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天色已晚,媳妇见自己还没回,应该猜到自己今晚不会回去了。
杨广达下衙回来,还带来了苏大舅杨广豁,晚饭时,甥舅三人又是好一番畅聊。
期间,杨广豁感慨万千,直言苏齐终于长大了,他这个当大舅的也能安心不少。
晚饭后,苏齐就与二舅家的表弟杨文,秉烛探讨学问。
一开始是苏齐请教杨文,不知什么时侯开始,两人转换了角色,变成杨文请教苏齐。
苏齐从讨教的一方,变成了教导的一方,中间的差别着实让杨文吃惊。
他发现,自己的这个表哥学问之好,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其不仅对书本上的典故信手拈来,而且思路清晰,还能提出他从来没听过的独到见解。
从前的表哥眼高于顶,也不常来家里走动,可以说他与那时的表哥并不怎么熟捻。
对于表哥是否真才实学,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想来表哥原本就是个聪慧的,只是那时读书不用心罢了,如今性子转变了,到时让人刮目相看。
苏齐不知道他的心思,知道了,恐怕要说一句:
真是个善良的老实孩子,你的表哥已经换了个芯子,
如今这个才是真正的聪慧,从前的只是个二愣子而已。
第二日,待苏齐离开杨家之后,杨文将昨晚两人学习的事同爹娘说了。
杨氏感慨:“看来外甥这次科举在望,将来定比他两个舅舅强。”
杨广达听了高兴:“那是好事,看来我这个做舅的将来还要靠他提携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杨氏听出丈夫话里有话,疑惑地问道。
杨广达朝她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苏齐一早就离开了县城,往村里赶去,头一次夜不归宿,对家里想念得紧。Χiυmъ.cοΜ
再加上昨天收获不小,此刻恨不能插上翅膀,飞回去同媳妇老娘分享分享。
说到媳妇,苏齐就想起了他小舅子。
对这个不听话的叛逆期少年,真是想起来就头疼,回去定要跟媳妇说道说道。
一走进村里,远远地就看到田地里有人在忙活,
若不论其他,光看这鸡鸣犬吠的田园风光,倒是别有一番趣味。
这时,他发现了一个熟悉的窈窕身影,不是他媳妇又是谁!
于是苏齐忙调转方向,快步往自家田头走去。
家里就他一个男丁,这些农活本来就该是自己来干,媳妇细皮嫩肉的,干这些粗活哪能吃得消!
现差不多要入冬了,本来晚稻早该收割完,但今年干旱,田里没水,自然也没什么稻收。
但尽管如此,这田还是不能闲置。
大家都搜肠刮肚地找些耐旱的作物来种,希望能赶在最后入冬前,收割些能吃的东西,好让这个寒冬顺利过去。
林钰此刻在播种的,乃是小麦。
本来南方气候潮湿,并不利于小麦的成长,但今年特殊,大家都赶着种起小麦来。
农家人就是这样,靠天吃饭。
即使环境恶劣,但只要还有生存的空间,就不能放弃与天争利的机会,尽全力去获得生存的粮食。
除了林钰,田地里还有其他村妇村夫。
穿着蓝色长衫的男人甫一出现,就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他们像看怪物一样看着苏齐,不明白这个从不下田的书生,此刻到这里来干什么?
苏齐完全不理会旁人的目光,他径直走到自己媳妇的身边,
随后弯腰将长衫衣摆拴在裤腰带上,向下卷起裤脚,向上撩起衣袖。
做完这些,他笑着喊了声:“娘子,这些粗活相公我来干,你快过来歇会。”
林钰也发现了,得知他的意图,忙着急地摆手:
“不用了,相公你别下来,这里有我就行,你快回家温书去。”
苏齐没听,直接下田来到她的身边,说道:
“不着急,待帮你将这韭菜种完,我就回去温书。”
旁边田地一妇人听了,大笑着问道:“哪里来的韭菜?苏先生莫不是说这麦苗吧?哈哈哈......”
这话一出,周围其他的人都也都捂着嘴怯怯私语起来:
“这姓苏的读书读得五谷不分,满田绿油油的麦苗,他居然说是韭菜,真是笑死人了。”
......
苏齐尴尬地站在原地,真恨不得找个树洞钻进去:
个老子的,麦苗和韭菜难不成是亲兄弟,没事干嘛长这么像?
林钰看出了男人的窘境,理了理衣裳,就过来拉着苏齐说道:
“时侯也不早了,相公咱们该回去准备午饭了。”
也不等人反应,就不由分说地拉着人往田头走。
苏齐自然乖乖地跟上,边走边小声说道:“媳妇,咱家除了麦苗,有种韭菜吗?”
林钰满眼笑意:“韭菜不是这个时侯种的。”
接着指着远处一片田说,“那几块田地本来是咱家的,后来家里缺钱,不得不卖给了族里的二叔伯家。”
这件事苏齐有些印象,当初娘瘫在床上,家里急需用钱治病,就将田地给卖了。
买主是家族里的另外一支,那人叫苏经国。
苏齐点头,地都卖完了,没什么好纠结的:“卖了也好,否则总让你去做这些粗活,我会心疼的。
今后我一定努力赚钱养家,定不会让你和娘饿着肚子。”
林钰笑得很甜:“相公真好!”
两人相携着回到家里。
今天的气氛好像不太一样,整个晚上,苏齐都被媳妇含情脉脉地眼神看得心跳加速。
以至于他晚上看书的时侯,都有些心不在焉。
勉强完成了今日的课业,苏齐匆匆收拾完就跑回了屋子。
果然,林钰还没睡,见人走到床前,她轻轻掀开被子一角,娇滴滴地说道:
“相公脱了衣裳过来睡吧。”
苏齐眼尖,一眼就瞧见了被子里的春光,雪白的皮肤晃得人眼晕。
往日媳妇睡觉的时侯,总会穿着里衣,今日居然什么都没穿,用意不言而喻。
苏齐感觉有一股热血,蹭得一下从腹部以直往头顶冲去。
此刻不为所动的,还能称为男人么?
他三下五除二扒光衣裳,一下子钻到了被子里。
这里春光独好,直让人飘飘欲仙,流连忘返。
直至天边暮晓,房里响了一晚上的动静,才歇了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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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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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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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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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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