总之,高加林如此之坏,我看高扬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觉得也是。”
白挨了一脚,林父也是很恼火,将怨气对准了高扬。
一晚上老两口没睡好,起得晚,就准备去外面吃早饭。
大清早,林琳收拾利索,小妮妮也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今天休息,林琳决定一家三口回娘家。
小说她已经看了,相信一定会打动父母。
趁热打铁,一家三口回门,缓解高扬和父母的关系。
高扬路上买了一堆东西,毕竟要上门接受岳父岳母的考验。
妮妮兴奋拍手:“要见姥爷姥姥了。”
一家三口在公交上十分惹眼。
男的高大帅气,女的姿色秀丽,女儿可爱无敌。
林琳很是享受来自四面八方的目光,让她三年的不满,逐渐消散。
一家三口高高兴兴回娘家,这是梦中才能出现的景象,终于实现了。
下了公交车,转过几个弯,来到百花胡同口,高扬林琳抬头一看,愣住了。
迎面走来的竟然是林父林母,顶着黑眼圈,面色不好。
“爸妈,你们。”林琳结结巴巴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和你爸起来的晚,准备去外面吃早饭。”
林母深深看了一眼女儿,又看了一眼高扬。
一想到高扬这三年做的事,心里就不舒服。
“既然碰上了,就先回家吧,你,也来,我们有话问你们俩。”
林父口气比较硬。
一想到这个家伙当年,才十七岁,就端走他养了二十年的鲜花,心口痛啊。
再想想高扬干的那些破事,林父恨不得暴揍一顿。
“姥姥姥爷,你们想我吗?”
妮妮蹦蹦跳跳扑进林母怀中。
“当然想了,我的心肝小宝贝,哎呀,这么沉了?”
林母上手抱起妮妮,看气色很好,女儿气色也很好,心里舒服多了。
高扬提着一大包东西,跟在后面进了百花胡同。
林父林母神色缓和了。
他们家经济条件还算不错,看不上这些东西,但是总归高扬态度很好。
这一堆东西,也要花个三五十吧。
林母突然对高扬感觉好多了,看着顺眼了。
“乱花什么钱,家里不缺这些。”
林母当家做主,自然她要埋怨几句。
“妈,好长时间没来看您二老,这是应该的。”
高扬应对得体,落落大方。
林母神色缓和多了。
“爸妈,快点回家吧,邻居们都在看我们。”
林琳带头往家里走。
院里院外邻居大爷大婶子们,听到风声,都探头探脑看热闹。
四个人匆匆进大院,四个人算起来都是文化人,脸皮有点薄。
就算这样,四合院里的老邻居,一句打招呼,还是让林父林母还有林琳破了大防。
“哎呀,你看看林家女婿又高又帅,还带着这么多东西。”
好家伙,这位大婶神助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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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父林母含含糊糊应付过去。
高扬却不紧不慢,推着车,跟在后面,车把上挂着一大堆东西。
“您好,您好,好久没来,您身体挺好的?叔,抽根烟,婶,吃颗糖。”
高扬散烟递糖,瞬间俘获了大院里的老老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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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点功夫,高扬还扫视了一圈大院。
院子里虽然有窝棚啥的,但依然遮不住花红柳绿假山鱼池。www.xiumb.com
百花胡同名不虚传啊。
其实百花胡同,应该叫百花深处胡同,这名字雅致。
燕京胡同名大多直白,有的甚至大俗。
大半截胡同,羊肉胡同,泥洼胡同,耳朵眼胡同等等,但也有大雅者。
百花深处就是这么一个名称至雅的胡同。
还住过名人,老舍据说曾居住在这里。
招呼完了,高扬停好车子,跟着进了屋,把一堆礼物放在桌边。
林家住在两进院子的后院,正房三间,屋里收拾的干干净净,透着一股文化气息。
毕竟家里一个大学老师,两位医生呢。
屋内一时之间没人说话,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今天实在是太突然了,任谁都没有想到,会有这种见面方式。
“高扬,先喝口水。”
林母毕竟是一家之主,担当起气氛组的责任。
“谢谢妈。”
一时之间又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下去。
“那个,你才二十岁,怎么就能写出来知青那些事?难道你下过乡吗?”
林父忍不住发问,看过小说,这个问题憋了好几天。
嘿嘿,您老说起这个来,我可就不困了。
“爸妈,我没有下过乡,没有当过知青,可是我接触过很多返城的知情,通过他们听说过很多事,有所感触,就写了人生。”
这是高扬给自己准备的完美借口,应对任何人的询问。
没下过乡当过知青,但我可以听说过,再创作嘛。
作家的事,没必要什么都要经历过,是吧。
“那就是老天赏你饭吃了,写的不错,文笔很老道。”
林父承认高扬的说法。
态度缓和了很多。
“高加林那么坏,抛妻弃子的那种坏,跟陈世美一样,真的让我恨得牙根痒痒。”
好家伙,林父林母,这是改成了作品研讨会了。
当然了言语中隐藏的含义,高扬也是心知肚明。
“爸妈,您们尽管放心,以前是我混蛋,没有珍惜,但是我保证,肯定让林琳过上幸福的日子,把她当女王一样,重视珍惜。”
“呸,什么女王。”
林琳嘴上笑骂,心里却美滋滋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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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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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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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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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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