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宫中的姜玄逸想了想还是决定不要把事情闹大,此事若是被宗人府那帮家伙知道了,至少要好几条人命来平息。
最重要的是,他从方易口中听出,吏部刘侍郎应当是个好官吧,至于是真是假,等他看完这封信有什么反应就知道了。
放衙回到家的吏部左侍郎刘士谦刚一进门就接到管家禀报:“老爷,方才宫里来了人,如今正在正堂等老爷您。”
“哦?宫中来人?”他才刚刚离开勤政殿,陛下若有旨意,方才就下旨了,看来是别的事情了。
“卑职见过刘大人。”
“你是哪位皇子近侍,找本官有何事?”刘侍郎看对方打扮就知道对方是皇子内卫,以他的身份,太子及其他诸王的内卫他自然都见过,此人他并未见过,想必是某位年幼皇子的内卫,不知找他有何事?不由得打起了几分警惕,若是找他支持夺位的,他可要好好应对。琇書蛧
“卑职乃九皇子殿下近前内卫,受殿下之命,要把此信亲手交于大人手中。”说着自怀中掏出一封书信交于刘士谦。
待其接过书信,林长青拱手道:“信已送到,卑职告退。”
“多谢林大人,管家,送林大人。”
刘士谦已经不是第一次收到皇子的书信了,凡是有意竞争皇位的皇子都曾拉拢过他,若非他是当朝大学士的故吏门生,有数位朝中同窗好友护持,说不定他早就屈服于皇子们的淫威之下了,哪能像现在一样做个明哲保身的旁观者。
打开书信,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飘逸俊秀的文字,虽然刘士谦并不认识姜玄逸,但单凭这一手书法他就对姜玄逸很有好感,所谓字如其人,刘士谦自己就写得一手好书法,所以对书法好的人天然就有好感。
尤其是他年轻时家境贫寒,买不起笔墨纸砚,幼时蘸水于石板上识字,少年时用树枝在地上写字,成年时用木炭写字,他去县试时用的那支笔还是他的恩师赠予他的,多年来一直小心收藏,未曾使用过,第一次使用它,也是刘士谦第一次用毛笔写字。
就是用那支笔一路通过了县试、府试成为了童生,同年通过了院试成为了秀才,有了功名,更是考取了第一名,成为了当地案首,但也仅止于此了。
次年,参加乡试,无奈落榜,因其书法太差,纵使文采斐然,也得不到考官的喜爱,刘士谦常年不使用毛笔写字,笔力苍劲有余却笔锋不足,不合行书规范。
刘士谦回去以后苦练书法,终于三年后一举通过乡试成为举人,次年通过会试成为贡士,殿试之上,名列二甲,做了一名翰林院庶吉士,这一做就是五年。
也正是那几年,刘士谦苦练书法,沉淀打磨,如今不仅成为了一代书法名家,更是做到了吏部左侍郎的位置,距离一部尚书也不过一步之遥。
刘士谦已经做好了被九皇子殿下拉拢的准备,甚至已经想好如何拒绝了,谁知,信中内容却完全不是他想的那样。
放下姜玄逸的书信,刘士谦已经不复方才看信时的暴怒,深深叹了口气,仿佛一瞬间老了许多,闭目沉思了好一会儿,好似在纠结什么?
管家站在门口,只觉得今日的老爷似乎有些不同,虽然还是像平时一样,老爷总是这样思考一些事情,但今日的的书房总感觉压抑了很多。
也许有一个时辰这么久,刘士谦猛得睁开了眼睛,似是想通了什么事情,又似乎是做出了什么决定,整个人也变得不再压抑。
“老吴,那个小畜生在什么地方?”
管家听到老爷的话有些懵,不确定道:“老爷您说的小畜生是指?”
“刘志在何处?”
“哦哦哦,公子在后院。”
刘士谦起身走向后院,管家连忙招来一个下人让他去通知夫人,虽然老爷也经常生公子的气,但还从未用过“小畜生”这三个字,看来这次公子闯的祸不小。
刘志还在等着消息,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怎么还没有给他来消息,难道事情败露了?刘志正在忐忑不安的时候,刘士谦推门而入,刘志吓了一跳,刚想骂人,看到是父亲,赶忙站起身来道:“爹,你怎么来了。”
刘士谦没有多说什么,只留下了一句“跟我来”便转身离去。
刘志看到父亲这个样子心里咯噔了一下,很明显是要教训自己的样子,这才刚把自己放出门,若说是闯了什么祸,那就只有找人教训姜玄逸这一件事了,难不成事情败露被父亲知道了?
刘志低着头跟在父亲身后,绞尽脑汁想着如何去解释才能免受惩罚,没有注意自己跟着父亲走向何处。
终于,父亲推门的声音,惊醒了还在沉思的刘志,刘志抬头一看,这不是家里的祠堂吗?父亲带自己来这里干什么?又要请家法了吗?想到此处,又觉得后背一阵火辣辣的疼,前段时间被打的还没好,这又续上了。
“老爷,你带志儿来这里作甚?”刘夫人紧赶慢赶终于在父子俩进祠堂前赶到了,刘家家风严谨,女子不得进入祠堂,上次就是刘父把刘志带到祠堂执行了家法,让刘母只能眼看着儿子被打得皮开肉绽。
上一次可是让刘母心疼的不行,后面很长时间都没有搭理刘父,这次说什么不能再让他把儿子带进去了。
“娘。”刘志仿佛看到了救星一般,眼睛都亮了,用一种很委屈的声音喊了一声娘,再加上那委屈的小表情,刘母见到顿时更心软了,快走两步拦在儿子身前,说什么也不让刘父把儿子带进去。
“夫人你这是……”刘士谦对此也很是无奈,慈母多败儿,刘志今日如此,跟他们作为父母的不无关系。
刘志小的时候,刘士谦身为一地县令,公务繁忙,没有时间照看儿子,甚至经常住在衙门不回家,很长时间才能见儿子一面,故此,刘志小的时候,他也对儿子很是溺爱。
父亲和母亲都对儿子如此溺爱,却没有多加管教,才造成了刘志今日之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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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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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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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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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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