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时的大部分记忆其实已经有些模糊,但父母带给她的阴影哪怕到现在也无法磨灭,余明日很小就知道他们的家庭跟别人不一样,没有威严的父亲,也没有温柔的母亲。
父亲肆无忌惮的将女人带回家,他完全没有考虑过自己的孩子尚且年幼,而母亲一向也懒得管他那些烂摊子,因为她也会在周末将自己收拾得光鲜亮丽,换上细高跟喷上香水,门口会有陌生的叔叔等着她。
那时的余明日其实不懂他们这样畸形的关系,但余今朝是自小就比别人聪明的小孩,他大概更早比妹妹明白这些事情。
但他才那样小,就算知道也改变不了什么。
父亲或许在明面上对他们兄妹俩尚且和蔼,但母亲就不一样了,她性格强势,因为厌恶父亲的关系,也将这种情绪带到了孩子身上,余明日从来没见她对自己笑过。
脑海里只记得母亲冷冰冰的眼睛和显得有些刻薄的美甲,对父亲的印象就是他时时刻刻都低眉顺眼的怯懦。
这样的两个人走到一起也是会吵架的,常常吵到家里的玻璃碎一地,余明日会吓得崩溃大哭,但余今朝从始至终都面无表情,他会很镇定的替自己妹妹捂好耳朵。
这是他作为哥哥的责任。
余明日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母亲指着他们两个声嘶力竭的大喊,“那就一起去死!先把他们两个弄死,然后我们一起死!”
她当时才7岁不到,已经被吓得浑身发抖,余今朝很快的捂着耳朵将她抱上了楼,但那句疯狂的话还是传进了她的耳朵。
幼年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余明日在想那样的两个人到底为什么要结婚,甚至还要生出两个小孩来折腾,大人犯的错误却连带着她跟余今朝也要受苦。
余明日或许看上去还要正常点,但余今朝从小就很冷漠,对任何人都是,母亲常常指着他的鼻子骂,说余今朝是个怪胎,白眼狼,自己为什么会生出这样的儿子。
余明日很多次在心里回答她。
她跟哥哥才不是怪胎,那两夫妻才是真正的怪胎,虽然这样说很大逆不道,但她在幼年真的希望他们消失。
他们在人前是风光恩爱的上流夫妻,回到家就是相看两厌的仇人。
她忘了余今朝什么时候申请住校了,反正他很少回家,跟自己的联系也少,但生日礼物从不缺席,余明日常常担心他在学校不合群,因为他自幼就没什么朋友。
他们两个小孩在幼年父母的圈子里就是很不合群的。
在余明日的心里,余今朝就是她的唯一亲人,她永远希望自己的哥哥得到幸福。
在年濉一开始来到余今朝身边时,她其实就感觉到了不一样,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在哥哥口中频繁听到一个人的名字,这是前所未有的情况。
如果没有发生后来的事情,她大概对年濉不会带着偏见。
她只是见不得自己的哥哥受委屈,明明是两个人的事情,年学南却以大人的身份给余今朝施压,他可以帮自己的儿子出头,但她的哥哥却要像个大人一样自己处理这些问题,然后年濉像个没事人一样拍拍屁股就出国了。
余明日的帖子被余今朝逼着删了,但她心里其实还是有些不满。
直到余今朝开始发朋友圈。
在余明日的印象中,余今朝从来不发朋友圈,基本连张风景照都瞧不见,但这段时间她好像频繁刷到哥哥的朋友圈。
有自拍,有游客照,也有美食照,但似乎每一张露脸的照片,余今朝都笑得开怀,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有一张脸上被年濉抹了奶油,他甚至报复性的要抹回去,结果被年濉偷拍了下来。xǐυmь.℃òm
看上去像个幼稚且记仇的小孩,余今朝从来没这样笑过。
她突然就想通些什么。
或许这辈子不会再有任何一个人能像年濉一样让余今朝这样开心了。
那些幼年余今朝不曾有过的情绪,都被年濉一一的填满了。
年濉收到信息的时候有点惊讶,他很早就知道余今朝有个妹妹,但是两人一直没有见面的机会,结果对方主动要请他吃饭,似乎要背着余今朝的意思。
他出门的时候还有点紧张,想起来全息世界里俞衡丘的家人就不同意他俩的婚事,该不会现实中余今朝的妹妹也不同意吧。
地点在一家边郊的日料店,环境很幽雅,包间坐着很舒适,余明日抬头冲他打了个招呼,“嗨喽,年哥。”
“妹妹。”
他将外套搭在椅子上,很自然的落了座,余明日眉眼间跟余今朝有点相似,一瞧便能看出他们的血缘关系。
余明日其实很健谈,她性格倒是跟她哥哥不一样,说话风趣又幽默,逗得年濉哈哈大笑,两个人相谈甚欢,年濉才知道原来她是个作家。
“那你一般写什么类型的小说啊。”
年濉有点好奇,在他眼中写小说的都是很有艺术细胞的人。
余明日闻言不太自然的摸了摸鼻子,这是可以说的吗。
“哎呀都是些情情爱爱的,你应该不太喜欢看。”
她紧跟着转移了话题,余今朝的电话刚好在这时候打来,年濉才想起来他今天出来忘给人说了。
“我跟妹妹吃饭呢。”
“哎呀行行行,现在吃完回来了,你好粘人啊。”
年濉嘴上这样说,但脸上却笑得格外宠溺,余明日觉得狗粮吃饱了。
“你回哪儿,我待会送你。”
余明日知道他要回余今朝那里,“没事儿,我打车回去,跟你们那反方向。”
年濉闻言哎了一声,“你跟我哥住的好近啊,他刚刚还说在这边开会,我直接让他送你回去吧。”
余明日张了张嘴没说话,她脑中浮现出一个少年模样,心脏砰砰跳了两下。
走出包厢的时候她拉着年濉的手,很郑重的说了一句,“年哥,以后我哥哥就交给你了。”
年濉回头看了她一眼,笑了笑,“以后我的家人就是今朝的家人,他的家人也是我的家人,放心吧妹妹。”
他说完还冲人眨了眨眼,余明日心下涌现一股暖流。
今天艳阳高照,踏出日料店的年濉好像回到了高中。
当时的余今朝在楼下等着他回宿舍,而现在的余今朝等着他回家。
以后的日子都将是两个人携手走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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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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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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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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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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