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卿你别哭了,我不问就是了。对了,你的手机刚才响了好几次……”
“叮铃铃——嗡——叮铃铃——”
床上不停闪烁的手机将糟糕的情绪拉回,她的手机还是几年不变的老款式。
自从爸妈还有外婆离开后,舅舅舅妈一家人带着她居住在老宅里,他们对她如同亲生女儿一样,可越是这样,她就越害怕给他们添麻烦。
“喂,卿卿啊,明天放假回来吗?你表弟这小屁孩长大喽,可讨厌了,一天不打两顿皮痒着呢,想你回家替我好好管管他哟……”舅妈如同往常一样,温柔的抱怨着。
宋卿卿红着眼眶,点了点头,平复一下情绪后说:“回来的舅妈,我、我想回家了。”
赵宛如一听小丫头的语气就感觉不对劲,这孩子难道受了什么委屈?
当初报学校的时候她就说了,留在江城读大学,家人们都能够照顾到,非要去那么远的地方。
可卿卿这丫头看着性子软,实则是个执拗的。
一来二去,他们又想着,江城对卿卿来说确实是个伤心地,离开了也好。
这才去帝都半年,就受了委屈?不行,她得跟老姜说说,先去帝都陪读一学期也好。
“卿卿,你最近还好吗?”赵宛如想了想,还是委婉地问道。琇書蛧
“我挺好的,你们别担心我。”
宋卿卿生怕舅妈不相信,勉强笑了几声,故意如以前一样撒娇道:
“我今天下午就回江城,我想吃舅妈做的糖醋排骨、青菜滑肉还有麻辣鱼……”
“好好好,小馋猫,下了飞机我让你表哥过来接你。”
——————
“宋卿卿?宋、卿、卿!”
宋卿卿从机场出来,推着行李箱直直往前走着,人来人往、喧嚣嘈杂,她却好像什么也听不见,就连神情也有些恍惚。
江城,小说里也有个与之同名的美丽城市。她还记得,郁临第一次给她做的糖葫芦,奇形怪状却很甜很甜。
她还说,以后想和他一起去坐乌篷船。
“嗷~”
突然,她的衣领口被人从背后揪住,宋卿卿惊呼一声,本能的回头。
“宋卿卿,你胆子肥了啊,我叫你这么多声都没听见?”
男人低头凝视着她,眉头紧锁,傲娇地冷哼一声,
“姜松?”
“没大没小,连声哥哥也不喊了吗?”
“唔,不过只比我大了十几天而已。”
宋卿卿和姜松的关系在几个兄弟姐妹中最为要好,一来是两人年龄相仿,二来姜松总是没个正形,实在没个哥哥模样,反倒是宋卿卿爱管着她。
小时候,每次她为爸妈的事情伤心难过时,姜松总是像别人家捣乱的熊孩子,气得她追着他跑。
“你能不能别总薅我头发!”
就像在这时,他总能轻易挑起她的怒火。
宋卿卿掰开他的手,逃似的推着行李箱往外走。
“你是兔子吗?跑这么快干嘛?”姜松追了上来,夺过她的行李箱,“别走啊,我们还得等一个人!”
“谁啊?”
姜松盯着她,难得的欲言又止,吞吞吐吐地像个小媳妇。
“杜、杜明渐……”
杜明渐?这人是谁?
见宋卿卿疑惑地挑眉,姜松立刻松了一口气,幸灾乐祸地笑着。
“你以前的隔壁邻居,不记得了?他们家后来搬去国外了,最近才联系上我爸这个老教师,说要回国来拜访,所以爸叫我过来接机。”
姜松从口袋里掏出一颗巧克力,撕开金色包装纸后,直接怼进她的嘴里,意有所指地说道:
“在国外镀了一层金,以为是香饽饽,其实里面苦得很,难吃死了。”
“说人就说人,巧克力得罪你了?”宋卿卿狠狠地嚼着,瞪了他一眼,“说起来,你说的这个杜明渐,我好像对他一点印象也没有。”
“没印象?切~也不知道谁发高烧的时候还‘杜哥哥’‘杜哥哥’的喊呢!”
“发高烧?杜哥哥?”宋卿卿整张脸都皱成一团,“你说的确定是我?”
蓦然,姜松神色变得慌乱,蹩脚地转移话题:“噢,兴许、兴许是我记错了吧。”
“莫名其妙!”宋卿卿哼哼一声,姜松的“川剧变脸”、人来疯加精神不太稳定,她从小到大早就习惯了。
“你好,请问是姜松,姜弟弟吗?”
不知何时,两人旁边站着个高大的男人,他带着黑框眼镜,嘴角噙着标准的笑容,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
姜松闻言,打开手机看了一眼老爸发来的图片,又打量着眼前的男人。
半晌,他从鼻腔里哼出笑,“你就是杜明渐?”
宋卿卿用手肘碰了碰无礼的臭哥哥,姜松站直了身体,补充道:“哦,我就是姜松,我爸在家等你,走吧。”
杜明渐依旧一副处变不惊的好脾气模样,他收回视线,看向宋卿卿,眼神蓦然一亮,随即扬唇轻笑,熟稔地说道:
“这就是宋家妹妹吧,这么多年,你越来越漂亮了。记得我离开江城的时候,你才这么一丁点儿大,可爱极了,我们当时还一起上下学,一起玩游戏、放风筝,真是好久不见。”
宋卿卿十分尴尬,这种感觉就好像你大学毕业的时候还被邀请去参加幼儿园老同学聚会。
不仅不记得他的名字,就连他说的种种过往,她一点儿都不记得。
见宋卿卿仍然十分茫然,杜明渐想到了什么,继续说:“有一次我印象最深的,看见你一个人在街上发烧晕倒……”
“诶诶诶~”姜松突然打断,岔开话:“别站在这里叙旧啊,我爸还在家里等着呢,先回去吧。”
“姜弟弟说得是,是我失礼了。”杜明渐抱歉地笑笑。
姜松一把拉过宋卿卿的手腕,头也不回地往车子的方向走去。
宋卿卿揪着他的衣袖,避开身后的杜明渐,小声说道:“喂,这样会不会不太礼貌,他毕竟是舅舅的学生……”
“切,假正经,我不喜欢,你也不许和他走得近,听见没有?”
“你小点声儿!谁要和他走得近,我又不认识。”
“最好是这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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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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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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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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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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