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鹜静静看着她不说话,几秒后,低下头再度噙住她的唇。
男人的气息混合着啤酒花的味道,醉人好闻,他表达的喜欢直白简单,甚至有些毫无遮拦。
他的舌像是一封写好的信,仓促地投进她的红色邮箱内。
所谓绛唇渐轻巧,云步转虚徐,宋晚手脚发软,心尖微颤,头晕,湿意淋淋。
许久,他才松开她的唇。
“晚晚,喜欢吗?”李鹜哑声问道。
他没有叫姐姐,而是叫晚晚。
其心昭然若揭。
宋晚骗不了自己,更骗不了他,身体的反应已经像是一副明牌,她无论出什么都在他的视线里。
躲也躲不开,藏也藏不住。
宋晚别扭地不回答,耳垂的颜色似是肘臂滴下的血珠,早已将她的心思表露。
“我们就是合适的。”李鹜目光笃定地看着宋晚,眼底是不容她拒绝的光。
“你是姜莱的弟弟,就像我的弟弟一样。”宋晚扯了扯嘴角,心跳声快要大过她干洌地嗓音,“我们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
“我不是你弟弟。”李鹜松开她的手腕,用未受伤地手捧住她的脸,温热的指尖轻轻拂过她的脸庞,温柔且缱绻,但说出来的话语气强硬且坚决,“晚晚,你其实心里也没把当成你弟弟,因为你的身体已经告诉了我,你喜欢和我接吻,喜欢和我做男女之间才会发生的事情。所以不要自欺欺人了。”
“我是不婚主义。”宋晚有一瞬动摇,她知道自己维持的理智已经在崩溃的边缘,可还是不愿就此松口,她将藏在心里的理由,一点点说出来,好像在试探他的决心一样。
“你和其他人在一起的时候,也会用这个当借口吗?”李鹜脸上的笑意减淡,目光沉沉地锁定住她的微表情,将细微的变化都收进眼中。
其他人是其他人,她从来没考虑过会给对方带来什么影响。
但李鹜不行,宋晚隐约记得姜莱在曾说过,李家的人很宝贝李鹜,他是李家的独子。
宋晚不想结婚,也不想太快进入一段感情,她的恋爱一直都谈的太糊涂了,和学弟在一起是因为懵懂,和蒋城在一起是因为孤独,和严执在一起是因为踏实。
现在回想起来,她确实需要一段时间去整理去思考,到底想要什么样的感情和什么样的另一半。
她别开脸不与他对视,拖着一分一秒的时间,想要调动大脑去思考,却每根神经都变得麻木,整个脑袋乱糟糟。
“你如果想跟我有以后,就会有一万种办法,但如果你不想和我有以后,你就会找无数种理由。”李鹜固执看着她的脸,低头用额头抵住她的额头,低哑地嗓音透着固执,“晚晚,比起‘错人爱过’和‘爱错过人’,我更不喜欢‘爱人错过’。你呢?”
这话像是一颗石子投进了宋晚的心湖,荡起层层涟漪,她无处可躲。
明明避开了他的视线,却看到了两人额头相抵地影子,比面对面的缠绵更暧昧。
面前的不是那个喊她姐姐,哭唧唧地男生,而是一个满眼充斥着欲的男人。是她让他变成了男人,是她将她变成了现在这样。
她很自责却没办法负责。
宋晚深深吸了一口气,转头抬眸,一双漂亮的桃花眸中含着盈盈春水,对上男人的黑眸,她轻启红唇,声音软地不像话,却说出最狠的话,“李鹜,我不爱你。我们就仅上了两次床而已,一切都到此为止吧。”
黑夜如墨,丝丝月光被隐在云层之后,深夜已经没有车辆路过,路灯泛着微弱的光,是朦朦胧胧地橘色,和房间的光交相呼应。
室内外都是一片寂静,彼此间只有浓重地呼吸声。
“‘其实结不结婚,都会后悔。巷子里的猫很自由却没有归宿。围墙里的狗有归宿,却终身要低头。人生是道选择题,怎么选都会有遗憾。’”李鹜薄唇泛白,缓缓开口道:“晚晚,这话你是知道的。”
宋晚轻轻点头,她当然知道,因为这段话是她在几年前分享到朋友圈的,当时苦于被七大姑八大姨催婚的烦恼,在看到林徽因的这段话时,脑袋一热就分享到了朋友圈。
她没想到的是,他竟然把自己分享到朋友圈的随意一段话背了下来,要说心底没有触动是假的,谁都想得到关注,她也不例外。
可这又能代表什么呢?
严执还将她的喜好全部记到了备注里,该出轨还是出轨。
不要被小恩小惠而打动,宋晚默默告诉自己心要硬一些。
“李鹜...”宋晚轻轻叫道,心底已经有了决定,她想起小时候宋父总是跟她说的一句话,‘如果你碰到一件事,犹豫不决,并且很痛苦,那就快刀斩乱麻的解决掉。但如果你斩的时候发现自己下不去手,那就干脆接受,不要优柔寡断地去思考。”
“就停在这里吧。”宋晚给出了确切地答案,“我会离开这里,你也会找到更适合的女孩。”
她说出口地瞬间看到了李鹜眼底逐渐熄灭的光,宋晚在那深黑的眸中看到了自己。
笑意逐渐消失在脸颊,他的梨涡也没了。
“如果我什么名分都不要,就只是跟你保持现在这种关系。”李鹜脸上挂着受伤的表情,一字一句地说道:“你还会推开我吗?”m.xiumb.com
宋晚抬眸看向李鹜,马上又收回了自己的视线,看向一边淡声道:“会。我没有义务和你保持这种关系。”
李鹜心冷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和她拉进距离,两人在床上时他以为她是喜欢他的,但她时冷时热难以捉摸。
他只知道现在自己不想离开她,他好想要她,好想将她完全占有,从身到心。
“唔——李鹜!”宋晚被他突然咬住嘴唇,吃痛地看向李鹜,眼底带着水雾,“别让我讨厌你。”
李鹜用唇抵住她的唇,呢喃道:“你骗不了我的,你的身体喜欢我喜欢的要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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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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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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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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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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