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但是身体里的营养都没了,皮用不了多久也蔫了。
基于这项重大贡献,楚皇对于姜玄逸带着狗来见他这回事也就不计较了,姜玄逸带着旺财去见父皇的目的也很简单,旺财应该是第一个活着面圣的狗狗吧,而旺财原本又是高家的狗狗,相当于高家的一员,这么一转化,不就相当于高家面圣了吗?姜玄逸帮助高家完成了光宗耀祖的愿望。
而旺财也很懂事,对着楚皇一阵猛瞅,它自己似乎也知道这是在光宗耀祖,至于光的是高家的宗还是耀的它狗家的祖,不重要,没看见旁边的史官正在奋笔疾书吗?说不定未来的正史里也有它旺财浓墨重彩的一笔。
而姜玄逸也成了唯二的中途离开皇庄不用回去的皇室子弟,另一个是他三哥滕王姜玄坤,队友没了,滕王回去也干不了啥了,索性就也不用去了。
楚皇不是第一次为了姜玄逸打破规矩了,每一次都是因为国之大事,此次更是重中之重。
楚皇为何如此重视此物,它虽说能提高作物产量,但这只是它的间接作用而已,效果其实并不是很明显,而它的直接作用只是让百姓更加轻松了一些而已,而这恰恰是楚皇最重视的作用。
想提高粮食产量难吗?在这个以农为本的国家来说,并不难,但是,却要以无数百姓的生命为代价,所以,历代国君才没有这么做。
想要提高粮食产量,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开荒,中原王朝的优势之处就是广袤的肥沃土地,土地多到甚至种不过来的地步。
只需皇帝一纸令下,全国大开荒,那来年的粮食产量不得嗷嗷涨,但事实上没有皇帝敢这么干。
原因很简单,普通百姓生活已经很困难了,根本没有余力也没有余财去开荒,那谁有这个实力呢?当然是那些门阀士族了。
如果皇帝要开荒,那么那些地主老财会逼着自己的佃户去开荒,等到开了荒百姓有了更多的地种,百姓的生活会好吗?好不了。
封建时代剥削的本质是可持续性的竭泽而渔,意思就是上位者可以让百姓有吃的,但不会让他们吃饱,让他们活着,却不会让他们活得太好。
如果一个普通百姓每天需要吃三斤粮食才能吃饱,那么上位者只会给你留下两斤半的粮食,不会让你饿死,但你也休想吃饱。
也就是说,无论普通百姓开了多少荒,种了多少地,最后挣到的钱都会被那些门阀士族拿走,只能留下勉强维持生计的钱粮而已。
而皇帝无论怎么样的轻徭薄赋,最终的结果也不过是不断的靠近那个三斤的目标,却永远都无法达到。
无论多产了多少粮食,朝廷只能拿到很少一部分,真正肥起来的却是那些世家大族,而多的那些粮食不知道要累死多少百姓才能种得出来。
唐朝李绅有一首诗进了我们一、二年级的语文课本里,“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们记忆最深刻的就是这一首了。
可是他另外的一首悯农(其一)却没有那么大的名气,“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还有另外一首没有进入课本的悯农(其三)“垄上扶犁儿,手种腹长饥。窗下抛梭女,手织身无衣。我愿燕赵姝,化为嫫女姿,一笑不值钱,自然家国肥。”
无论国家有多少的粮食,最后百姓能拥有的只有那么点,无非是少与更少的区别而已。
所以,元朝文学家张养浩才说:“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这也是古代天下人自上至下都极其重视科举的原因,因为这对普通百姓来说,这是唯一能改变自身阶级的方式,在剥削者还被剥削者之间选择一个身份的话,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多么困难的选择题,只要不苦自己,苦一苦别人又有何妨呢?琇書網
所以说,固化的并不是阶级,而是天下人追求美好的思想,因此才产生了阶级这么个东西,下位者想打破阶级壁垒冲上去,上位者不想有人冲上来从他碗里分食,王朝的发展永远都是这个样子。
在这片中原大地上,数千年历史,曾经出现过的人数以十亿计,真正冲破那个阶级的人又有多少呢?万分之一都是多的。
因为能成为上位者的人又有几个是傻子呢?唐朝杜甫有一首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文学界对于臭是读作“chou”还是“xiu”起了很大争议。
在我看来,我更加赞同读“xiu”这个观点,古代的那些富商豪户们都不是傻子,百姓们可以接受剥削,因为千百年来都是这么过来的,也可以接受侮辱,因为他们要活着,可是这种剥削、这种侮辱一定要有限度才行。
犹太人吃着丰盛的食物,吃不了哪怕丢掉都不给穷人,所以,犹太人遭到了希特勒的屠杀,遭到了全世界的憎恨。
如果中国古代的那些豪户们也这样做,早就引起民变了,还想做他们的人上人,做美梦去吧。
而且,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我们都知道越是有钱的人越是低调,而古代的豪户们难道就不是深谙低调之道了吗?他们其实很懂,他们其实很聪明,所以,一辈又一辈的人想要冲上去,却始终冲不上去,正是因为在上面有一群更聪明的人在上面拦着。
从古至今,所有顶级的上位者都会做一件事,叫做留财于民,财富不可取尽,取尽者自寻死路。
从古至今,所有聪明的上位者都会做一件事,叫做散财于民,古代叫做功德,如今叫做慈善,因为他们都懂得一个道理,得民心者得天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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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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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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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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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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