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找盐矿,自己制盐。”
“边地都是毒盐矿,不能吃。”
“把毒去掉就可以了。”
“你可以把毒盐里的毒去掉?”
“可以。”
这下不只是楚皇激动了,在场所有人都激动了,如今楚国每年产出的盐是不够所有人吃的,很多百姓会因为缺少盐而出现各种病症。
而且,大军出征虽然也会带一部分盐,但那些可不是轻易就吃的,只有在作战的时候才能吃,平时行军、驻扎的时候吃的都是醋布,归根结底还是盐的产量太少,太过珍贵,不舍得吃罢了。
而毒盐矿的数量可太多了,若是能解决毒的问题,那楚国百姓和士兵就再也不缺盐吃了。
工部尚书赶忙问道:“怎么去毒?”
还没等姜玄逸开口,大将军就先说道:“来不及了,陛下,臣恳请陛下派九皇子殿下随军出征,在行军路上把这些东西的制法交给士兵们。”
礼部尚书刚想说话就见楚皇瞥了他一眼,大将军看见楚皇的眼神也顺带瞥了他一眼,就这两眼让刘尚书打消了反对的念头,反正都退了这么多步,不差这一步,只要能打胜仗,什么都可以让步。
“你怎么不早说。”楚皇对姜玄逸现在才说这些有些不满意,要是早说出来,百姓就可以早过上一天好日子,这次作战准备的就能更充分了。
“呃……儿臣也是刚刚想到的,就昨天,昨天。”姜玄逸的瞎话编的很烂,只不过众人也没工夫计较这个,当务之急是先把仗打赢了再说。xǐυmь.℃òm
“玄逸,你便跟在玄坤身边做个副使好了。”楚皇没有太多犹豫,姜玄逸的作用太重要了,他必须跟着军队出征才行,不过楚皇还是把他放到了后勤部队,“玄坤,照顾好玄逸,优先保证他的安全。”有老三这么个大高手保护着,即便是遇到危险也能带他逃离吧。
“儿臣遵旨。”
姜玄逸既然说出来这些东西,就已经预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但他没有后悔,如果能为此战增添哪怕一分胜算都是值得的。
如果连护国战争都要置身事外,那他所谓的自由就只是空谈罢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各自回去准备吧,明日一早,朕为你们饯行。”
“臣(儿臣)遵旨。”
姜玄逸确实要回去准备一下,他的小仓库里究竟放了多少东西,他自己也有些记不清了,单是保命的东西就是一大堆。
软甲、弩箭、匕首、各种应急药物,以及一些战场上能用到的东西通通带着。
楚皇的誓师大会办得很简单,没有什么慷慨激昂的讲话,对这些将领和士兵们只需要四个字就可以,加官进爵。
如同文臣那般,武将的最高理想仍然是青史留名,应该说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最高的理想都是青史留名吧。
所谓的封狼居胥、饮马翰海,也只是武将达成理想的一个手段而已,而对一个武将来说,青史留名太难了,历史只会记住一个时代最优秀的武将的名字,而这个名字甚至都不一定能被后人传颂。
翻开史书,我们可以发现很多名将的名字,但那个名字只是对于那个时代来说,也许在百年以后他就已经被后人所遗忘,更何况是千年呢。
而对普通士兵来说,他们的目的就是活下去,更好的活下去,古今有所不同的是,如今的人们去参军是为了理想,是在后悔两年和后悔一辈子之间做个抉择。
而封建时代绝大数百姓参军只有两个目的,封侯拜相和活下去,而为了后一个目的的百姓占了大多数,因为参了军就可以有一口饭吃,对没有田地或者田地不多的百姓来说,为了自己和一家人的生计,只能去当兵,最起码不会饿死。
而另外还有一批人,他们对军功的执念更深,那就是犯人,很多犯人会被罚充军,只有立了功才能脱离戴罪之身,
所以说,加官进爵对将士们来说是他们眼前最大的追求。
这一次的发兵极其仓促,一般情况下,无论哪一方想要发动战争,调兵遣将都是必不可少的,这种动辄几万人的军事调动,是很难瞒得住别人的,毕竟我朝的远征军也不是白给的,这么重要的情报他们就算拼了命也会送出来。
一场有准备的战役,前期的准备工作至少也在一个月以上,而若要准备充分,少于三个月是很难做到的。
而这一次匈奴不知道是发了什么疯,在没有任何前兆的情况下突然发兵,甚至在进攻楚国边防城池的时候还没有完成调兵,也也正因为如此才打了楚国一个措手不及。
而楚国同样只能匆匆调兵应对,没有准备的仗是很难打的,匈奴人或许有一些准备,但如此仓促的战争,就算是做了准备又能有多少呢?
所以这场战争考验的就是楚国军队应对突发状况的快速反应能力,因为敌我双方都在调兵,匈奴人的骑兵大概率比我朝士兵先一步到达战场。
边防城池如何抵挡匈奴的进攻,等待援军的到来,或者挡不住敌人的进攻,如何尽可能的保证有生力量,并为之后的反击做好准备。
若是不得不弃守城池,如何给百姓争取避难的时间,或者来不及让百姓逃离,如何保证百姓的生命。
这些都是随时有可能发生的事情,所以楚皇才在没有做好完全准备的情况下匆匆派兵支援,我朝的援军早到一天,也许就能挽回很多损失。
还好的是,京城四十万禁卫军本就是精锐中的精锐,平时至少也有一个卫处于随时待命的状态,而另外两个卫也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集结完毕,投入战场。
而这十五万人到达边地,即便是急行军也需要月余的时间,而为了保证士兵的战斗力,不可能放开了速度赶往战场,会给士兵留下足够的恢复体力的时间。
而匈奴同样如此,他们的骑兵虽然快,但是集结的速度要慢于我朝军队,这样一涨一消,那么最终达到战场的时间匈奴比我朝军队也早不了多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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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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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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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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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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