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王殷8岁了。
这3年时间,王殷偶然会出去玩,但大多数时间都在做竹雕赚钱改善家庭条件。
王寡妇每天就是干家务,侍弄两亩薄田,很无聊很单调,这是古代农村人的日常生活。还有就是带娃,当然王殷乖巧懂事不像之前的调皮捣蛋,压根就不需要她操心,甚至她还能补贴家用,这3年时间光是卖竹雕就赚了不少钱,不是大钱,没有大富大贵,但也比村里很多人家吃的好穿的好了,王寡妇不贪心,她很知足了。
8岁生日这天,王殷提出了一个要求,她要上学。
士农工商,古代阶级分明,尊卑有别,她不想一辈子做一个没有社会底层的人,她想出人头地就要为自己谋一条出路,很显然读书是最保险最快捷的那条路。
王殷上辈子是个学霸,学习能力很强,文科成绩很不错,这辈子她不求自己能多出息,起码考个秀才,见官不用下跪,别人也会看在她秀才的身份礼让三分,有所忌惮,不会无缘无故就随随便便欺负她。
听到她的要求,王寡妇却犹豫了。
女儿又不是真的儿子,不过是‘假儿子‘,怎么能去读书呢?
但她心里很清楚这个‘儿子‘是有出息的,这个小村庄困不住她,她是要飞出去的,要走出大山的。
王寡妇把王殷视为自己活下去的希望,视为精神寄托,自然希望她过得更好,更有出息,很显然,有出息的人自然是少不了读书识字的,读书人在普通老百姓眼里有很高的地位,王寡妇也不能幸免,她是一个普通的人,自然也看重读书人,她也不可避免希望自家孩子能读书识字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读书人。
但前提是,这个‘儿子‘不是假的。
王寡妇很犹豫很纠结,迟迟拿不定主意。
最终还是在王殷各种举例论证劝说下,王寡妇才一咬牙豁出去了决定陪‘儿子‘赌一把,赢了就是赚了,输了,额,她不想输啊,想想就很悲催。
王寡妇前一秒答应,后一秒就后悔了。
但是看到女儿坚定的神情,她就说不出反悔的话。
不管王寡妇心里怎么碎碎念,怎么懊恼,第二天,王殷就拉着王寡妇去了三叔公家,请三叔公帮忙去私塾拜师。
古代读书是要拜师的,而且不能是女人去要男长辈带着去。
王寡妇的相公死了,公公婆婆早逝,如今血缘关系最亲近的就是三叔公了。
请人办事自然不能光靠一张嘴,王寡妇提前准备了一斤猪肉和一斤红糖。
三叔公在听到狗娃想要去私塾读书的时候还很诧异,不可置信的打量母子俩几眼。
古代读书人身份高贵自然是有原因的,物以稀为贵,想供出一个读书人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农村能出一个读书人都是稀罕事,光是买书就可能把家底给掏空了,就更别提上学的束脩了,如果能出一个童生都是值得庆祝的喜事,如果能出一个秀才,那就是光宗耀祖的大喜事,要开祠堂祭拜祖先的。
王殷他们所在的村子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山沟沟,村里是没有私塾的,要读书就要去镇上,光是脚程就够累人的了,更别提后续的开销,那才是让人头大。
三叔公算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富户了,就是这样他也舍不得花钱供孩子读书,实在是开销太大了。
没想到他这样的‘有钱人‘都舍不得读书,而王寡妇这样的’穷酸破落户‘却愿意掏空家底供孩子读书。
这就让三叔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王寡妇是真傻还是假傻啊?
虽然他也听说王寡妇家靠卖竹雕赚了点钱,可是那又如何,在他看来不过是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东西,能赚多少钱?
三叔公不解就把疑问问了出来:“你们有钱吗?读书可不是闹着玩的,光是买书就让人头疼了。更别提后续的开销了。当然你也可以抄书,但束脩总是要给的吧?你们拿得出来吗?听说要2两银子呢。“
王殷是有备而来的,她已经打听过了,镇上只有一间私塾,一年束脩就要2两银子,普通人家还真的供不起。
读书确实是一件奢侈的事情,光是束脩就是一个难题。
王殷并不打算放弃,她打算采取半工半读的方式,她很聪明学习能力强悍,她不是小白,有上辈子的文学功底在,这辈子可以轻松很多。
Χiυmъ.cο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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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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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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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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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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