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里,许大茂一跑回来就朝着娄晓娥说道。
娄晓娥正在做饭,听见许大茂的话,伸出脑袋朝着院子里看去。
李耀把冉秋叶送回去之后,便回了四合院,本来想把那个女表给冉秋叶,但是冉秋叶打定了主意,除非跟李耀结婚,否则说什么也不会收这块手表,没办法,李耀只好拿了回来。
毫无疑问,李耀手腕上闪闪发光的手表,刚一回到四合院,立即就引起了众人的目光,此时在后院里,刘海中带着他的两个儿子,正仔细端详着李耀的手表,时不时的发出几声赞叹。
两个儿子更是满脸的羡慕。
他们是这辈子都不知道能不能买得起这样的手表。
娄晓娥放下手里的活计,站在窗边,仔细端详了半天,总算是在李耀手腕翻动间,将那块手表仔仔细细看了个遍。
“真好看啊。”
娄晓娥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看向许大茂道:
“家里不是也存了些钱的吗,要不你也买一块?”
许大茂眉毛一抬。
“家里总共才有多少钱?再说也没票啊!哪怕是有票,充其量也只能买一块最便宜的,那有啥意思?”
“那你想买啥样的?”
娄晓娥问道。
许大茂抬了抬下巴。
“怎么着也得比李耀那个好才行!”
“李耀那个多少钱?”
“听说三百七十多块呢!”
“我滴乖乖,这么贵?”
娄晓娥惊讶的捂住了嘴巴。
许大茂脖子一歪,没好气的道:
“等我有钱了,我买一块儿四百的!”
娄晓娥对此不予评价,她转头朝着院子里看去,看到手里还有个袋子,便问道:
“李耀,你今儿这是买什么好吃的了,还得包的这么严实?”
院子里的众人哄然一笑。
其实众人也对李耀手上这个袋子挺好奇的,往常李耀买肉或者其他东西,也没包的这么严实过。
李耀笑了笑,也不藏着掖着,既然娄晓娥想知道,他就把袋子打开。
“我买的这个手表是一对儿的,男表我戴着,这是那块女表了。”
李耀把袋子里的手表拿出来,院子里的众人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表盘稍小一些的精致女表,顿时全都围了上来,满脸好奇的看着。
屋子里,娄晓娥急的直跺脚。
等了一会儿,院子里的众人散开,娄晓娥终于看到了李耀手里的那块女表。
看到那精致的表盘,金属质感的表带,还有那亮的能照出人脸的表壳,娄晓娥怦然心动。
女人对漂亮的东西,更加没有抵抗力。
娄晓娥的眼睛都移不开了。
许大茂也凑了上来,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李耀手里那只手表。
“这小子,居然买了两个表?”
许大茂惊讶的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院子里,刘海中小心翼翼的问道:
“李耀,你这块表,也不便宜吧?”
李耀淡淡一笑。
“这块便宜一些,348块。”
“也要三百多?”
刘海中惊呼了一声,他心里暗暗盘算着。
“那李耀,你这两块表加起来,七百多呢吧?”
“对。”
听到李耀的肯定回答,院子里的众人又是一阵惊呼。
买手表花了七百多块,这在他们看来,简直不可思议!
屋子里,娄晓娥看向许大茂:
“大茂,还买吗?”
许大茂撇过头去,不说话了。
娄晓娥也不刺激他,转而向着李耀问道:
“李耀,你这女表,是给谁买的啊?”
李耀本想说结婚用,不过他看到屋子里的许大茂那满脸不忿的样子,心中暗笑一声,朝着娄晓娥道:
“还没想好呢,你要不要,要的话,给你吧?”
娄晓娥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固。
屋子里,许大茂满脸愤怒的转过头来。
这李耀,要送她媳妇儿手表?
还是当着他的面?
这能忍?
许大茂立即走了出去,挺了挺胸,一脸不屑的道:
“李耀,看不起谁呢,赶明儿我也买一块手表去。”
李耀笑了笑。wWW.ΧìǔΜЬ.CǒΜ
“那你可要看好了,这种一对儿的手表可不好找。”
旁边,刘海中笑道:
“许大茂,人家这表是成对儿的,一对儿七百多呢,你确定能买得起?”
“我!”
许大茂气呼呼的坐在了一边,没好气的道:
“我就算买得起,也不会花这么多钱去买什么手表,去哪儿看时间不是看,干嘛非得买手表。”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四合院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屋子里,娄晓娥脸红扑扑的,眨巴着眼睛看着院子里的李耀。
其实不用问她也知道,李耀买这么一对儿手表,男表自己戴,女表肯定是给自己媳妇儿准备的。
要说李耀会娶谁做媳妇儿,娄晓娥细想一下,也就冉秋叶最有可能。
可满打满算,李耀跟冉秋叶,也就认识半个多月。
这就连手表都准备上了?
娄晓娥心里一阵酸楚。
这年代,很多人从相识到结婚都很快,她当初跟许大茂经人介绍,认识之后,到结婚,也就是三个月罢了。
很多人甚至还没相亲,家里就已经开始准备结婚用的东西。
她酸的是,人家李耀认识冉秋叶半个月,就花三百多把手表给准备上了。
她呢?
当初跟许大茂结婚,家里连个缝纫机都没有。
更别说自行车,手表这些奢侈品了。
再看李耀?
手表就不说了,人家那屋子简直就跟皇宫一样,又亮堂,又干净!
当初李耀要改造屋子,花那么多钱买瓷砖铺地,她还觉得怪浪费的。
可是现在呢?
这瓷砖铺出来的地面,简直不要太好看!
明晃晃的,都能照出人影儿来!
再加上那些崭新的家具,整个屋子就是让她去看,都能看上一天!
这要是能住进去,做梦都是甜的吧?
娄晓娥真是觉得自己嫁的早了。
不,应该是说,她当初就应该早一点认识李耀的。
可惜了,她没那么好命。
要说她不羡慕冉秋叶,那是假的,要是自己没跟许大茂结婚的话,李耀这样的男人,她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想到这里,娄晓娥忽然眼皮一跳。
要说现在谁最后悔,那肯定得是秦淮茹吧?
秦淮茹才是当初最有可能跟李耀走在一起的人,后来却嫁给了贾东旭,估计他现在,肠子都悔青了吧?
她是没那么好命,有人是有这命,非要自己钻进垃圾堆。
娄晓娥朝着院子里目光一扫,果然看见站在院子口,眼巴巴看着热闹人群的秦淮茹。
此时,秦淮茹正如娄晓娥想的那样,岂止是肠子悔青了,那简直连跳江的心思都有了!
李耀这过的到底是什么生活?
明明大家在一个大院里,怎么像是两个世界?
她是整日里受着打骂,吃不饱穿不暖。
李耀呢?
隔三差五的买东西,家里的肉好像就没断过,隔两天就买一块回来,更别说白面馍了!
人家李耀白面馍是日常主食,她是过节都舍不得吃一个!
这能不酸吗?
那屋子就不说了,这事儿说起来,全院子的人,都能把牙给酸掉了!
现在还买手表了?
那自行车才刚买了多久?
李耀这钱,是大风刮来的吗?怎么花都花不完?
不过秦淮茹也不敢这样说,毕竟李耀现在,可是厂子里的领导层,指不定就有油水。
“对了,明儿得把这事儿告诉于海棠。”
秦淮茹暗暗想道。
不能光她一个人酸,得让于海棠,跟着她一起酸才行。
于海棠不也是错过了李耀的吗,大家好姐妹,要酸也一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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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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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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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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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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