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重生狂飙:我徐雷要做科技大佬>第109章 农家妹,高小凤
  深夜。

  经过长达数个小时的赶路。

  陈金默驾驶的吉普车,终于艰难驶抵了高小琴的老家。

  一个极为偏僻的贫穷村子。

  村子里似乎很久没来过汽车。

  所以听到轰鸣声后,看到雪亮的车灯光,许多人都赶来围观。

  看到衣着不凡,打扮得很是漂亮的高小琴从副驾驶下车。

  许多人都惊叹不已。

  “哇,那不是小琴吗?”

  “天啊!小琴你的衣服好漂亮呀!”

  “小琴你去京海打工,发大财了吗?”

  “那男的是不是你男朋友呀?看起来年龄不小吧?”

  “我的天啊,你买这么多东西回来干什么?”

  ……

  左邻右舍围聚在吉普车周围,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对于这样的热闹场面,高小琴早就预料。

  所以从京海出发前,她就提前买了不少小礼物。

  如今大家都不约而同的聚齐过来,正好立马就送了。

  陈金默还是一如既往的沉默。

  他麻利的从后排座和后备箱,将大量的礼物拿出来。

  就在两人忙着的时候,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

  “姐!!”

  听到这声呼唤,高小琴立马抬头招手。

  陈金默将一盒营养品放地上,扭身要继续拿一箱零食的时候。

  突然。

  他发现人群中,居然走来了一个很熟悉的面孔。

  那不是高小琴吗?

  不对!

  高小琴在自己旁边啊!

  陈金默有些懵。

  曾听说过高小琴有个双胞胎妹妹。

  但怎么也没想到,两姐妹居然能长得一模一样。

  “小凤,快过来拎东西!”

  高小琴接连招手。

  等高小凤走近之后,陈金默借助车上的照明灯瞅了一眼。

  好家伙!

  何止是一模一样?

  居然连身高、胖瘦都差不多。

  要是换上同样的穿搭,估计根本认不出谁是姐姐、谁是妹妹。

  当然。

  现在还是很容易区分的。

  高小琴去京海给徐雷当了那么久秘书。

  不仅学到了不少东西,挣到了不少钱,所以气质上更加从容自信。

  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

  而一直呆在村里的高小凤,看着就有些腼腆、怯生。

  最关键的是……

  徐雷对高小琴相当不错。

  身上的衣服鞋子,全都是高档名牌货。

  而高小凤穿的衣服裤子,不仅又老又旧,都快洗得泛白了。

  脚下穿的,还是一双农村人自制的草鞋。

  如此一来。

  两姐妹站在一起。

  高小琴明显是大城市里的富家女。

  而高小凤则是穷山沟里的农家妹。

  差别确实是太大了。

  “小凤,他是我同事陈金默,徐少的司机兼保镖,快叫默哥!”

  高小琴声音清脆爽利,透着无比的自信从容。

  就她现在的经济收入,搁在她们村里,当然是无人能比。

  “默哥好!”

  高小凤有些腼腆的微微一笑。

  “妹妹你好,你叫我老默就行。”

  陈金默笑了笑后,继续埋头搬东西。

  烂泥巴公路,直通到了村口。

  停车的位置,距离高小琴老家还有数百米距离。

  不过在热情的村民们帮助下。

  大包小包的东西,很快就被送到了家。

  虽然陈金默早有思想准备。

  但看到高小琴家,靠近湖边的三间低矮破败茅草屋,还是暗暗咋舌。

  一条缝缝补补很多次,早就掉漆的渔船,停在湖边。

  有一根绳子将船和歪脖子柳树拴住。

  不大的院子里,用一根根竹棍做了架子,似乎用于晾晒的渔网。

  低矮的屋檐下。

  挂了一些风干的鱼。

  空气中除了一股子腥味,还有草药的味道。

  旁边的鸡舍和鸭棚,不仅吵闹,而且味道刺鼻。

  在高小琴的热情招呼下。

  陈金默见到了她身体不好,在家里等着的年迈双亲。

  两位老人都是典型的渔民。

  又黑又瘦,还因为常年弯腰劳作,而弯腰驼背。

  虽然都还不到五十岁,但看起来却都很苍老。

  将不少东西拎进堂屋。

  陈金默粗略扫了一眼,真是触目惊心。

  什么叫家徒四壁?

  什么叫一贫如洗?

  真是穷啊!

  家里唯一的电器,大概就是那一盏发黄的灯泡了。

  比起徐雷家的豪华独栋大别墅,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高小琴迅速给父母介绍了一下陈金默。

  简单的寒暄客套后,陈金默被邀请上桌。

  至于高小琴……

  她很麻利的换上了围裙,就去厨房开始热菜炒菜了。

  没多久,用大瓷碗装的几道菜便端上桌。

  也不知道是不是家里很久没吃肉了。

  陈金默注意到,高小风端菜上桌的时候,努力的吞咽口水。

  很显然。

  知道高小琴今天要回来,家里难得吃点好的。

  要不是逢年过节,平时哪儿舍得去市集买猪肉回来吃?

  农村里,平时炒菜还是用熬制的猪油,或者是用油菜籽去换回的菜油。

  高小琴在京海的超市里,买了一些卤菜和板鸭。

  装了不少在小盆子里,端出去让邻居们分来吃。

  大伙儿有说有笑,吃的那叫一个香。

  高小琴忙完回到堂屋,看到大家都没动筷,立马笑道:

  “你们等我干什么呀?快趁热吃呀老默!”

  坐下来后,高小琴立马提筷给父母和妹妹夹菜。

  而陈金默自然早就饿了。

  连续开车了好几个小时,路上只吃了一点干粮垫肚子。

  拿起碗筷,开始夹菜吃饭。

  第一口饭,就差点让陈金默噎着。

  太生硬太糙了!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徐雷家,或者工厂食堂吃的优质大米。

  又香又软又爽口。

  而高小琴家太穷了。

  煮饭用的米,恐怕是最便宜的那种。

  就像是没煮熟似的,得用点力嚼。

  这口感……

  陈金默突然觉得,监狱里的伙食都好像要更好一点。

  但陈金默并没有半点嫌弃的意思。

  他是过惯了苦日子的。

  “老默,别光吃饭呀,多吃点儿菜!”

  “今天这一路真是辛苦你了!”

  “等回到京海,我有空就去学车考驾照。”

  高小琴刚说完。

  已经满头银发的老母亲,蹙眉问道:

  “你回来待几天啊?”

  “待个两三天吧,反正老板给我放了五天假,妈你多吃点肉。”

  高小琴赶紧给母亲夹菜。

  眼角余光瞥了一眼旁边接连夹菜吃的妹妹。

  心里突然无比心疼。

  自己在京海跟着徐雷,每天都吃得特别好。

  为了怕吃太多长胖,导致身材走样,自己都不敢多吃肉。

  而妹妹在老家呢?

  想吃却很久都吃不到一点肉。

  “爸妈,我想带妹妹一起回京海。”

  “她还这么年轻,应该多出去闯一闯,看一看大世面。”

  “留在农村注定没什么出息,荒废了日子不说,也挣不到什么钱。”

  老母亲叹息了一声。

  “我动完手术后,就帮不上什么忙了。”

  “你要是把小凤带走,家里的活,你爸一个人怎么忙得过来?”

  高小琴铿锵有力的说道:“忙不过来就不忙了啊!”

  “我这次之所有要回来,就是把工资和奖金都带回来,拿给你们去还债的!”

  “明天我带爸去镇上的信用社办一张卡,以后每个月给你们打生活费,你们没钱了就去取!”

  “总之,从今往后你们哪怕不下地干活、不下湖打渔,日子也照样能过得很好,我养得起你们!”

  高小琴说这话的时候,声音都带着颤音。

  她很激动!

  特别的激动!

  以前在家里,她哪敢这样和父母说话?

  如今能挣钱了,自然就有足够的底气说硬话。

  为了帮高小琴说服她父母。

  并不喜欢说话的陈金默,也主动开口帮腔。

  “叔叔阿姨,你们放心吧!”

  “小琴现在是老板的秘书,工作能力非常出色。”

  “不久前老板做成了一单特别大的生意,给每个人都发了一笔奖金。”

  “就连我这个没帮上什么忙的司机,都给我发了三千块,老板实在是太大方了!”

  三千块!

  给一个司机发这么多奖金?

  高小琴的父母,瞬间瞠目结舌。

  “好啦,你们别惊讶了!”

  “徐少是做大生意的人,他随随便便都能挣几千万乃至上亿。”

  “我带妹妹去京海,多长长见识、多学点东西,比在农村强太多!”

  “就算她读书少没啥文化,但做家务活也行啊,哪怕当个保姆,一个月也能挣不少钱!”

  ……

  晚饭后。

  陈金默来到湖边抽烟。

  堂屋昏黄的灯光下。

  高小琴让父母和妹妹,轮番进屋换上新衣服新鞋子。

  然后还教父母怎么用手机。

  可惜村子太偏僻了,根本没有信号。

  想试一试拨打电话,却完全打不通。

  似乎只能用来当个表,偶尔看一看几点了。

  看着虽然家境贫穷,但却其乐融融,日子将越变越好的高小琴一家。

  陈金默越来越想念,自己的女儿黄瑶了。

  之前去过看望过两次。

  黄瑶的外公外婆,虽然愿意让他把女儿带走,但却要给一笔生活费。

  说是这么多年,他们抚养黄瑶也花了不少。

  为此。

  陈金默将徐雷发的工资和奖金,都全部攒起来。

  “要是能提前两天回京海,我就有时间去接瑶瑶!”

  “马上就要九月份了,瑶瑶也该接回来,送去上幼儿园了。”

  深吸完最后一口香烟,陈金默捻灭烟头往回走。

  高小琴家就两间房、两张床。

  她是想让陈金默和她父亲一起住,而她则和母亲妹妹睡一间。

  对此,陈金默自然是婉言谢绝了,他宁愿回车上睡觉。

  把座椅放倒,睡着还挺宽敞。

  而且车门车窗关上,也不会被蚊虫叮咬。

  长夜漫漫。

  对外面世界充满好奇的高小凤,问了很多问题。

  她太好奇,姐姐是做什么工作、为什么能赚那么多钱……

  聊着聊着,高小琴越发睡不着。

  枕着填充谷麦的枕头,闻到空气中混杂的药草味、鸡屎味、鱼腥味。

  高小琴越发想念京海,想念徐雷了。

  “也不知道现在,他是不是还在加班工作?”

  “给我们所有人都放了长假,他应该也会好好休息两天吧?”

  一边想着徐雷,一边回应妹妹的问题。

  长途奔波的劳累,渐渐还是让高小琴撑不住,昏昏沉沉的睡去。

  第二天。

  高小琴带着一身新衣服新鞋子,精气神都变得更好的父亲,去找亲朋好友还钱。琇書網

  接着又让陈金默开车去镇上,给父亲办了银行卡,顺便给家里采购了不少东西。

  回家刚吃过午饭,高小琴便带上妹妹,拎起大包小包土特产和行李匆匆出发。

  她一刻也等不及了。

  只想早点回到京海,回到徐雷身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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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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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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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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